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脚工一天奸杀两女子 辩称自己精神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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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香蜜湖附近制造连环奸杀案,任建兵,经过深圳市中级法院、广东省高级法院的5次审理后,昨天第6次出庭,由市中级法院对案件部分细节再进行详细核实。   28岁的任建兵原在福田区鲁班大厦一家美容中心从事足浴服务工作。2005年6月17日,任建兵在护送同事妻子罗某回住处途中,心生歹意,将其奸杀,将尸体抛到香蜜湖内,拿走罗某的随身钱物后逃走。随后他又在公交站台旁路遇候车女徐某,再致其被奸污后溺水身亡。   2006年4月4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任建兵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任建兵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但到了看守所,任建兵又表示要上诉,法院也依法指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06年8月24日,省高院二审此案,法庭上,任建兵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事实没有异议,但称自己是精神病发作“过失杀人”。其律师也表示,任建兵曾多次陈述自己家族有遗传精神病史,其爷爷、母亲、大哥、二哥均发生过精神病。   昨天上午,市中院对任建兵案开庭重审,原因是任建兵在被一审判处死刑后,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省高院。省高院调查后认为,案情部分细节需要重新补证,遂将此案发回深圳市中级法院重审。   10时许,任建兵再次被法警押上法庭,他依然是面孔苍白、背微驼,但神情不再像以前那样呆滞了,双眼不时地向四下打量。   被害人罗某的丈夫为盲人按摩师,昨日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任建兵索赔20万元经济赔偿。在开庭前的两分钟,审理该案的合议庭成员经过商量后认为,该案涉及奸杀,本次庭审又属于对案情细节进行补证,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故宣布该案不公开审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