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强奸幼女 表哥为“报仇”抢劫强奸幼女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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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17岁的表弟强奸了仅5岁的幼女被抓,作为表哥的小李一心想要“报仇”,竟然打算抢劫、强奸幼女的妈妈。11月14日,萧山检察院将小李以涉嫌抢劫、强奸罪提起公诉。 小李是“80”后,今年只有23岁,在宁波一家快递公司工作。2008年8月底,他接到了姑父的电话,说他表弟所犯的强奸案9月2日在法院开庭。小李的表弟现年17岁,强奸了隔壁邻居家5岁的女儿,女孩的妈妈向警方报了案。小李去过姑父家几次,对这家邻居家有点熟悉,她家女儿比自家的女儿大四岁。

9月1日,小李从打工地宁波赶到杭州,打算参加庭审。想着表弟沦落到如此地步,小李十分心痛,但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结到小女孩家,越想越生气。在姑父家吃完晚饭,他乘姑父没注意,拿着一把菜刀就出了门。

他先下楼侦查,发现小女孩爸爸的红色的摩托车不在,这说明人也不在,于是小李上楼来到小女孩家门口,猛敲房门,并大声喊叫:“查身份证!开门!”

不知情的女孩妈妈将门开了一条缝,小李趁机闯了进去,把一手把菜刀架在女孩妈妈的脖子上,另一只手捂住她的嘴,要女孩妈妈把钱拿出来。女孩妈妈吓得瑟瑟发抖,但身上没有现金,只能从衣柜里拿出两张银行卡。小李不信,拿起放在床上的一只钱包,发现里面的确没钱。

这时,躺在床角落的小女孩被吵醒了,眼泪汪汪地看着他,小李将刀架在小女孩的脖子上,威胁女孩说:“哭就杀了你!”吓坏了的小女孩流着泪,不敢发出声音。小李转头又凶狠地对女孩妈妈讲:“你不要乱来,否则对你女儿不客气,你不听话的话,明年的今天就是你女儿的忌日!”说着,就想强奸女孩的妈妈,但最终因个人原因未遂。

之后,小李要去银行取钱,并抱起小女孩,拿刀顶在小女孩的肚子处,恐吓女孩妈妈说:“你不要乱来,不然的话,我死,你女儿要陪葬。”女孩妈妈为了孩子的安全,只好带着他去取钱。途中,女孩妈妈多次请求小李放了小女孩,但小李只是声称“钱没到手,我不会放人的。”

为了女儿的安全,女孩妈妈只好向取钱的地方走去,一直到打台球的地方,她看到自己老公的身影,小女孩妈妈一鼓作气,将对方的手握住,一边把刀抢下来,一边大叫救命。女孩爸爸等人闻声冲过来,小李见势不好赶忙抱着小女孩逃跑,跑了50米左右,又将小女孩狠命扔在地上。

最终小李被抓获,经鉴定,母女俩将均构成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