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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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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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政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大伦自1999年2月至2006年5月在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建筑工程、采矿、任职、减免税费、解决贷款和原材料、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陈立华等人共同收受22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404.3281万元。此外,被告人李大伦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1797.7393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被告人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在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投标、税费的减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及诉讼案件的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和子女(均另案处理)等人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195次,收受贿赂及索贿共计折合人民币共计3151.84万元。其中,曾锦春单独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639.4万元,美元4.25万元。此外,被告人曾锦春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被告人周政坤利用担任省郴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郴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收受贿赂135.7万元,伙同弟弟周政文收受干股分得红利598万元,感谢费76万元,伙同弟弟周政权采取名借实受的方式收受贿赂370万元,伙同妻子刘阳春收受贿赂10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大伦受贿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其在“两规”期间如实交待了大部分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且退缴全部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具有悔罪表现,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被告人曾锦春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民愤极大,且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周政坤能配合侦查机关追赃,该案大部分赃款已追回。
依据事实和法律,一审法院对三案作出了前述判决。
延伸阅读
诗人·贪官·李大伦
李大伦精通做诗填词,出过诗词散文集、书法作品集。
但他更是1949年以来湖南在任上被反腐铁拳击倒的“重量级人物”。李好大喜功,是一个“唯工程论”的官员,1999年2月至2006年5月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期间,一些市政工程迅速确立并上马实施。
案例:嘉禾拆迁案
2003年7月,湖南嘉禾启动占地189亩的珠泉商贸城项目,该项目经郴州市政府批准成为全市重点工程。开工仪式上悬挂的横幅:“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原创者就是李大伦。
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大伦任郴州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建筑工程、采矿、任职、减免税费、解决贷款和原材料、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陈立华等人共同收受22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404.3281万元。此外,李大伦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1797.7393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罚
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大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受贿所得财物、违法所得和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财物,上缴国库。
法院认为,李大伦在“双规”期间如实交代了大部分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且退缴全部受贿犯罪所得赃款,具有悔罪表现,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
李大伦作品一览
《母亲的回忆》片段:重病缠身的母亲叮嘱大伦要做好人当好官,不可收取别人的财礼。母亲教会了大伦为人处事要有公心。
《岁月如诗》序: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对读者的高度责任感,无论是现在写的还是过去写的,无论是写现在的还是写过去的,都是对真善美的热情讴歌,都是对假恶丑的无情抨击,能够给人启迪,催人奋进。
“曾矿长”·曾锦春
人送外号“郴州第一贪”。他被“双规”消息传出的那几天,郴州及辖下县城鞭炮响彻云霄,当地报道曾锦春落马的报纸卖到10元到20元一份,复印件也卖到了5元一份。
案例:“双规”农民工
一位在郴州工地打工不愿透露姓名的当事人说:他就曾被曾锦春“双规”12天,要求其指认某位官员受贿。郴州宜章县4位农民耗时五年多举报在当地开矿的企业主黄生福及背后的“老板”曾锦春,他们也都尝过被曾锦春“双规”或整治的滋味。
法院经审理查明,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在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工程承揽及招标等方面,单独或伙同其妻和子女(均另案处理)等人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151.84万元。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罚
曾锦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为,曾锦春罪行极其严重,民愤极大,且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周政坤·受贿千万的党委书记
2007年4月1日晚,周政坤被湖南省纪委“双规”并立案审查。
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周政坤利用担任郴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郴州市市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收受贿赂135.7万元,伙同弟弟周政文收受干股分得红利598万元,感谢费76万元;伙同弟弟周政权采取名借实受的方式收受贿赂370万元,伙同妻子刘阳春收受贿赂100万元。
罚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政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所得及孳息3027.25万元追缴国库。
□链接
郴州腐败窝案 涉及官商158人
在不长的时间内,湖南省郴州市连爆腐败案,包括原副市长雷渊利、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原市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在内的一批人落马。
雷渊利被称为玩钱、玩权和玩女人的“三玩市长”,在郴州能叫出名字的情人有九个,他是由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李树彪(2005年8月24 日因贪污、挪用上亿元公积金被法院判处死刑)案牵出来的。雷渊利受贿721万余元、挪用公款2650万元,于2006年9月6日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李大伦被调查后,郴州又一批干部因李案“拔出萝卜带出泥”。其中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人称“三不准宣传部长”、“矿难灭火队长”),郴州市国土局原党委书记杨秀善,郴州市郴汽集团原董事长黄兆林被审查,之后又有20多位民营企业家相继被查,该案波及当地党政干部、商界人士1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