青年沉迷网络杀父弑母 侮辱母亲尸体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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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网络遭责骂竟杀父弑母不服 武威中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省高院驳回 沉迷网络被父母责骂后心生不满,22岁的武威青年许福斌竟持械杀害亲生父母。在一审被判处死刑后许福斌提出上诉,2月5日记者了解到,近日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福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逆子杀父弑母 武威农民许福斌因不满父母对自己沉迷网络的责骂,遂产生杀死父母的恶念。2006年3月22日,许福斌在自家的厨房内趁母亲在灶台烧火之机,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锤猛砸其后脑勺、太阳穴等部位,致其倒地。父亲听到响动进入厨房查看时,许福斌又持铁锤在父亲后脑勺、腰部猛砸,父亲倒地后,许福斌将一玉米棒塞至父亲嘴里并搜得现金27元,后又拿一截木棒在母亲嘴里乱捣。 作案后,许福斌掩盖尸体,抛弃凶器。次日凌晨,许福斌上完网回家后竟然丧心病狂地对母亲的尸体进行侮辱,后将父母的尸体藏匿于地窖。 一审被判死刑 2006年3月26日,被害人的两位邻居几天未见夫妇两人,遂打电话分别告知夫妇两人的亲戚。第二日,当其亲属赶到后,邻居设法翻墙入院,在地窖内找到了夫妇两人的尸体,遂拨打110报案。之后,许福斌被凉州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抓获归案。 2006年9月20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许福斌对持铁锤杀害其父母并侮辱其母尸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为,被告许福斌杀父弑母,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应严惩不贷。法院以许福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诉被驳维持原判 一审宣判后,许福斌不服判决,认为量刑过重,遂提出上诉。其辩护意见是父母亲对自己沉迷网络的问题没能采取正确态度进行疏导,对引发本案有过错责任,且其犯罪与社会不良网络内容传播有密切关系。 省高院审理后查明:上诉人许福斌因不满父母对自己沉溺于网络的教育,竟用铁锤将其父母杀死后又对其母亲尸体进行侮辱,犯罪手段十分凶残,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罪不容赦,原判对其定罪量刑并无不当,其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