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群婚群交到虐妻主义:日本社会的浮世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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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两性关系发展的一般规律都是从群婚杂交到一夫一妻。在最早期的原始社会,人类受着低下的社会生产力的限制,是以原始群为单位生活的,几十个男女要居在一个洞窟之中,以集体的力量寻猎食物,并抵御野兽的袭击,因此与此相对应的两性关系必然是群婚杂交。这种情况延续了二三百万年,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近亲相交,其生不繁”的道理,于是逐渐限制了性交范围,同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为原始群的分裂、两性群体一步步地宿小创造了条件。于是,人类群婚杂交的范围一步步地缩小了,婚姻家庭制度产生了,从血婚制、伙婚制、偶婚制一直发展到专偶制,这就是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以上这种情况,日本和中国都是同样。   日本在很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实行“问妻制”,即男方前往女家访问的制度,夫妻不同住,男方每隔一段时间来探望住在娘家的妻子,这有些和中国云南泸沽湖的摩梭人实行“走婚制”相仿。这是一种并不稳定的婚姻制度,夫妻双方都很容易分手,另结新欢,甚至一面保持夫妻关系,一面另结新欢,这实际上还有群婚杂交的残余。如《古事记》记载,大国主命与须势理姬结婚后,仍然到处“问妻”,引起了妻子的不满。大国主命知道了妻子的感受,就在一次要出门远行之时,借了歌谣的对唱,表明自己心中最爱的女子还是须势理姬,后者深受感动,误会冰释,两人又和好如初。

  从全人类进化的历史来看,一夫一妻制是伴随私有制社会和男权社会的出现而出现的,那时,女子已经沦为男子的私有财产与附庸,所以那时出现的一夫一妻制决不是平等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而是一个女子只能嫁一个丈夫,但一个男子除了娶一个妻子外,还可以娶许多妾,这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实际上的一夫多妻制。

  在中国古代典籍上,对于从天子、诸侯直至大夫、士可以有多少老婆,有数不清的说法与规定。

  日本古代也是同样情况。自进入平安时代后,虽然法令是规定一夫一妻制,然而一般男性除了户籍上所登记的正室外,还拥有多名侧室,人们也都默许这种状况的存在。

  在日本,社会的传统性一点也不亚于中国,婚姻、家庭被看作是人生的一个必然归宿,人(尤其是女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如果还没有结婚成家,就会被认为很不正常,甚至被人看不起。结了婚,生了孩子,才能有稳定感,才能得到人们的信任与尊敬,这种情况在世界大多数地方都是存在的,但是在日本,这种情况更为突出,更为强烈。在日本古代(现代社会也差不多),女人只有作为已婚的母亲才会被完全看成是一个女人,不论丈夫是活着还是死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才可叫做“一人前”,这个词的意思是“成年”和“可尊敬的”。

  结婚既然是为了求得父母的欢心、为家庭和社会尽义务,那么这种婚姻很难不受父母的干预,也很难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在古代日本武士阶层的道德观点中,爱情和婚姻是两件互不相干的事情。个人的感情是无足轻重的,有时甚至和家族利益相对抗,那么就必须为了维护家族利益而放弃爱情,否则就要被家族、社会这个庞大的机器碾得粉碎。这似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共同规律,婚姻制度建立起来了,可是婚姻是不自主的,中国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悲剧,欧洲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悲剧,在日本古代社会也在一幕幕地重演,而且其严酷和悲惨程度比中国、比欧洲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日本古代社会,家庭绝对是父权制的,这也是这个传统社会的一个突出标志。父亲是一家之主,无所不能,家庭成员没有自由可言,这样家庭才拥有自由,因为家庭不但是生产的经济单元,而且是决定秩序的社会单位。成与败,续与亡,不取决于个人,而取决于家庭。父亲的权力是专制的,他有权留下孙子,而把媳妇、女婿逐出家门。他有权处死淫荡的儿女,还可以将儿女贩卖为奴隶为娼妓。他可以任意与妻子离婚,也有权娶三妻四妾。他可以对妻子不忠,在外面寻花问柳也无关紧要。当基督教传入日本,宣传纳妾、通奸是罪恶之事时,许多日本人抱怨不已,认为它扰乱了日本家庭的和平。

  在世界历史上,包括在日本和中国的历史上,妇女的地位在早期比在后期为高。自从出现私有制社会、即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后,妻子沦为丈夫的私有财产和工具,发泄性欲的工具、生儿育女的工具和家务劳动的工具。在中国最古老的甲骨文中,“妻”“妾”皆从女,有长跪的形态,这都说明了女子在家庭中的卑下地位。

  在中国历史上,从夏、商、周这“三代”直至汉,是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巩固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有许多确定社会“纲常”(即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论述,其中女子必须服从男子、妻子必须服从丈夫、是核心内容之一。

  中国古代的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极大地影响了日本,社会以男性为中心,而女性应遵守“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当然这种影响只是外因,内因是随着社会和历史的变迁,男子的经济地位提高了,同时还受着日本古代社会尚武精神的影响。日本古代的妻子除了在家庭中学习一些礼仪外,完全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机会,似乎只是为了一个人而活着,即丈夫。妻子有绝对的义务为丈夫恪守贞节,如果丈夫发现妻子有不贞行为,可以立即处死奸夫和淫妇,对此,德川家康曾经明文规定,如果丈夫杀死淫妻而宽恕奸夫,则亲夫当被处死。哲学家益轩也说过,如果妻子是个喋喋不休的长舌妇,则夫可休妻;相反,如果丈夫偶尔放荡、野蛮,妻子就应该加倍地对丈夫温柔体贴。

