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佛教界光孝寺案8年后再审 证人全面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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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过去了,僧人王华强坐了4年多牢,电工杨学华坐了7年,而性格倔强的门卫许创林则于2007年4月27日才刚刚刑满释放,他在监狱里整整呆了7年零3个月,是最后一个出狱的。

今年4月1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借用四会法院的法庭重审震惊佛教界的光孝寺爆炸案,昨日上午9时,该案继续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开庭,关键证人曹永晔的全面翻供,将尘封八年的案子再次推至风口浪尖。

据悉,该案是广东省近年来首宗警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刑事案件。

法庭调查直击:卖炸药的“大成”在哪

经过第一次庭审后,法庭确定该案争议焦点集中在三方面:刑讯逼供、炸药鉴定结论和炸药来源。

为了查清这些问题,昨日庭审中,办理该案的4名警察出庭质证,以查明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另有一名鉴定人员也出庭质证,以查明其所作的炸药成分鉴定是否科学;辩护方也有两名关键证人出庭。

该案辩护律师表示,一个案子这么多人当庭质证,连原来的办案人员也出庭对质,这在中国的司法史上都很少见。

庭上,辩护人提出要求传唤新的证人徐某某出庭,意图证明涉案出租屋未曾住过一个叫“大成”的人(“大成”为炸药提供者,原审另案处理)。法庭予以许可。徐某某是出租屋的业主,法庭上徐某某被问及有没有出租房屋给一个叫“大成”的人时,徐某某说,由于租户更换频繁,只要有人来租房,他都看看身份证,但是没有看到过一个叫“大成”的人。

警方关键证人:当年为免坐牢而作伪证

曹某某是该案中介绍买卖炸药的人,曹某某在庭审中提出,当年是侦查人员带着他去指认现场,他根本不知道买卖炸药地点。控方证人说当时曹某某已经对其参与该案的事实作了供述,并表示愿意带领侦查人员去指认地点,之后侦查人员便根据曹某某的交待随同曹某某到了供认的作案地点,并作了笔录、拍照。曹某某在庭上说公安人员在讯问他的过程中,采取了连续不断、换人审讯的方式。公诉机关提供证据指出,对曹某某的审讯笔录笔迹始终一致。

关于刑讯逼供的问题,三名原审被告人在开庭时仍坚称其在被讯问的过程中受到了火烧、开冷气冻等体罚,但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控方申请出庭的四名警官是当年参与对三名被告人进行讯问的侦查人员,均作证没有对三名被告人进行过体罚式的刑讯措施。法庭还对曹某某及控方警官的证词进行了质证。

在三被告的亲属及律师多年的苦苦寻觅下,昨日,本案的最关键证人曹永晔出庭了。

据一审案卷:1999年底,曹永晔用摩托车载着光孝寺的门卫许创林去到黄埔南岗一出租屋,向一名叫“大成”的人购买了炸药。但在昨日庭审中,曹声音洪亮地当庭翻供:自己根本就没有去过卖炸药的出租屋,没有带许买过炸药,更不认识卖炸药的“大成”,他当年是“为换取免坐牢而作伪证”,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照他们(公安机关)的思路去供述”的,“如实供述”后,缴纳了5万元保释金得到保释,此后就再也没有出庭作证,直到自己“良心发现”。

对此,控方证人即当时的办案民警则表示,当时都是曹永晔自己供述的,他们并没有引导和设想交易炸药的地点。

“炸弹交易点”房东:发案期间房子一直空置

此外,辩护方还千辛万苦找到了“炸药交易点”——某出租屋的房东出庭。66岁的老房东徐某当庭发誓“决不作伪证”。徐表示,该出租屋在当年的9月至次年1月一直空置,从来没有租给任何人。因此,里面不可能住着一个叫“大成”的人。

杨学华的辩护人、明境律师事务所的唐耀君律师悲愤不已:“‘大成’在哪儿?公安为什么不带他出庭作证?‘大成’这个人是不存在的,是办案人员虚拟的,炸药来源一说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庭外,还有工作人员询问徐某“有没有收律师的钱”,徐某气呼呼地告诉记者:“我出庭作证,纯粹是说个实话,我一分钱都没有拿过。”

