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家庭孩子该随谁姓? 子随父姓传统遭遇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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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80年代前后出生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现在已经进入了婚育高峰期,小夫妻都是独生子女,进而组成了独具特色的“421”家庭,即四个老人+小夫妻俩+一个孩子,而问题就出现在这个独苗上:孩子该随谁的姓?可能有很多年轻人会毫不在乎。可是传宗接代的观念在上一代人心中根深蒂固,因此而引发了一场又一场的家庭风波。9月25日是中秋节,但家住苏州吴中区的赵老先生(化名)一家却没有心情过节,只因亲家要求孙子去改名字,改为随母姓。原来这一切源于三年前儿子儿媳结婚时,签订了一张协议书,双方约定将来必须生两个孩子,两个孩子各随父母姓。但现在,小夫妻俩反悔了,只愿意生一个,这就引发了双方家庭关于孩子姓名权的争夺。一个幸福的家庭,可能因孩子随谁姓的问题而分崩离析,如此的结局,怎能不让局外人扼腕叹息…… 一张协议书

引发难解的家庭矛盾

三年前赵老先生的独生子结婚时,同是独生女的女方家庭要求两家签订一份协议:子女结婚后,必须生两个孩子,第一个随父姓,第二个随母性,条件是女方赠送一套房子。并且,男方全家将户口本作为抵押押给女方,如果男方反悔,女方不会归还户口本,并收回房子。

去年春天,儿媳难产后剖腹生下一个男孩,全家非常喜欢,并取名赵一阳(化名)。一年后的今天,当女方父母要求小夫妻再生一个孩子时,遭到了小夫妻的拒绝,他们都表示不仅现在不会生孩子,将来也不会再生孩子。

据了解,当年儿媳陈女士生赵一阳时,本来想顺产,可没想到的是孩子个头太大,于是在疼痛了10个多小时、并受了很多罪后,陈女士才不得已选择了剖腹产,所以,深知生孩子痛苦的陈女士如今再也不想生孩子了。剖腹产之后再生育,对女性而言存在一定的风险,子宫伤痕如果没有痊愈好的话,就容易发生破裂。而孩子的父亲小赵表示对他们夫妻来说,两个孩子加四个老人,将来负担太重。

于是,女方父母要求孩子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更换姓名,改姓女方的姓,而男方父母则不同意,为此,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双方决定在今年“十一”之后诉诸于法律来解决。由于小夫妻都不希望惹自己的父母生气,如今他们之间也闹起了矛盾。

“传宗接代”

在老人心中根深蒂固

9月25日是中秋节,本来是阖家团圆的日子,往年,两家都在一起过。而现在,赵老先生和老伴、儿子小赵已经从吴中区的房子搬回了市区狭小的一间小平房。

赵老先生感到很苦闷,如果不答应孙子改随女方的姓,很有可能导致儿子儿媳离婚,即使不离婚,由于赵家家境很困难,根本就没有儿子儿媳和孙子的房子住。但儿子又是赵家独苗,孙子承担着传宗接代的责任,如果孩子改姓了陈,赵老先生觉得自己就犯下了后继无人的罪过。他无奈地告诉记者,“我同意改名字,但是前提条件是不能改姓,孩子可以改成赵一陈,这样两家的姓不就都有了吗?”

而女方父母想法跟赵老先生一样,他们因为当初没有生儿子,已经觉得抬不起头,如果孙子辈依然没有继承人,就断了陈家香火。儿媳陈女士告诉记者,父母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一顿舒心饭、睡过一个安稳觉了,“父母为我付出了很多,如果孩子不改姓名,在苏州吴江的父母会很没面子,会被人瞧不起。我不想让父母下半辈子难过地度过,所以我提议孩子改名为陈一赵,但老公家不同意。”

“421”家庭

孩子到底该随谁姓

在两家僵持的情况下,苏州的吴女士被赵家请去调解。吴女士是典型的由“421”家庭转变的“422”家庭,她和老公都是独生子女。当年结婚时,吴女士的父亲要求男方倒插门,但男方父母不同意,后来也是口头协定,将来一定生两个孩子,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今年3月份,吴女士刚刚生下了第二个孩子,虽然很忙碌、很操心,但吴女士说看到老人都很高兴,自己累点也心甘情愿。

吴女士于昨天下午赶往吴江女方家,女方父母看来精神很好,原来,女方父母不仅持有吴中区那套房子的房产所有权,而且手里有那张协议书。陈女士的父亲说,自己已经咨询过律师了,如果打官司,孩子必将随自己的姓,因为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吴女士本来劝小陈等一等,过两年身体恢复后,再生一个,并告诉小陈,自己有朋友第一胎是剖腹产,现在又生了一个,没有什么危险。但小陈只摇头,“公婆都没有工作,家境那么贫寒,虽然我爸妈经济条件好一点,但是将来我们夫妻要赡养4个老人、2个孩子,负担实在太重。说不定两个孩子都没有好的环境,我不想给自己和孩子太大的压力。”

