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资料:29岁,未婚,生活在北京,广告业。 性伙伴的数目:男20,女15。 目前有两个。一个是爱人,有时住在一起;另一个在上海,我们经常电话做爱。忘了说了,两个都是女的。 我是个在性观念和性行为上比较开放的人,之所以形成这种性观念,似乎与外界环境的影响没有太多关系,似乎与本性有关,但本性是否因外界影响而成,我就不知道了。 天生就这样,性观念比别人开放。比如我小时侯就觉得妓女的职业没什么,没有歧视感。 我跟大家接受的传统教育一样啊,没多也没少,所以我猜想这是天生的。稍微比别人特殊一点的,就是小时候家里有很多外国书,间谍啊,反侦探题材的,性爱描写比较赤裸。都是我妈的书,我经常偷来看,有一本书里描述了三个人(一男两女)同时发生性关系,给我印象挺深的,我当时就想着,将来有机会我也试试。 22岁我第一次与男友发生性关系,当时除了怕疼,在心理上是没有什么障碍的,如果不疼的话,我是可以轻轻松松地完成整个性爱过程的。 在我看来,性生活本身不存在任何特殊意义,它和拥抱、接吻、握手、吵架、和朋友共进晚餐、等等,拥有共同的含义,即:这是两个人拥有相同意愿并且去实施了的事件。我的性行为能够与性观念达到统一,但并非观念开放,性行为就能跟上。做不做,完全在于我的想不想做,而不在于我可不可以做它。 我虽然观念开放,但做爱次数不是很多。你看看我性伙伴的数字,总共加起来也就三十多个,按照我这么放得开的人,怎么也得几百个:)呵呵,之所以没那么多,也跟性欲有关,我没那么强,相反有时对这事提不起兴趣来。 我和很久以前的一个女朋友同居期间,在网上认识一个上海的男网友,是个大四的学生,他打算用所有的积蓄买上海至北京的往返机票,来和我做爱。这给我带来很大的满足感。我挑了一个上班的日子让他来北京,白天家里就我一个人,我就在我家里和他幽会。他进我家之后,我就有点后悔,因为他长的不帅,整件事情就不够玩的级别。但人来了我必须和他做,就咬着牙做了。在做的过程中因为没“晕”,所以有内疚的心态,我觉得是不是对不起我爱人啊,在我们睡觉的床上弄了一个男人回来。(其实如果我喜欢这上海男孩的话便不会有内疚心态,内疚心态只是给自己的不情愿找了理由罢了)。下午我就把他打发走了,他举目无亲的也不知住在哪里,事后我有一点罪恶感,但被我克服了。 罪恶感不是因为出轨,而是我把人赶出门,他无亲无故的,怎么办?后来想想,做什么事都要付出代价,这算什么。 我很一致。如果有不一致情况的话,人际关系就是个很大的因素。有时候两个人的关系不适合搀杂性关系,那么就放弃;如果衡量一下,觉得不会破坏原有氛围的话,就可以做。 一般我这样界定,工作中认识的人不适合有性关系,但已有性关系的人可以在工作中合作。比如我在工作中认识一个电视台的男导演,工作中交往几次后,彼此有好感,但谁也没提出上床,这点大家都很有默契。不上床的原因是,这种合作我和他的关系必须透明化,如果我们有了性关系,被大家知道了就会有很多忌讳,那时我们的合作也许就该结束了。对谁都没好处。 这里我把爱人叫做“同伴”。除了同伴之外,我目前只有一个性伙伴。 上海人,女,25岁,大学毕业,外企投资顾问,经济状况良好。(对于我来说,对方个人条件与性快感没什么关系,能仅凭个人条件就能激发我性欲的人有两种:要么特别优越,比如李泽楷、张朝阳;要么特别朴实,比如偏远山村里强壮憨厚的农民)。我现在的性伙伴是个喜欢女人的女人,外表象男孩,在这个CASE里可以把“她”当做“他”。他在性行为上很放得开,什么都来。他喜欢我是因为我在性上也很有意思,他看到了可以让他发挥的空间,这点一般女孩给不了他,所以他对我神魂颠倒,我也是。我们大多数时间见不了面,通常每三天在电话里“做爱”一次,隔靴挠痒,但有一种不能尽兴的刺激。