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时间介于2003到2005年之间
报道称,警方经过仔细调查,发现这批相片有多个特征。除了大部分均属于赤裸裸的不雅照外,拍摄地点大多可能在同一个住所。部分当事者似乎是在知情的情况下被拍摄,不像是偷拍或者合成照片。
估计是先摄像 再做成相片
警方称,该批照片大多数是由摄像机拍摄而成,其余则来自相机:“肯定不是相机,1300多张照片,怎可能在一边亲热,一边照相,相信事后才在摄像机里,逐格撮合成相片。”据了解,这批照片的拍摄时间,介于2003至2005年间。据悉,警方稍后将联系照片中的人士,以便了解拍摄时的实际情况。
警方的另一个调查重点,是照片中的人在什么情况下被人拍摄,其间是否服药或醉酒。消息人士说:“照片中的女子,面色红红,好像喝了酒似的。关键在于,她们是自愿被人拍摄,还是在药物影响下,才做出这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