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在我国是被严厉禁止的违规行为。由于涉及伦理、法律等诸多敏感问题,在我国尚未出台相关立法的大环境下,不论孩子的基因父母还是从事代孕行为的妇女,其权益都得不到保障。而在北京,一家以联系代孕双方和手术医院为业务的中介公司生意却颇为红火。他们注册了公司和网站,吸引了全国各地的需求方和代孕志愿者赶赴北京。 近日,记者历时一个多月,对该公司及从事代孕手术的医院进行了摸底调查。今天上午,卫生局和工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对该医院和中介公司进行调查。 志愿者被中介公司带到这家私立医院来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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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介的办公地点内,工作人员(图右)和志愿者(图左)正在协商报酬 |
报料(4月6日 中华英才网)
中华英才网代登信息 招聘百名“代孕妈妈”
4月6日23时30分,本报新闻热线接到读者徐先生打来的电话,他发现中华英才网上有一个关于 “爱心妈妈”的招聘信息,而所谓的“爱心妈妈”,其实是用自己的身体帮别人生育的“代孕妈妈”。徐先生不解地表示,在中华英才网上刊登的都应该是合法的招聘信息,“难道代孕妈妈在我国已经合法化了?”
记者随即到该网站查询,很快就找到了徐先生所说的招聘信息,其发布者为“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对该职位的描述是:帮助不育症妇女。通过采用不育症妇女的卵子和其丈夫精子通过试管培育成胚胎,然后移植到爱心妈妈的子宫孕育成功并顺利生养的过程。
另外,招聘方特意注明:“有生育经验者优先,无诚勿扰,薪酬面谈”,还承诺80%的录取率。网页显示,这则信息的发布时间为4月6日,招聘人数达100人。记者随后以待业大学生的身份向对方发送了一封应聘的电子邮件,并留下了联系方式。
面试(4月10日 太月园某居室——公司办公地)
承诺酬劳至少8万元 办公地点藏身居民楼内
4月7日上午9时许,记者接到一名女子的电话,她自称叫郝某,是某公司的工作人员。简单地询问了记者的年龄、职业、身体状况和居住地点后,她和记者约定了面试时间。她还承诺,整个代孕过程记者不用出钱,酬劳视具体情况在8万至12万元不等。
4月10日下午,记者按事先约定来到了知春路城铁站。与郝某会合后,记者随她来到了太月园某楼的一个三居室——某公司的办公地点。进屋后,记者发现客厅里除了一台电脑桌、一部电话、一个沙发和一张茶几之外,再没有其他家具。屋里只有一位后来与记者面谈的贾小姐,她自称是客户主管之一。
见面先调查家庭背景 保证在正规医院做手术
落座后,贾小姐开始询问记者的身体状况、家庭背景、社会背景以及应聘动机等。按事先想好的对策,记者自称父母离异且均不在北京生活,自己目前无业,打算出国但没有足够资金。她随后又询问“有没有男朋友?”“父母会不会突然回京?”“同学朋友会不会经常来往?”等问题。她保证:“这个过程会找有资质的医院做,而且医生只管做手术,其他什么都不问。”最后,她拿出一张志愿者登记表让记者填写。
登记皮肤发质等信息 拍照片供需求方选择
在这份仅有1页的登记表上约有30项内容,除常规的姓名、年龄、血型外,还需要填写身份证号码、皮肤是否白皙、牙齿好坏、发质、眼皮单双状况,以及月经周期等。在期望补偿金额一栏里,记者在贾小姐的指点下填了10万元。
随后,她还给记者打开了他们公司的网站(详见附表一),给记者解释了代孕妈妈补偿金额的参考标准:“你条件多好啊,还大学毕业呢!做这行的能挣10万块钱差不多是最多的了。”根据网站罗列,记者发现,原来根据应聘者的不同条件,补偿金额共有9个级别,10万元是H级(详见附表二)。除了面试和填写表格之外,贾小姐还用手机给记者拍了照,说是以备需求方选择。临走的时候,贾小姐一再嘱咐记者一旦决定就不许反悔,要随时等待与需求方会面。
某公司自我介绍
历史:该公司在自建的网站上自称“中国首家经过备案的代孕网”,始建于2004年1月。网站首页上用硕大的字号在显著位置标明,他们用“近4年时间来证明;600多例事实、19次专访来说话!”