  在这种观念的长期影响下,日本妇女从古至今成为世界上最忠诚、最温顺、最勤劳的妻子,令中国妇女在某种程度上也望尘莫及。千百年来,在许多家庭中形成的一套规矩是:当丈夫下班回家时,妻子在门口跪而迎之,第一句话是:“您回来了。”第二句话是:“您辛苦了。”第三句话是:“感谢您为家庭所做的贡献。”然后递上一把热毛巾、一杯热茶。在大街上不时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丈夫在前面走,妻子在后面跟(大概这就是所谓“男先乎女”吧),而且背着、拎着所有的重的东西,丈夫则什么也不拿,还不时斥责妻子“走得快一点”。

  日本人还很崇尚母性,妻子在丈夫面前必须担任两重角色,一重角色是妻子,满足丈夫的情欲,为他生儿育女;另一重是母亲的角色,像关爱照顾孩子一样地关爱和照顾丈夫。所以有些有了两个孩子的女子会对人说她有三个孩子,这“第三个孩子”就是她的丈夫。在日本文化中,妻子对丈夫、女人对男人必须全身心地奉献,为对方作出一切牺牲,这种观念比中国古代的“妻为夫纲”还要强烈得多。

一些西方游客对于这种情况会感到万分的惊叹和惋惜,日本的妻子真是最好的妻子,为什么这样“美好的”制度不能在西方流行呢?当然,中国古代的妇女对丈夫也很服从,很温顺,但是和日本妇女在这方面的礼仪化、规范化相比,仍旧要差一大截。

  日本人还很讲孝道,他们的传统观念是在家庭中父母远在妻子之上。公元8世纪时孝谦女皇就下令每个家庭必备“孝经”,全国的学生都必须熟记在心,除了武士以效忠主人为最高美德外,孝顺成为日本人最基本最崇高的道德标准,效忠天皇也是孝道的一种表现。直到西方崇尚个人自由的风气传到日本之前,孝道一直是构成日本人道德的基础,对基督教传入时宣扬的人应远离父母而近于妻子的理论,日本人一下子是很难接受的。

  人类的两性关系虽然建立了婚姻制度,但是有些性行为还是在婚姻制度以外的,婚外性行为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在中国古代,男子婚后可以寻花问柳,还被认为是“风流韵事”,而对女子红杏出墙则视为很严重的事,要加以十分严厉和残酷的处罚,这主要原因是在父系社会中,男性要求女性生出确是出自丈夫血统的子女,以保证私有财产的继承。日本古代也是如此,日本社会中的男权主义丝毫不比中国逊色,丈夫在外拈花惹草,妻子是没有置喙的余地的。

  到了现代,情况有些变化。新中国建立以后,对男女关系控制很严,丈夫如果有婚外性行为,一定会被严惩不贷,被冠以“流氓分子”“腐化分子”,把婚外性行为看成是对婚姻、家庭,对社会稳定的严重破坏;只是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才稍稍“开放”了一些,“包二奶”“小蜜”等才有所出现。在日本现代,夫妻关系处于平等了,男子在外拈花惹草的事虽然还是不少,但是多少受到些限制。

  现在日本流行男女援助,一些结了婚的男人想找婚外的性伙伴,他们觉得妓女已经乏味,又怕得病;找固定的情人又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找个临时的女学生,青春可爱,钱不用花很多,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这些姑娘陪男人吃饭、旅游、聊天,也有去情人旅馆的,他们再用这些钱来交男友,买化妆品。

  日本的男子,尤其是年纪大一些的男子,包括一些老板,很讲道义,即使有“小蜜”也不会抛弃和他共患难的糟糠之妻。他很清楚“小蜜”是想他的钱,不会和他真心的,所以他决不可能拿出一大笔钱来给“小蜜”花,如果女方谈到钱时,他就认为对方不是真心对他,所以很可能马上分手。姑娘也无所谓,马上转方向。

  中国人则不太一样,中国的男人在这个问题上常常是“动真格”的,一旦找到一个婚外情人,家也不要了,夫妻也不要了,为了供养“小蜜”,常常倾家荡产,甚至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结果是坠入深渊。所以,有些官员的贪污总是和腐化交织在一起的。

  日本还有种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妻子有时会“鼓励”丈夫到婚外去发泄一下。例如看到丈夫在外太忙碌,回家又无聊,就会建议他出去“散散心”,丈夫也明白这是叫他去做泡泡酒吧女郎这一类的事情,于是也高高兴兴地去做了。大家相安无事。这是因为,许多日本妻子相信丈夫的这点风流事绝对动摇不了婚姻和家庭的根基,所以很放心,再说想控制丈夫也不一定控制得了,乐得大方些,这是日本妻子聪明之处。如果是中国妻子,不要说“主动建议”了,一经发现丈夫有“小蜜”,妻子就“一哭,二跳,三上吊”,不得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