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行与女大学生网友发生性关系被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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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王琰 通讯员周卫东报道:李琳是江苏一在校女大学生,课余时间喜欢上QQ聊天。今年,她在网上与武汉的马某相识,两人聊得甚欢。   “来武汉吧,我带你四处逛逛!”今年1月21日,李琳应马某邀约从江苏省来汉相见,马某将其安排在东湖开发区曙光新村某招待所入住。   21日和22日晚,马某都向李琳要求发生性关系,均遭到拒绝,马某心里极不舒服。23日深夜12时许,马某趁李琳熟睡之机,欲对其侵犯。李琳被惊醒,极力反抗并大声呼救。她指责马某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不料,马某不仅未悬崖勒马,反而强行施暴。昨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马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