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
英皇发表声明,否认不批准梁洛施到澳门探外公,并重申她在非工作期间,一直享有作息时间和假期。
3月18日
梁洛施发表声明,指英皇发出的声明非全为事实,并否认曾入住贝沙湾独立屋。
3月27日
有传李泽楷组律师团为梁洛施打官司,又指他有意以二亿元为女方赎身。
3月29日
梁洛施与好友杨紫琼现身纽约晚膳,身穿皮草的的梁洛施,有传这次行程是乘坐李泽楷的私人飞机。
4月3日
英皇正式入禀控告梁洛施违约,要求法庭颁令禁制梁洛施在娱乐圈内与任何人或公司合作,包括电视、电影、现场表演及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直至英皇与其合约期届满为止。
4月6日
有报道指杨紫琼、张家振,以及台湾资深媒体人唐在扬成立经理人公司,并有意签梁洛施为旗下艺人,有传背后老板是李泽楷,张家振随即否认,并坚称绝不会签梁洛施。另一方面,李泽楷女友Rachel的父亲漏口风指爱女与李泽楷的关系未变,还有亲脸的甜蜜举动。
4月10日
杨紫琼被指是梁洛施和李泽楷的媒人,她闻言拒认媒人身份,对于梁洛施与英皇打官司,她表示梁应与公司好好倾谈,或找好律师应付官司。
4月11日
有传在李泽楷的悉心安排下,梁洛施母女现留居三藩市,有传有人送她市值约1,000万港元的房子,又送车送保镖和司机,并安排梁洛施在当地学习英语。
4月17日
有传李泽楷有意注资台湾模特儿公司凯渥,但李泽楷否认其事。
赴美打官司可行性低
梁洛施与英皇的合约纠纷愈闹愈大,据知她会将合约派发给美国不同律师行寻求协助,但黄国桐律师认为可行性很低,他直言美国有很多律师行,即使只是看合约内容,收费已动辄十万八万元,他说:“如果合约在香港签订,怎么会这么蠢找美国律师打?难道整个美国专业团来香港打官司吗?!”
谢伟俊亦持相同意见,因双方都是香港人,当中适用法律理应属香港司法管辖区,即使其中一方要求在海外地方诉讼,另一方亦有权要求转交回香港法庭审理,他说:“美国律师不可作代表律师,虽然可以在背后给予意见,但作用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