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猥亵女童事件的高官林嘉祥致广大媒体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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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社: 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深圳市海事局副局长林嘉祥,当前包括你们在内的多家媒体都在对我所谓的“猥亵门”事件进行连篇累牍的报道,对此我强烈表示不满和愤慨,“老子很生气,后果严重。”在此,我特别作如下五点声明:

一,10月29日,我在深圳南山区科技园新梅园酒店掐了11岁女孩兰兰的脖子后,你们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大肆报道,活生生把我描成了一个大色狼、大恶棍,还有律师在媒体上说我构成了刑事犯罪。作为一名党培养多年的忠诚战士,作为党一手提拔起来的高级官员,对此我表示很痛心、很伤心,我不就是掐着小女孩的脖子往男厕所拉了两下吗,难道我猥亵一下小女孩就构成了刑事犯罪,真是天大的笑话。实话告诉你们,我光“破处”的数量比你们见过的美女都多,还从来没有人说过我构成刑事犯罪呢?

二,现在包括你们在内的诸多媒体和网站,都说事发时段的监控录像带找不到了。实际上,原本就没有那段录像,你们怎么能够找得到?你们问网上流传的那段录像是怎么回事?我怎么知道?我想肯定是我的哪个仇家故意导演制作了这一段放到网上,煽动不明真相的老百姓,从而达到不可告人的险恶用心。再说了,现在利用高科技手段造假也很方便,陕西一个普通的农民不就造出了“华南虎”吗?对此,我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也正在抓紧进行调查,一旦查出在网上传播这段录像的始作俑者,将严肃打击处理。

三,对于当事人兰兰的父母,我只想说三个字:“不识趣”!要知道,当了这么多年官,积蓄我还是有一点的,你要个百八十万我也赔得起,我一高兴赔你千把万也有可能,跟我怄气,何苦呢?通过媒体,我也想再次正告兰兰的父母,我姓林的黑白两道都有人,如果你们再纠缠不休的话,我就让你们从这个地球上彻底消失。

四,我“出事”后,许多下属和其他社会各界的“朋友” 纷纷来电和上门,对我进行心里上的安慰,对此我深表感谢,对于“雪中送炭”者我更将一一铭记在心,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予以回报。同时,我也通过媒体告诉关心我的广大朋友,现在我很好,将来依然会很好,请你们坚定信心,你们过去和现在对我的“表示”和“意思”也决不会打水漂。

最后,我希望广大媒体抱着认真负责地态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记党管媒体和政治家办报的惟一宗旨,真心真意从党和国家的稳定大局出发,即日起立即停止对此事的报道,以前的报道也要尽快从网站上立即撤掉。作为党组书记我负责任地说一句:对于表现较好的媒体,深圳市海事局将予以相应的资金支持;对于继续搬弄是非者,我本人以及深圳市海事局将严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