于是,吴女士又接着劝双方都让一步,最好不要诉诸于法律,影响了小夫妻的婚姻,小陈表示,自己和老公感情很好,并不想为此离婚。但小陈的父亲说如果男方不同意,只能让法律来决定孩子到底姓什么。

昨天晚上电话里,赵老先生告诉记者,女方如果绝对不让步,希望儿子离婚,但儿子告诉父亲,即使离婚,因为孩子年纪小,也只能随母亲。老人陷入了苦恼。

在很多人的劝说下,小赵决定疏通一下双方父母,毕竟孩子姓什么只是一个符号,但是摆在他面前的似乎没有那么简单。“老人的传统观念太深了,他们把这件事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小赵说。

吴女士在双方家庭周旋了一遭后,估计小夫妻不会离婚,从经济的角度考虑,离婚后,男方更吃亏,除非男方再找一个,再生一个孩子。“经济决定一切。”吴女士说。

在记者截稿前,得来消息,为了房子,为了儿子儿媳,赵老先生已经答应孩子改随母姓,不过前提条件是房子的所有权改为男方所有,不过女方是否答应?记者拨通电话后,女方拒绝回答,女方父母表示要打官司,但儿媳小陈说要做好父母的思想工作,争取两家不对簿公堂。

姓名权之争

子女不是私有财产

对此,记者走访了很多市民,很多人对此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孩子应该随父亲姓。因为传统观念在当今社会上仍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姓氏与家庭的完整性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孩子和父亲不同姓,人们第一个反应就会以为孩子和父亲没有血缘关系,这就可能造成误会。

而大部分市民认为,时代已经发展了,应该摒弃传统观念,姓名只是一个符号,不要因为这些而影响了家庭的和睦。孩子姓什么并不重要,家人健康,孩子聪明可爱,比什么都好。传宗接代的观念应该淡化了。

据上文中那位专门从事家庭调节工作的吴女士介绍,现在,在苏州有很多80后的独生子女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而因为孩子该跟谁姓的问题,占独生子女离婚原因的比例越来越大,吴女士不无遗憾的说,仅仅在她身边的亲戚朋友中,就有三对小夫妻因为这个原因而最终分道扬镳,原本幸福的家庭一夜间分崩离析。

苏州公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於峰说,由于子女与父母双方都有直接血缘关系,因此,对子女随父姓还是随母姓,法律并不作硬性的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可见,“可以”是随意性规范,子女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关键在于双方都不要把子女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子女是父母双方的子女,那么父母双方就应该平等协商解决。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不成,也可等子女懂事之后,征求子女的意见再确定。

取姓求两全

“随父姓”是否该革命?

“子随父姓”是否该革命?“既然现实情况是女人和男人一样工作赚钱、养家糊口,那么女人当然也有一样的权利,这才是公平。子随父姓这个老八股,该革一下命了。”身为公务员的周小姐再次谈到“公平”的问题,她说,自己以后的结婚对象首先要经过这个问题的考验,“孩子将来跟谁姓,是双方商量的结果,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起码我要确保自己拥有行使的权利。”

那么,究竟有没有两全之策可以让双方满意呢?不少人上网发帖求救,得到了很多网友颇有“创意”的回复。

父姓+母姓。孩子仍然姓爸爸的姓,妈妈的姓紧随其后。这种别出心裁的方式既了却长辈共同心愿,也表明孩子是夫妇爱情的结晶。

重新组合式。有的人别出心裁,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而是父母姓氏的组合体。例如丈夫姓李,妻子姓楼,两人在姓氏上都有个“木”字偏旁,于是把这两个“木”字偏旁合在一起当作儿子的姓氏。

“姓以稀为贵”。如果一方的姓在全国属大姓,而另一方的姓氏非常少,那么就用少见的姓。

中国的姓氏

不仅仅是文字符号

而专家对于姓氏之争则有更深一层的理解,一位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陈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虽然现代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各种因素使得我们的姓氏观念在淡化,可传承了五千年的姓氏文化是不可能也随之被抹去的。中国的姓氏不仅是文字符号这么简单,它所体现的中华民族的审美情结与人文精神,对民族、祖先、故土的亲和与认同感是与中华民族的发展息息相关的,就个人来说,姓氏还与你的血缘宗族、继承赡养甚至是基因遗传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些都不是说改就改的。

现代人提倡男女平等,女性同胞通过各种方式来争取与男人平等的权利,这是观念的进步,可我想说,男女平等不需要通过“姓”来体现名义上的平等。女性现在拼命争取姓氏的权利,说到底,也只是在替她的父亲争取姓氏传承,这和男女平等的观念是没有关系的。

陈教授说,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允许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这给很多人一个误导,以为子随父姓的传统可以打破,姓氏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了。事实上,政府只是为了解决人名重复现象严重的问题。而且姓氏的更改也必须按照相关的严格规定来办理,具有法律上的严肃意义,并不是件随便的事情。同时,由此出现的“合姓”也不是复姓的概念,比如名字叫“杨李婷婷”的,它不是姓杨李,只是把父亲和母亲的姓一起放在名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