员工:网站还显示,该公司负责人吕某1977年出生,江苏东台人。网页上不仅有其资料和照片,还有该公司全国各地区16名客户主管和3名人事招聘主管的电话及照片。
自评:吕某对自己的评价是“中国代孕之父、中国代孕业始创者”。在网站上登载的南方某报访谈录中,他表示“爱心代孕”是非性关系的生育方式,是一种文明受孕方式,代孕过程不涉及人伦道德;另外,“代孕”是以女性的生殖器官为他人提供生殖服务。(附表一)
联络(4月20日 手机联络)
透露需求方来自南方 要求记者到异地生育
4月20日晚上9时许,贾小姐打来电话透露,需求方来自南方,希望记者代孕后到南方生育。当记者表示不愿离开北京时,贾小姐解释说:“她人不错,条件挺好的,在这边人家不好照顾你啊!再说,刚做完手术连床都下不了,需要多卧床休息,怀孕了人家也不能让你随便出门啊……”最后,记者与贾小姐约定第二天与需求方见面。
见面(4月21日 上午9:30-11:00 某私立医院)
被带到私立医院见面 客户要求多人“备选”
4月21日上午,记者如约来到知春路城铁站,同贾小姐会合后步行去与需求方见面。路上她才告诉记者,需求方这次还找了另一位候选的代孕志愿者,手术后会让二人一起去南方。
她进一步给记者解释说:“要是都能顺利生下来,人家两个都要!”一刻钟后,记者被带到了某私立医院。这是一家以妇科为主,主要治疗不孕不育和开展试管婴儿手术的医院。独立的2层小楼,透明的玻璃外墙,医院不大,但干净整洁,就医的患者也并不多。
再一次受到详细盘问 对方确定记者“中选”
“不是跟需求方见面吗?怎么直接跑医院来啦?”记者问。贾小姐指了指大堂椅子上一对年轻女子说:“她们就是。”由于公司为需求方保密,记者从后来的谈话中才得知,需求方是一位来自南方的29岁女子,名叫李燕(化名),由于有妇科病,婚后多年未育。这次,她在姐姐的陪同下来到北京物色代孕妈妈。落座后,李燕姐姐的问题详细而专业,包括“如果肚子上会留疤,你准备怎么办?”“去了南方能不能保证不跟熟人见面?”见记者决心已定,她指着旁边座椅上一位30多岁的瘦高女子说:“她也是他们推荐的候选人,可惜她不肯跟我们去南方。再说,你没生育过,我们最希望是你。”
代孕志愿者级别参考标准(附表二)
代孕志愿者要求:32岁以下,157厘米以上,身体健康,无遗传疾病基因,无不良流产历史,无深度近视,生过一个健康小孩的离异女性优先。品行端正。无吸烟、喝酒不良嗜好。
级别 志愿者条件 爱心补偿金额
A级 初中学历,容貌一般 4万
B级 高中学历,容貌一般 5万
C级 初中学历,容貌较好 6万
D级 高中学历,容貌较好 7万
E级 大专学历,容貌一般 7万
级别 志愿者条件 爱心补偿金额
F级 本科学历,容貌一般 8万
G级 大专学历,容貌较好 9万
H级 本科学历,容貌较好 10万
I级 各方面条件非常优越 10万元以上
——摘自某公司网站
体检(4月21日 上午11:00-下午3:00 某私立医院) 候选者验血后做B超 客户与主刀院长面谈 不一会儿,贾小姐拿着几张写有记者名字的体检单交到了李燕手上,记者这才明白,原来她们让记者当场体检。体检的内容包括血常规和B超。据李燕说,原本还应该进行染色体检查,但这家医院体检费用比公立医院至少高一倍,在问清记者确实没有遗传病后,她们退掉了这项检查。 据了解,这家医院是一个姓刘的美籍医学博士开的,每个决定在该医院进行试管婴儿手术的人都有机会跟他进行面谈。李燕走出刘博士的办公室时,手里拿着一张A4纸,上面写满了刘博士的辉煌履历。李燕说,刘博士是美籍华人,中文讲不利落,谈后她基本就对手术放心了。 |
受孕者将获全程陪护 需求方担心记者变卦
