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深陷情妇门 惊闻中国“政府大院如同寡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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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人物周刊》一篇关于41名高官身陷情妇门案调查向我们揭示了高官与情妇共同腐败的触目惊心的事实,但那些事情我们都多多少少听过。我觉得最出人意料的倒是其中的一句话:“政府大院如同寡妇村。”(11月7日《南方人物周刊》)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记者接触过多位腐败高官家属,他们的妻子则直言了自己的痛楚。来自中西部的一位高官妻子,她说自己所在的政府大院,如同一个寡妇村,平日几乎没有男人在家。“夫人们在一起议论,发现最长的一个官员已长达8个月未回家睡觉。”她说。

  寡妇村的名词我们听说过。一种是村里的男人因为投身革命,被反动派杀了;一种是参加国民党的男人们去了台湾。现在,这位高官的妻子所说的寡妇村有着不一样的含义。男人都健在,只是晚上不回家睡觉了,因此有了寡妇村。高官们晚上不回家睡觉,是不是公务繁忙?看这意思,不是的。

  调查显示,41名省部级高官中,有36名被曝拥有情妇,占87.80%;这36名拥有情妇的高官,共有近40名情妇,因为有的不止一名。我猜测的是,这应该是指“现任情妇”吧?如果把“历任情妇”加起来,一个人也可能有好几个呢。高官有情妇,属于“家外有花”,甚至“家外有家”,各方关系都要摆平,当然不会做一个“晚上回家”的“次等男人”了。这里说的是高官。而不大的官,据说95%都有情妇,而江苏一个贪官,居然有146个情妇呢。“寡妇村”则更说明,那些尚未成为腐败分子的官员其实也有在包养情妇的。

  情妇与腐败确实有一个“鸡生蛋,蛋又生鸡”的问题。情妇与腐败又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纯属享乐,包几个情妇“金屋藏娇”;一种是贪官和情妇紧密结合,一起搞权力寻租。高官腐败给我们新的理念:如果一个高官只是包养情妇,他就是买豪宅,也不过是花几百万,问题不算大;而贪官和情妇一旦共谋权力寻租,那可不得了。

  那么,我们有什么办法监督官员,尤其通过其情妇掌握腐败线索?可以说,我们几乎无计可施。我们把希望寄托在情妇的造反上,但这样的情况并不太多。于是我们把希望寄托在官员的老婆身上,推出了“家庭纪委书记”的策略。照理说,官员包养情妇瞒不住“寡妇村”里的留守者,她们只要一举报,我们就知道了,于是也就能查出那背后的腐败。可惜,尽管那么多的官员包养情妇,尽管政府大院如同寡妇村,但选择举报丈夫的“寡妇”几乎没有,除非夫妻关系破裂,否则腐败分子由老婆揭发的情况还不曾看到过。调查说,对照41名样本高官,他们的妻子多数为他们“落难”时相识,还有农家妇女,一起走过数十年,已无分家可能。针对丈夫的情妇,她们既不能举报,又无法离婚,移居国外成了最合适的选择。可见,对于贪官包养情妇搞腐败,我们既不能等待情妇造反,也不能指望“家庭纪委书记” 发威。总之,“后院起火”是靠不住的。

  其实,想靠“后院起火”发现腐败本来就是治标不治本的愚蠢办法。我们现在的腐败是制度性腐败,根源在于我们的制度缺陷,在于对权力没有有效的监督。当官员权力过大而又不受监督时,其腐败几乎具有必然性。在这种情况下搞出 “家庭纪委书记”之类的名堂,比起那个“守株待兔”的宋国人还要可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