除了性之外我们还谈一些思想类的话题,其实这有点“拿劲儿”,但我们同时喜欢,并且有默契,这很不容易。他是个有理想抱负并逐步实施的人,很有思想见地,最难得是他有人文关怀的精神,和他聊天很过瘾。我想我找下一个性伙伴也会以此为目标,到不了就不找。以前年轻的时候很喜欢玩,跟不同的人玩,满足于在游戏状态中与世隔绝的感觉,现在则“挑”得厉害,更喜欢留住生命中略有意义的痕迹。 其实在性爱上,我一直都是“玩”的心态比较重,这种“玩”也是在找感觉。大概四、五年前,我二十四、五岁的时候,曾经在访问量最高的网站里留过帖子,征集性伴侣。记得当时每天邮箱里能收到几百封信,各种情况的人都有,我也看晕了,凭感觉给一些人回了信。再凭感觉跟一些人约出来吃饭见面,后来跟其中顺眼的几个人上了床,五个?六个?大概就这数字,不多。因为我当时找性伴侣不是出于性饥渴,而是想找一种随心所欲、能支配自己性生活的感觉,找着了就完了。当时我不让男人给我买单,吃饭也是AA,真是很好玩,很尽兴,不带任何动机和功利色彩。至于性爱给我带来多大的欢娱,其实不重要。但我相信这件事给我自己、也给和我上床的男人留下了深刻的、非现实的回忆,多年后他们或许会记得自己曾经和一个女孩子做了一次纯粹的性爱。 这件事前后经历了半年多,最终结束了。如果不是出于性欲原因的话,这件事很快就会过去,因为没节制,也就厌倦了。 后来的日子,找情人就象坐碰碰车,碰上谁就是谁,只要是我喜欢的人,我就愿意。那种感觉挺好的,游戏着,不负责任,便可暂时抽离开这喧嚣世界,与世隔绝。 再接下来,慢慢长大了(28岁左右),懂得了生活,懂得一切一切都来之不易,懂得珍惜手里的东西。所以,更注重“感情”、“责任”、“信任”、“未来”,等字眼,在心中,性和爱的比重和以前也大大不同了。(这个心态的形成,是慢慢的,不是由于某一件事。) 这时候性爱赋予我的意义是,与信任的人做爱。其中的乐趣,与以前有天壤之别。如果增加新的性伴侣,便很难。需要情投意合,同道中人,理解,信任,等等。真的很难。也很挑。万一找到了,便觉得很可贵,认为是生命赐予我的珍贵的东西。 即使这样,也有游离出去的时候,有时候兴致来了,也会想拉一个好玩的上上床,找的人一定是轻松的,我喜欢跟床上轻松的人做,都别把性太当回事,否则就没劲。事后,这事就当没发生过。 我想在我和情人这段打着“性”旗号的关系中,其实搀杂了很多感情因素,只不过我们谁都不挑破。如果按比例来划分性和爱的话,大概一半一半吧。在我们保持这种情人关系的过程中,其实非常影响了我和同伴之间的关系,我会拿他们比较,会情不自禁地偏向情人,我会常常想起他,甚至在我和同伴做爱的时候。我想这会彻底谋杀我对同伴的爱情。但是生活和爱情是两码事。 上海女孩是我的性伙伴,同伴就是我女朋友、爱人。 我和M的关系由性伴侣开始,后来我喜欢他了。他已婚,我开始没介意,觉得不防碍我喜欢他。后来他老婆来北京了,他得跟老婆住一起,不能和我在一起,所以我不干,让他离婚。那时候年轻,不知道婚姻对男人意味着什么,我以为互相喜欢就可以什么都不管。 后来当然离不了,孩子房子什么的。可我还是想和他在一起,就提出搬到他家住。我曾设想过三人组成的家庭世界,他一三五住大老婆房间,二四六住我这,只要她老婆愿意,我没问题。 后来可能他老婆不愿意,并且对孩子影响也不好,两个妈,他爸两个屋来回窜,成什么了。所以后来也没成。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后来更喜欢女的了,否则,我还是会坚持住他们家的。他老婆要是不愿意,就让他给老婆做思想工作做到愿意。 我的性伴侣还有G,做过不到十次,但是给我留的印象很深。我曾经喜欢过他,大概半年多,后来就喜欢M了,因为M更灵秀,G有点愣。但是G床上挺好的,给我的印象是实心的金子,不是空心。