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怀孕也是没有办法。 ”如果不是突如其来的裁员消息,今年27岁的罗小姐还没想过怀孕生子这回事。
突然上榜裁员名单
罗小姐在目前的外贸公司已工作了3年。今年9月,老板的秘书向罗小姐放出风声:受全球金融
“海啸”影响,今年公司业绩很差,老板准备从公司现有的10名员工中裁员四五人,而罗小姐很有可能就在裁员名单中。
几天后老板找到罗小姐单独谈话,先是赞扬了罗小姐3年来在公司的表现,忽然话锋一转,表示近期公司业务量大降,希望罗小姐在未来几个月积极寻找其他工作,最晚到年底前离开公司。
“现在情况下,大多数公司都采取保守政策,跳槽绝对不是好时机。
”罗小姐表示,如果自己失去这份工作,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一份新的工作;况且自己已在公司工作三年,职务和收入都不错,即使找到新东家也很难有现在的条件。
突击怀孕应对危机
郁闷的罗小姐在求职网站上发现法律规定女性员工怀孕后公司不得解雇,便萌生出“怀孕保饭碗”的想法。罗小姐和家人商量后,决定“突击怀孕”。
10月中旬,罗小姐如愿怀上了宝宝,满心欢喜的罗小姐第一时间将这一消息告知老板。
原以为“胜券在握”的罗小姐没想到,几天后她等来的消息竟是公司“即将关闭”。
公司解散合同作废
10月底,公司老板再度找罗小姐单独谈话,明确表示对罗小姐“突击怀孕”十分生气,通知罗小姐不用再来上班,只需12月1日来办理离职手续即可,相应的补偿金将与其他离职员工一样按规定支付,公司也将随即关闭。
“听到这个消息,我头都炸了!如果公司关闭,我之前签的合同就自然解除了。
”可罗小姐发现,除了陆续离职的同事,公司里其他人并没有急着找工作,公司业务仍有开展。罗小姐打听后得知,老板的妻子也开了一家外贸公司,业务相似,老板准备关掉这间公司后,带着公司的业务和留下来的工作人员到其妻子的公司继续运作。
【律师解读】
不妨以和为贵共渡难关
“其实这一个案中,双方都在寻找法律漏洞以维护自身利益。”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王本桥律师表示,《劳动法》关于女性“三期”的保护条款,本意是保护女性的合法生育权,但罗小姐“突击怀孕”的行为与社会公序良俗有悖;我国目前对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也有明确规定。但该公司的做法,目前我国尚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
“其实这样的‘斗法’对双方来说都是损失。怀孕又丢工作对个人来说打击很大,但公司关门也非易事,所费成本也不少。”王律师表示,在罗小姐和公司都确有难处的情况下,双方应以“和为贵”,不妨以协商方式解决纠纷,在公司适当多向罗小姐支付补偿款的前提下,由罗小姐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如有可能双方还可约定,待罗小姐生育完成,如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公司优先聘请罗小姐回公司工作。“这样罗小姐可以在家安心待产,公司亦可减轻经济负担,争取改善经营状况,双方携手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