在医院内,记者与李燕姐妹等待体检结果。记者表示自己从来没去过南方,也没有任何亲戚朋友,因此有些顾虑。李燕的姐姐赶紧说:“你觉得我们会不管你吗?肯定是把你当宝贝一样捧在手心里啊,你怀着我妹妹的孩子呢。这10个月的时间我妹妹都会跟你住在一起,她会好好照顾你把孩子生下来的!”她笑着说:“你说咱们和他们签的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咱们之间是不是应该也签一个?你是大学生啊,我是怕你……年轻人心思比较活,比如说你突然有个很好的机会能出国,你会不会要走啊?那我们可就惨了。所以咱们还是提前把这些都说好比较好,是吗?”说到最后,她的笑容没了,变得严肃起来。
志愿者太少供不应求 中介抱怨挣不到提成
体检结束后,医院表示下午2时左右会出结果。李燕姐妹随即与记者等人在医院门前分手。贾小姐带记者去医院附近一家快餐厅吃饭,里面还有该公司其他5名工作人员。此后,贾小姐和他们谈论着生意难做,抱怨志愿者太少。就餐期间,记者还见到了另外一名来应聘的年轻女孩。不一会儿,一名女工作人员离开时经过贾小姐面前,用眼睛斜了一下记者问道:“哪儿找来的?”“看见网上的招聘启事自己报名的,可好了。”贾小姐回应。
女工作人员冲着记者大声说道:“给你100万,跟我走吧!”贾小姐向记者解释,他们的工资主要靠业绩说话,“要是拉不到客户和志愿者,我们一分钱都挣不着。”记者随后在其公司的网站上发现,那个“求贤若渴”的女子叫乔某,也是一名客户主管。虽然贾小姐等人对公司掌握的需求方、志愿者的人数三缄其口,但在各方交谈中记者了解到,其掌握的需求方约有30人,需求方人数与志愿者人数的比例约为3比1,因此他们鼓励志愿者长期从事此职业。
签约(4月21日 下午3:00-5:30 公司办公地)
需求方至少花14万元 其中3.9万归中介公司
饭后记者回到医院,直到下午3时体检结果还没出来。李燕留在医院继续等待。记者和她的姐姐则回到中介公司。路上她向记者透露,其实在当地找一个代孕妈妈并不难,难就难在当地没有医院做得了这种手术。她说,除了付给记者10万元和体检、手术、食宿等方面的费用外,她们还要付给中介公司3.9万元。其中2000元是给介绍人的联系费;2000元算是给志愿者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5000元是中介费;其余3万元是该公司帮助联系医院和医生的介绍费。
权责条款固定不可改 不涉及中介应尽责任
在中介公司,拿着足有3页纸厚、39项条款的“爱心代孕合作协议”,李燕提出了不少质疑。但在中介公司法人吕某等人的说服下,合同条款一条也没得以修改。记者发现,这份协议分为A、B两份,内容大致相同,A卷的甲方是需求方,B卷的甲方是志愿者,乙方均是吕某本人。但不论A卷还是B卷,都清楚写明了需求方和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却没有一条提到乙方所应尽到的责任。
下午4时许,李燕拿着体检结果赶过来。她告诉大家,刘博士说记者的身体符合受孕条件,但她本人是从医的,看出记者血小板值偏低,要求记者在下次经期时去大医院重做一次更为详细的体检。李燕和姐姐还略有不满地说:“说好给我们找3个备选人,现在就来了她一个,让我们一点挑选的余地都没有啊,她有点瘦……”贾小姐见状赶紧安慰道:“她可是我们这儿最好的志愿者啦,你看这姑娘多老实啊,也没那么多事儿,你们多有缘啊!她可是我花大价钱从别人手里抢过来的呢。”
对话志愿者:27岁离异女子 网上报名中选
在医院附近的餐厅,与记者同桌的还有另外一名年轻的女志愿者,她梳着齐齐的刘海,扎着耳洞、染了指甲,穿戴十分时髦。攀谈中她告诉记者,她是80年生的,东北人,离婚了,今天也是过来体检。(记者闲聊中问起与她联系的需求方的情况。)女孩直率地说:“我的需求方生活在国外,这对夫妇已经有一个女儿,但他们很想要一个儿子。丈夫觉得妻子年龄大了,不舍得让她生育,所以准备找代孕妈妈。我也是10万,虽然我不是什么大学生,但他们这儿像咱们这样条件的少!”
