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还不到 18岁的小红(化名)遇到
43岁的老周,老周觉得小红长得不错便打起了主意,便请“仙姑”给小红算了一卦,编造了个弥天大谎,说小红命不好,只有去当“小姐”才能消灾。小红居然信了,跟着老周去做了
3年“小姐”。直到小红被公安机关抓获,老周的阴谋暴露,小红一怒之下才将老周告上了法庭。
24日,秀峰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强迫卖淫案。
“仙姑”说她天生是“小姐命”
上午 9时,准时开庭,原告人小红没有到庭,只是她的委托律师出庭。
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案子令人啼笑皆非,大致经过是这样: 2005年 1月份,
43岁的老周与时未成年的小红相识,见小红身材高挑,面容姣好,便打起她的主意。通过一段时间交往,老周发现小红思想单纯,且很迷信,觉得这是个“机会”。
有一天,老周很神秘地对小红说:“我在桂平认识一个仙姑,算命准得很,很多外地人找她算命。”听老周这么一说,小红要求和老周去见见这位仙姑。当月,老周就带小红找到桂平这位叫“金田大姐”的仙姑帮她算命。仙姑看了看小红说:“姑娘啊,你的命很不好,家里人都会被你克得很惨。”小红一听吓得不行,忙问仙姑如何化解。
仙姑这才心怀“好意”地说:“实际上,你天生就是‘小姐命’,必须去当妓女赚钱,然后把钱交给老周,再转交给我,帮你作法才能消灾解难。”这样一番荒唐话,幼稚的小红竟然信以为真。
辗转各地做“小姐”三年
听了仙姑的话,小红便开始了她的“小姐”生涯。
接下来的 3年,小红在老周的带领下,先后到柳州、桂林等地多次从事卖淫活动,期间还染上性病,所得
9万余元全交给老周转交“金田大姐”,以保她和家人的平安。身心俱疲的小红几次想中止卖淫,老周都没有同意,还恐吓她,“如果你不做‘小姐’,小心我让‘
金田大姐’作法惩罚你和你的家人。”
直到今年 3月,小红卖淫被公安抓获,老周的阴谋才暴露,小红于是将老周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老周承认了逼迫小红卖淫的事实,但对于小红究竟给了自己多少钱,却存在异议。老周说他从没花过小红一分钱,因为不管到哪里,他都会去卖粽子赚钱。老周说,自己并不是对小红“一毛不拔”,“小红有了性病,我陪她去医院看病,缴了几千元医药费。我们一起住的时候,她赚的钱都放在家里的一个罐子里,每天放一次,我每个星期帮他存一次,我算了一下,她只给我
6万多块钱,并没到 9万。”
原告人代理律师不同意老周的说法,表示老周必须如数赔偿。法官当庭进行了调解,法官劝说老周:“你自己考虑清楚,如果你主动赔偿小红的损失,法律上可以认定你有悔罪表现,酌情轻判。”
老周想了半天,才初步决定:“我现在一下也拿不出太多钱,只能答应 2年内给小红 5万到 6万块钱。”
由于原被告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未达成一致,调解并没有成功。
女孩要懂得自我保护
最后是被告人向法院作陈述,老周小声地说:“我家里条件不好,可以说非常贫困,家中的亲人还需要我照顾,希望法院体谅我的难处,酌情轻判。”庭审快结束,原告人代理律师向法院提供了一个信息:
2005年,原被告双方交往时,双方还发生了性关系。老周听了此话,一直低着头。
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老周在书记员的庭审记录上签完名后,突然大声问法官:“如果我想好了,赔偿的钱是交给法院还是直接给小红。”
显然,刚才法官的一席话让老周有了悔意,老周想争取法院对他的轻判。
这个案子结果如何尚待宣判。在这里,记者想提醒一下年轻女孩们,一定要加强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在受到威胁的时候,要保护好自己,不要任人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