公诉方仍有“铁证” 被告房中有炸药成分

虽然该案疑点重重,但在一审的案卷中公诉方却有一项“铁证”,即在曹永晔摩托车尾箱、王华强房间的桌子上、以及杨学华所在的电工房均检测出了炸药TNT成分。

曹永晔表示,他的摩托车期间有两次被公安人员扣押,提取检测物时他没有在场,他从未用自己的摩托车装运过炸药,个中蹊跷他无从知晓。昨日庭审时,辩护方律师则出示了长沙矿冶研究院几位专家的学术意见,专家们认为,王华强房间离爆炸现场仅有50米之遥,桌子上的TNT炸药成分很可能是“飘进来”的。

对此,参加质询的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所鉴定人员戴某作了详细说明,他表示,当时他们在光孝寺十多处取样检测,却只在这3处检测到了炸药成分。因此,“飘进来”一说是不可信的。

八年后重游光孝寺各怀心事

光孝寺一声巨响,三被告命运逆转。时隔8年后,许创林、杨学华重新踏入烟雾缭绕、香火鼎盛的光孝寺,却早已物是人非。面对记者,杨学华像一个“导游”一样,一边指点景物,一边轻描淡写地谈起自己噩梦般的经历,就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黑色幽默杨学华

杨学华指点着告诉记者:“这里就是爆炸的地方”、“这个小房子是我第一次被审讯的地方”……杨学华说起自己的事像在讲一个笑话:“当初我还催警察快点破案、快点破案,哪里知道搞到我自己头上来了。”

杨学华入狱前刚刚出生的孩子已经与父亲互不相识。“当时老婆指着我哥哥的小孩说是我的,我真的上前去抱,”他笑着说,“我完全不认得,我入狱的时候小孩才一点点大,现在已经7岁了。”

“一无所有”的许创林

许创林则刚刚被放出来不久,他对“外面”的全部记忆止于8年前的光孝寺。

8年前,他就是在这里被带走;8年后,他一出牢门又来到这里,寄住在光孝寺的朋友家。“就像一场梦”,梦醒之后,他没了父亲、没了儿子、没了妻子。

昨日5个小时的庭审中,王华强和杨学华二人时而激动不已,时而默不作声,只有许创林自始至终一言不发。因为许创林一直不肯认罪服判,一直坚持讨说法,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减刑机会,直到今年4月27日才出狱,是3人中最后一个出狱的。

而就在他坐牢的期间,他的父亲抑郁而死,儿子出生不久就夭折,妻子也弃他而去。

8年过去了,曾经“比较喜欢说话”的许创林沉默了,但他却说自己“想开了”,因为“想不开也没用”。他说,不会再回到光孝寺工作,因为“太复杂了”,因为“家人叫我不要再出来打工了”,因为“家里还是温暖些”。

还俗僧人王华强

王华强原是光孝寺负责财务的僧人。他说:“我成了无业游民,佛教界都知道了我是曾经犯过爆炸罪的罪人,我已经无法再回到佛寺去工作,最灿烂的年华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以后的余生都不知道怎么去面对。”

案情回放:光孝寺爆炸案震惊佛教界

1999年12月7日中午12时40分,光孝寺首座大和尚释宏满使用的皇冠3.0小轿车突然爆炸,一名刚好路过的女香客被炸伤。10日内,警方宣布侦破此案,寺内一僧人一门卫一电工被捕。三人承认作案。

2000年6月5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越秀区检察院指控三被告的行为构成爆炸罪,并举出有罪证据。但三被告当庭翻供。

2000年9月29日,越秀法院一审判决三被告人8年有期徒刑。三被告人上诉。

2001年2月1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书面审理维持原判。三人不服,7年来不断申诉上访。广州佛教界有关人士也多方奔走呼吁。2003年9月,公诉方关键证人曹永晔推翻了以前的供词,公证处的公证员现场公证了曹永晔和辩护律师的谈话,这使得再审提上日程。

2006年12月底,广州市中院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

2007年4月19日、6月5日,广州中院对此案再审,先后两次进行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