(记者又问她是通过什么途径报的名,以及其他志愿者的情况。)女孩说:“是我的朋友告诉我的,我在网上报的名。没两天他们就联系我了。那些岁数大的通常不会中选,需求方都希望选条件好的,哪怕价钱贵一些。”
客户担心合同不合法 要求与记者单独订约
签约前,李燕一方提出要看看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在吕某出示的执照上,记者看到注册名为“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的单位注册时间是2007年3月20日,有效期至2017年3月19日,经营范围是:翻译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最终,李燕当场交了9000元现金,并表示3万元余款回到南方后打到该公司的账户,吕某为其开出了3.9万元的收条。
记者、李燕分别与该公司签署协议后离开。出门后,李燕的姐姐又嘱咐记者要注意身体、按时体检,千万不要跟任何人提起此事。另外,她们以担心与该公司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为由,要求下次见面时与记者单独签订一份合同。此后,记者未再主动与该公司和李燕联系,但李燕曾多次打电话来,要求记者按时体检、按时吃调理经期的药物。
尾声(5月13日 下午2:00-5:00 公司办公地)
更换客户再次见面 中介生意日渐红火
5月13日下午2时许,贾小姐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李燕姐妹因故打算更换人选,她要记者马上到公司会见另一对需求方。昨天下午4时,记者来到公司时,客厅里坐着的工作人员和客户约有六七人,有的在签协议,有的正在协商。贾小姐将记者径直带进一间关着门的房间,一对40多岁的中年夫妻正在里面等候。简单询问了情况之后,贾小姐又把记者带到另外一个房间等待,此时一男一女两位工作人员正在和一个年轻的志愿者讨价还价。床上还倚着另一个志愿者,她说她是一个6岁孩子的母亲,也是刚刚跟需求方见了面,但具体的待遇还没有谈妥。
从工作人员的谈话中记者得知,近期他们的业务量很大,不论是需求方还是志愿者的数量都创下了一个“小高峰”。贾小姐在和同事的聊天中透露,她上个月签了3个。不一会儿,贾小姐进屋表示,需求方初步决定记者中选,要记者今天上午再到医院体检。
医院追访(5月13日 下午2:00-5:00 某私立医院)
与博士院长见面 对方称手术慎做
昨天下午5时,记者在该私立医院见到了刘博士。记者说,自己是那家中介公司介绍来的,曾在医院做过体检,但现在新的需求方要求重新体检,记者想来医院调出原来的体检记录。“血小板低会在手术中出现危险吗?”记者问。刘博士说:“当然会。”“你结过婚吗?”刘博士反问。
得知记者没有结婚生育过之后,刘博士摇着头劝记者不要接受这种手术,“你想清楚没有,你生了一个孩子后将来谁还要你啊?”“不是可以减肥吗?剖腹产伤口不是小到可以说是受伤弄的吗?再说,中介公司没跟我说有危险,他们会帮我们把关的吧?”记者问。
刘博士伸出手给记者比划了一下剖腹产的刀口长度,皱着眉摇头劝道:“不可能看不出来的,人家不会帮你把什么关,你自己最好想清楚,这么年轻的姑娘,还是别做这个最好!”