就是有分量的意思。我和他不算开始也不算结束,什么时候大家都有兴趣的话,还可以做做。 另外的人没什么好谈的,其实都忘得差不多了,我做过就忘,所以看着也不象做过几十个的人。 另外还有SM,我本人非常喜欢。我理解的SM是一种令人沉醉的性游戏,虽然通过性的形式虐恋的手段,但最终更多满足的是精神而不是肉体。我有两次SM经历,都很失败。一次在一个四十多岁男的的车里,他形象不好,被他玩弄我心不甘情不愿的,就没找着感觉;还有一次在上海,他就喜欢捆人,别的什么都不会。两次都没找着感觉,后来就暂时放弃了。 我最希望的SM对象是我的女朋友,因为信任她,接受她,她做什么我都愿意。 提问:你的家庭、同伴、单位、社区……或其它机构,对你的多伴侣性行为分别在哪些方面构成限制或促进,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你的行为,你对这种限制与影响的自我感觉?如果前后有过变化,请分别描述。 我没有成家,有一个同伴不经常住在一起,同伴对我与情人的性行为有一定限制,因为我得偷偷摸摸地进行。我去同伴家住或她住我家时,我就不能和情人联系。这挺尴尬的,但我不得不维持,因为两种关系我都想维持下去。 同伴指的是我女朋友,和我住一起的人,情人就是上海那个性伴侣。 我的多伴侣性行为,同事们大概知道,从我打电话能听出来。也没什么影响,最多他们觉得我特乱,但是跟他们没关系,所以没影响。我在住所比较注意,不是我介意他们对我的评价,他们根本管不着。是因为我住的是朋友的房子,我怕给他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比较注意。如果当时我住M家,他们邻居肯定会说三道四的,我没事,估计M和他老婆会不好意思,还有对孩子不好。 我家人不知道我有这么多的性伴侣,如果他们知道的话,我想我妈会让我注意安全和卫生,别的她也知道管不了。她最关心的是让我赶紧结婚,为了那事她都快急疯了,别的根本顾不上了。 我24岁从上海来北京,前后的性观念是一样的,性表现上,在北京更敢做。因为这里没亲戚没朋友,所以更放得开。 说到影响,现在还没看到,我想将来一定会有的,大家可以给对方以帮助。 当然是正面影响,很多和我上过床的人后来都成了朋友,大家都是同一个社会里的人,如果人品上过关的话,是可以成朋友的。成朋友了,有些机会就来了。有很多人都在工作和生活中给过我正面的影响。 目前还没有负面影响。 除了回避我同伴,别引起她的注意,我们不回避其他人,我希望其他人都看见,或能分享。我甚至不太回避她是个女的。 同志圈子经常有聚会,当然希望大家都能看到我们成双入对。单位同事和邻居如果不反感的话,我会希望我女朋友经常来找我,我会希望她和他们聊得来,甚至成朋友。我希望大家能了解到,我找了个女的,但是我很幸福。 如果同事和邻居不能接受我是LES,那就算了,但也不回避。 对于和情人的性行为,我更看重于内心的满足,这种满足来自于我们的惺惺相惜,不能说没有一点感情因素在里面。对于这种所谓“多伴侣性行为”,我理解为,生活本身就是有瑕疵的,就把它当作道德中的瑕疵吧。有就是有,我不否认,但也不做太多评价。因为我爱我女朋友,我答应过她,不跟别人做。但是我骗人了。如果没她,我可不认为是道德瑕疵。 我的配偶(同伴)对我的评价是:聪明有个性,思想不俗,有人格魅力。我的性伙伴(情人)对我的评价是:女人味十足,床上工夫好。呵呵。 他们对我的评价都不错,我对他们,印象都不深。 对于别人给我的负面评价,我通常接受,但是是否能够影响我,就难说了。由于我人缘好,大家首先接受了我这个人,对于我的所作所为是否越轨,他们不太关心。所以负面评价很少。我想如果某人对我的行为进行了负面评价和制裁的时候,我会想办法绕过对方,或者引开他的视线。 