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中文大学一名教授的儿子,初相识一名十二岁的女童后,这名性格冲动的二十六岁青年便与女童到时钟酒店发生性行为,事件揭发后,法院二十九日裁定该青年入狱两年四个月。 青年的父亲在案发后,声称要脱离父子关系。香港区域法院主审法官判刑时指,社会性观念愈来愈开放,青少年可以从多方面得到性知识,但社会有责任保护他们。被告已是成年人,明知女事主只有十二岁,是知法犯法,须判监严惩。 据悉,被告曾留学于加拿大,感化报告指他品学欠佳,性格冲动、懒散、欠判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