暗访结束后,记者与行业专家、卫生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等取得联系,相关部门表示,将尽快予以调查。
同行解析:辅助生殖有禁忌证 不能通过代孕解决
北大医院生殖与遗传中心副主任医师徐阳大夫介绍,所谓代孕,是指期望得到孩子的夫妇,将体外受精的胚胎移植到第三方妇女的子宫内。代孕母亲通常是年轻、身体健康的女性,从理论上讲,这样的成功率应该更高。代孕技术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是被允许的,但目前中国大陆禁止实施。
徐大夫说,在国家颁布的法规中,将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列为辅助生殖技术的禁忌证。因此,如果有人因子宫被切除、严重的先天性子宫畸形、子宫内膜遭到严重破坏等原因不能怀孕,或者因患严重的躯体疾病不宜怀孕,目前在中国大陆是不能通过代孕来解决的。据了解,对于正常的试管婴儿,在一个取卵周期内的医疗费用平均为2至3万元,成功率约为30%-40%。按照国家规定,根据患病的年龄和治疗情况,一次植入的胚胎数目为2-3个。
卫生主管部门说法:我国严禁此类行为 违规医院将被查处
国家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称,内地严禁开展代孕手术,无论是哪个国籍的医生进行操作,只要他在中国大陆行医,就必须遵循国家卫生部的相关规定。代孕有悖于医学伦理,存在很大风险。如果在手术中、怀孕期间出现意外,或将来在孩子的归属方面出现问题,不论需求方还是代孕方,都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今天上午,记者致电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一位工作人员让记者把已掌握的情况以文字形式发送其一份,她表示,他们会将情况反映给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并尽快开展调查。
伦理学家:代孕有违伦理 形成富人对穷人剥削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伦理学研究室的王延光老师告诉记者,在一些允许代孕的欧美国家,代孕母亲大多与孩子的基因父母是亲属关系,他们以契约化的方式,通过律师履行手续,代孕母亲会得到一些补偿。他表示,但在法律上,多半判定经过10月怀胎的代母也是孩子的母亲。
而中国没有相关方面的立法,各方面法规也不完善。一旦需、代之间出现纠纷,各方的利益都很难保障。有些人不愿意付一个母亲的辛苦,而有些人只是为钱而出卖自己的子宫,这就形成一种富人对穷人的剥削。在社会层次上,妇女受到的伤害将很大,社会地位也得不到保障。对于那些因子宫疾病无法生育的患者,可以考虑领养等方式,实现自己做父母的愿望。
律师说法:合同中有多项漏洞 权责义务不清
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的王刚律师说,国家卫生部明确规定禁止医疗机构开展代孕手术,该医院的做法是严重违规的。而中介公司所进行的业务也明显超出了工商部门批准的范围,也属违规行为。王律师说,需求方、志愿者与中介公司签署的合同中有多项漏洞,权责义务不清,在违约后果的约定中,除甲、乙双方之外,还出现了第三方,如果没有经过授权,该合同是无效的。
此外,中介公司设立网站甚至在知名招聘网站上发布信息招聘“代孕妈妈”,这一行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有伤社会道德体系。主管部门应尽快立法,禁止这种违规行为的泛滥。
工商说法:超出经营范围 违规公司将被查处
记者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里查到了该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的一些注册信息,其上显示公司的注册地址在朝阳区静安庄某住宅楼。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其经营范围。他们记录了记者反映的情况,并表示,他们会将情况反映给朝阳工商分局,一旦调查清楚,则会对该公司进行查处。
相关链接
中介公司与志愿者所签合同的部分内容
1.甲乙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代孕协议。甲方(志愿者)完全志愿为乙方(中介公司)指定的代孕需求方(以下简称需求方)代孕。乙方为需求方的全权代理人。需求方的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
3.甲方在服务期间所生养的小孩必须是需求方的亲生子(女),不分男、女。
12.受孕的方式:试管。
19.即日起半年内甲方必须怀上需求方的亲生子(女)。超期本协议失效,甲方服务中止,需求方已经交纳的各类关于代孕的费用不退回,乙方有义务再次为需求方联系一个合格的代孕志愿者。
违约责任:需求方在甲方怀孕日至5个月(含5个月)至其亲生子(女)满月间违约,甲方已经收取的生活费、代孕佣金不退还予需求方。需求方支付给乙方30%代孕佣金的赔偿金。另外,需求方须向乙方交纳30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有权利采用任何方式追缴。
中介公司招聘代孕妈妈流程
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与志愿者进行联系
对志愿者进行面试、填妥个人信息并留下照片
联系志愿者与需求方会面
在某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结果无异常,双方分别与中介公司签订协议,需求方交纳3.9万元中介费
志愿者服药、进行手术植入胚胎(记者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