比如我们领导老说我,别老玩了,赶紧找个人结婚吧,这么疯玩是不成熟的表现,对你没好处。我觉得他说的对,但我未必会采纳。 我交往的人群与我的性价值观不需要一致,因为他们不是性伴侣。但是行为不能太保守,比如得开得起玩笑,能接受一夜情,还有卡拉OK、泡吧等等能玩到一块去。同他们交往就是消遣,放松,不怎么深交,没有性关系。 互联网对于我来说是生活的辅助工具,我在选择网站上以实用为主。经常去的网站都是与我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的网站,专业性比较强的网站。比如各大门户网站的娱乐频道,以及娱乐论坛、聊天室等等。另外比较喜欢文学频道做的比较好的网站,比如网易文学、榕树下等等。之外也常去LESBIAN的网站和聊天室,找一些新老朋友聊天。 当我自律的时候,就把麦当娜搬出来,她是我的“楷模”,我觉得她做得很好。我很崇拜她,她做了我想却不敢做的事。 我一直都喜欢什么都不吝的人,麦当娜就是,冲这点,我就喜欢她。她的每一个举动我都欣赏,比如敢对着镜头脱衣服,比如在大庭广众之下做爱,比如做了这么多还唱自己“宛若处女”,等等,我觉得我在思想上可以完成这些,没问题。只要有必要,我也可以做,但前提是“必要”,比如我是个艺人。 我觉得麦当娜本性里有害羞的东西,跟我很相似。我遇到喜欢的人会很害羞,但是普通人对我来说,形同虚设,所以做什么都没障碍。 与四年前相比,的确不那么强烈了。我想并非因为经历了多少个性伴侣,而是一种人生观的改变。以前是为自己的感觉而活,活得很任性,现在不得不为众人的眼睛和自己心里的眼睛而活,那些眼睛注视着你,让你不得不给它们一个交代。很多事不能象年轻的时候做的那样随性而偏差,年轻时候犯的错现在是不能犯的,很多事情得做得说得过去才行。就是这些自我约束也约束了对性的欲望,最终还是生活改变了我。 年轻的时候,可以以玩为主,工作什么的都往后放,但是年龄长了以后,需要为未来打算和考虑,这是不能逃避的事。假如25岁每月挣3千元,那么28岁就得挣5千元,做不到的话,自己是过不了心里这关的。众人的眼睛和自己心里的眼睛就是社会衡量你的尺子,这个尺子你是迈不过去的,既然不能逃避,那就好好地走路,少花心思玩,多做工作。 怎么办?当欲望不太强烈的时候,也就没有强烈的欲望去研究这些欲望。这时候往往会找喜欢的人做情人,往往更挑剔,更注重内心交流与感受。 我现阶段主要的性幻想就是和上海的情人以各种方式做爱,扮演不同角色做爱,包括“她”的性别转换和Sm游戏。 由异性到同性,由二人做到多人一起做,由传统性交到SM等等,我努力新的尝试,不是因为厌倦,而是失望。我不是为了找刺激而尝试,是为了找我想要的。 在新的寻找中,往往世界由一变成了二,更丰富,更多元化。但最终发现,其实两个世界都一样。 我和第一个男朋友交往的时候,觉得恋爱好没劲,从头到尾都觉得没劲。后来喜欢女的了,弄明白以后,觉得和男女的世界没什么两样。换汤不换药。 我与女性做爱比较安全,基本上不用防范措施。我想假如对方是男人的话,要看熟悉的程度,比较了解的人我会事先征求他的同意,是否可以戴安全套,如果对方反对的话,我也就不强求。陌生人一定得戴,否则免谈。据我所知,大多男人在和其他女人做爱时没有安全措施,原因是麻痹大意和怕麻烦。对于艾滋病的危胁,每个人都怕,但每个人都认为自己不会中彩,就象非典时期的心态。 对于“性自由”,我认为这是人类内心极其渴望又极其恐惧的概念,但什么都压抑不了想要挣扎要爆发的东西。我认为性自由,有一天会真正意义地实现。 未尽之内容:我认为在性活动上,阶段性的意义很重要,或许这份答卷在半年后重做一次的话,可能答案相差千里,由此可见,水是流动的,心是流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