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报》报道,大连一男子每逢过年过节都到丈母娘家里过,称如果不去丈母娘家,妻子和丈母娘就会给他脸色看。今年中秋节,他打算雇个人代他陪父亲过节。 笔者很体谅这名男子的苦衷,在中秋佳节到来的时候,是和妻子一起到丈母娘家过节,还是回家陪伴只身一人的老父亲,这的确是个很难取舍的问题。雇人陪父亲过中秋节也包含着自己的一片孝心,但让一个生人陪伴父亲过节,父亲会欣慰、高兴吗?要知道,老人最看重的是亲情啊!
究竟陪哪方老人过年过节,这样的问题许多家庭都遇到过,因此,这已不仅仅是家事,而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近年来,随着独生子女逐渐结婚成家,许多家庭都面临着一对小夫妻要照顾四位老人的问题。逢年过节究竟去谁家,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而且很可能关系到家庭生活的和谐。对此,恐怕不仅仅需要社会学家予以关注,也需要我们每个人运用自己的智慧,找到稳妥的平衡办法。
笔者认为,对于这个问题,要遵循三条原则。第一是互相体谅。双方的父母要相互体谅,小夫妻双方也要为对方考虑,不能只顾自己,不顾别人;“通情”更需“达理”,不能只考虑自己的情感,而要讲道理,讲礼让,学会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第二是坚持“一碗水端平”。双方父母谁也不能自居于某种优势,总想让孩子们多到自己家来过年过节。小夫妻双方也应该对双方父母平等对待,一方是半斤,一方就是五两,不能厚此薄彼,要力求公平合理。三是不能顾此失彼。当决定到某一方老人那里过节后,就要多同另一方的父母进行沟通,做出合适的安排,不让他们感到寂寞,努力避免让他们产生失落感。
在坚持“一碗水端平”的原则下,小夫妻们还应该从实际出发,多种形式地安排双方父母的节日生活。比如“统一法”,即如果两家在同一城市,可以在节日一起聚会;比如“轮流法”,今年在妻子的父母家,明年就去丈夫的父母家;比如“补救法”,即节日期间到某一家,在节前或节后再到另一家住一段时间,使老人心理平衡;再比如“分流法”,夫妻双方都希望各自到父母那边过年过节的,还可以“各回各家”,小夫妻俩只能在节后再团聚了。
总之,为了抚慰老年人的情感,要考虑把双方的父母统筹安排,要把节日的团聚与平时的关爱统筹安排,还要把家人的亲情和友情、邻里情统筹安排,多渠道填补感情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