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MH370失联是美国为了劫持4位中国籍工程师,让飞思卡尔获得KL-02芯片的专利”,这是一条经过改编的老旧谣言。谣言的最初版本是“MH370失联是罗斯柴尔德的专利阴谋,4位中国籍KL-03发明专利持有者全部失踪,罗斯柴尔德将获得100%(唯一)专利权”。
2 无论是KL-02芯片还是KL-03芯片,它们的专利所有权属于飞思卡尔公司,中国籍专利发明人的生死对专利所有权没有任何影响。另外,几位发明者也不在MH370航班上,并没有失踪或者死亡。
3 KL-02芯片是在中国设计、中国制造的商业级民用产品,并非震惊全世界国防工业的专利。
4 《马航MH370调查(终结篇)》一文作者对专利毫无概念。专利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为了一个民用产品的专利,而去“劫持MH370”,这样的结论实在是荒唐至极。
查证者:德味儿
《马航MH370调查(终结篇)》是一个谣言大荟萃,将过去几年来有关MH370的所有谣言整合在一起,捏出了一篇所谓“调查”,但实际上这篇“调查”的内容完全摘抄自网络,没有任何算得上调查的实地调研和采访,而更重要的是该“调查”摘抄的网络内容并非官方渠道的正式调查信息,而是来自于网络上的不实谣言。
谣言一:“MH370航班上有4位就职于Freescale(飞思卡尔)公司并发明了KL-02微型芯片的中国工程师,MH370失联就是美国为了劫持这4位工程师,让飞思卡尔获得KL-02的专利。”
(文章截图)
较真鉴定:谣言。KL-02芯片的专利所有权属于飞思卡尔公司,中国籍专利发明人的生死对专利所有权没有任何影响。几位发明者也不在MH370航班上。
MH370上的确有20名飞思卡尔的员工,其中有8名是中国公民,KL-02芯片发明专利也确实存在,它的公开专利号是US 8650327 B2(下图)。
3名与该专利有关的中国人分别是Shixiang NIE, Zhijun CHEN, Zhihong CHENG。与《马航MH370调查(终结篇)》一文中宣称的4名中国人“Peidong Wang、Zhijun CHEN、Zhihong CHENG 和 Li Ying(王培东、陈志军、程志宏、李英)”并不完全相符。《马航MH370调查(终结篇)》的作者刘铁侠犯了个错,他所给出的4个中国人名单是另一个飞思卡尔芯片KL-03的专利发明人,相关的专利号为US8671381 B1(下图)。
另一方面,虽然芯片发明者是几个中国人,但他们并非专利权持有者,而是参与发明者。专利发明者和专利权持有者并不是同一回事,作为飞思卡尔的员工,利用公司资源发明的专利所有权属于公司,这在几乎所有劳务合同中都会写明,所以US 8650327 B2的专利所有权(原受让人),属于Freescale Semiconductor, Inc.。飞思卡尔公司才是专利唯一持有者,4位发明者发生任何意外,专利所有权也不会因此而改变。PS:受让人是指权利的接收方,专利的原受让人就是专利权持有者。
最重要的是,无论Shixiang NIE, Zhijun CHEN, Zhihong CHENG这3位中国人,还是Peidong Wang、Zhijun CHEN、Zhihong CHENG 和 Li Ying这4位中国人,根本就不在消失的MH370航班上,机上乘客名单中并没有这几个人。MH370乘客名单是公开资料,百度即可查到,使用关键词一查就知US8671381 B1专利的4个中国籍发明者是否在机上。
另外,从公开的专利内容可知,KL-02芯片的专利申请日期是2012年9月6日,公开日期是2014年2月11日,与《马航MH370调查(终结篇)》一文中声称的“美国专利局在2014年3月12日就“神速”地批准了KL-02微型芯片的专利”描述(下图)完全不符。
(文章截图)
谣言二:“KL-02芯片是震惊全世界国防工业的专利。”
较真鉴定:无稽之谈。
根据公开的KL-02产品数据手册[1],它当时的确是世界上最小的芯片,但却不是用于国防。KL-02是中国设计天津制造,完全是一个商业级民用产品,当时购买1万片以上只要每片0.7美元左右(下图)。
较真鉴定:这张“神秘而漆黑的自拍照”是匿名人士在美国知名论坛4Chan上首发,发布当天该帖子就被4Chan管理层认定为谣言进行了删除。
所谓的神秘漆黑自拍照就是下图这样:
我们先看这张图片:
首先,使用各种技术手段,该图也只能还原出下图这样的内容,完全没有某些人宣称的那样“图中可以看见人影”。要知道,这是一张只有13K大小的图片,基本上除了单色外不可能包含太多细节内容。这里还不得不提一下,iPhone 5S是配有高亮闪光灯的。
其次,在图片刚刚出现在4Chan上时,原始图片的EXIF内包含了一个GPS坐标,并显示拍摄设备为iPhone 5s。2014年时美国著名的“流言揭穿网站”metabunk就已经有专门文章揭秘过该问题。首先,这张图片里的GPS坐标格式并非iPhone 5S记录GPS坐标的格式,也就是说如果图片真由iPhone 5S拍摄,那坐标格式不应该像该图EXIF信息内那样显示。
最后,使用二进制查看软件查看4Chan上原始图片的十六进制编码信息,发现该图片内含有图片编辑软件Picasa的信息,显示该图片被Picasa编辑过(下图)。
所以,这张图片既没有记录下任何有用的图像信息,所包含的GPS信息也并不是拍照时所记录,而是后期用Picasa软件添加进图片EXIF的,显示格式与Picasa的坐标格式完全一致。
还原整个事件可知,该消息原始首发的内容早已被证实毫无可信度,照片也被修改过,人为添加了GPS内容。而《马航MH370调查(终结篇)》一文又添加了自己杜撰的内容,将明文首发在4Chan的内容篡改为菲利普伍德通过加密语音发送给身在北京的巴伊兹女士,可谓假上加假。
总而言之,为了一个民用产品的专利而劫持MH370的结论是荒唐可笑的,“神秘的自拍照和sos求救信号”也早已被证伪。至此,较真已对《马航MH370调查(终结篇)》一文中的航空知识和“MH370消失是美国的专利阴谋”进行了查证,下一篇较真将对《马航MH370调查(终结篇)》一文的作者背景以及“阴谋论为什么永远有市场”做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