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服贸青年自扇耳光道歉 马英九与其握手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次数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胡平一文的中心意思是讲"公民不服从"在民主抗争中的作用及其使用策略。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 在民主的台湾,民主的美国, People are speaking, Government is listening, Democracy is working!

在民主的台湾: 人民自由的成功的表达了他们对"服贸"的忧虑。

在民主的美国: 加州华人自由的成功的表达了他们对SCA5的抗议。

---- 在我们的一党独裁制度下,一个中央红头文件下达,即使它是多么的不公平, 又有谁敢抗议?

中国宪法称"公民有言论自由",却把写了几篇文章的刘晓波和为民请愿的许志永博士打入监狱。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胡平:占领立法院与公民不服从

所谓公民不服从或曰公民抗命,是指公民故意做出违反某一法律的行为,并宁可付出被惩罚的代价,以期唤起其他公民和舆论对相关问题的关注与压力。

例如,1955年12月1日,在美国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市,一位名叫罗莎.帕克斯的黑人妇女在公交车上拒绝给白人乘客让座。此举违反了当地有关种族隔离的法律。罗莎.帕克斯被逮捕,并被罚款4美元。帕克斯被捕引发了蒙哥马利市长达一年多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该运动的组织者即为当时还默默无闻的牧师马丁.路德.金。1956年,最高法院裁决禁止公交车上的“黑白隔离”。1964年出台的民权法案禁止在公共场所实行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政策。帕克斯由此被誉为“美国民权运动之母”。
和帕克斯事件相比,这次台湾学生占领立法院的行动同属公民抗命,但又略有不同。帕克斯故意违反当时那条公交车上“黑白隔离”的法律,她要反对的正是那条“黑白隔离”的法律。台湾学生故意违反立法院不得被占领的规定,他们却并不是要反对这一规定本身。学生们并不是主张立法院大家都可以去占领。学生的主张不是占立院而是反服贸。

·八戒· 发表评论于
自打耳光的“民主”,呵呵
奥巴驴 发表评论于
民进党就是个地痞组织。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美国的态度完全决定了台湾如何民主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小伙子不错。
独上南岛 发表评论于
自打耳光是民主的基本要领。
晴天好啊 发表评论于
青年搞政治,99.999%都是二愣子,枪子儿,人云亦云自己不长脑子。
所以埃及大街上仍石头的多是青年。
咏月 发表评论于
台湾看着就都还是正常的人,在说正常的话,做正常的事。虽然也有冲突,但是各方面人的反应都大致是可理解的。发生在中国大陆的事情,就有太多时候,超出正常人能理解的范围,特别是一些政府官员的说话做事。
不上税 发表评论于
连自己在干啥都不知道,整个一个大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