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通知书
邓超(资料图)
新京报快讯(记者林野)6月27日,邓超在微博晒出一张北京朝阳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并表示:“有些事儿一定要有结果”。今天(6月29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证实,邓超“出轨门”名誉权纠纷一案确已受理,邓超所诉被告为新浪微博,即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讼请求为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微博。
邓超在起诉书中称,2015年6月17日,新浪微博名为“圈内老鬼”的博主首先发布内容为“哎!又一跑男出轨了”、“明天10点,约?”的针对邓超的造谣诽谤内容。之后,“娱乐圈揭秘”、“圈贰爷”等博主迅速呼应,大肆进行造谣诽谤。由于“圈内老鬼”等人的恶意造谣诽谤,自2015年6月17日起在新浪微博平台上迅速形成“邓超出轨”的微博话题。截至起诉时,该话题阅读量达到6.1亿,26万人参与讨论。
邓超认为,其作为著名影星,一直享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但“圈内老鬼”等人此次恶意中伤,发布的造谣诽谤言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鉴于“圈内老鬼”在新浪微博并非实名注册,邓超表示其本人无法获取博主本人的身份信息而直接起诉“圈内老鬼”。邓超称其曾多次要求新浪微博提供“圈内老鬼”的真实身份信息及相应的侵权微博,但均无果,故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微梦创科公司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微博。
据悉,该案已于6月26日正式受理,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