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层安装防盗门的工人董华(化名)摸黑前进,不慎从预留的电梯井摔了下去。生还后索赔却因为“东家”太多,告错了单位而被法院驳回了诉讼。
摸黑掉进18层电梯口
2007年3月29日,董华经人介绍,到兰州顾家门业经销部老板崔某手下从事门窗安装工作,当天被派到兰州中山路一新建商品楼,在18层从事防盗门安装工作。
据董华讲,18层的楼道由于没安装照明设备,他眼前黑洞洞的,只能借助火机的光芒行走,突然他感觉脚下踩空了,掉进了一个黑洞,随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到他苏醒过来时,眼前黑漆漆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浑身撕裂的疼痛让他感觉自己还活着,但是骨头像是散架了没有一点力气。恐惧、疼痛在黑暗中他差点失去了希望,但是由于求生的本能,他用劲敲打着墙壁,发出响声来引导工友营救。时间在黑暗中一点点流逝,他没有得到回应。他有点绝望了,求生的念头鼓舞着他坚持了下来。由于工友都不在周围,两个多小时后才有人听到了他的呼救,他得以获救。
获救后的董华才知道,他是掉进了楼房预设的电梯井。万幸的是他并没有掉到最底层,而是在降落过程中被11层的挡板给拦住了,才保住了性命,想起来他就后怕。董华被送到医院抢救,医生诊断全身多处骨折,经法医鉴定为4级伤残。
安监报告 雇用单位无资质
事故发生后,兰州市城关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认为用人的顾家门业及其业主崔某,没有安全资质擅自承包工程,对于招聘的员工没有进行培训让其上岗,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甘肃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将工程承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工程承建方甘肃某建筑公司项目部,在预设的电梯口前没有安装警示标志,安全设施考虑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而董华本人由于不慎重对事故发生有一定责任,但是由于董华已受伤,不再追究其责任。
死里逃生的董华全身多处骨折,对今后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巨大压力。
“东家”多 告错责任人
安监局事故责任认定后,董华想与这一事件有关的单位都有责任,到底告谁呢?显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承建公司,但他的东家却是兰州顾家门业的崔某。最后董华选择了“打包”一起告,提出了索赔46万的诉讼请求。
2007年10月中旬,该案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董华的诉讼没有明确的主体,在董华受到的伤害中,甘肃某房地产公司和甘肃某建筑公司并没有直接法律关系,而董华起诉的兰州顾家门业的工商登记是个体户崔某。因此董华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董华的起诉。判决后董华表示将另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