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烧烤店打人案:4人被抓捕时弃车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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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消息,6 月 11 日下午,在江苏警方协助下,唐山警方将在某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中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至此,该案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目前,受伤女子伤情稳定。

另据现代快报报道,4 名嫌疑人从唐山逃走后,沿着 G156 高速途经山东进入江苏境内。江苏警方获悉后,立即布置警力拦截。11 日凌晨,在盐城建湖一服务区,嫌疑人发现出口有警方在检查,就把车开到服务区里的加油站旁,然后弃车逃走。警方发现车辆后,立即在周边展开追捕。

此前报道

6 月 10 日,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10 日晚,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通报,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刘某被抓获归案。

6 月 11 日早间,唐山警方再通报:抓获李某瑞等三名涉案人员。

11 日 8 时,三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落网。

11 日下午,最后一名涉案人员被抓获。

目前,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

不要把同事当朋友 发表评论于
弃车逃跑还戴口罩,此人抗疫有功啊!唐山警方应该会为此人颁发抗疫奖状吧!
pop4 发表评论于
暴力殴打妇女

致死才有可能死刑,人不死最多无期。
pop4 发表评论于
”判死刑也很正常 孙小果也没有人命啊。也是暴力殴打妇女l“


孙小果是多次强奸,这个二十年前是非常重的罪,分分钟死刑。
京工人 发表评论于
中国一定要向我们美国好好学习,严刑峻法,彻底杜绝暴力行为,创造一个人人都感到安全的社会环境
湾区范儿 发表评论于
严打严判,一个都不要放过。要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不然以后没有女性敢上街了。
世事沧桑 发表评论于
豪爽的北方人,搞得东北沦陷,华北危急,极左最在行,打女人是英雄,现在怎么怂了。
commonpeople 发表评论于
咋怂了?打人的时候不是很牛逼吗!
总是糊涂 发表评论于
每一次扫黑都和一次上面不能容忍的恶性事件开始,为什么不能打黑常态化?
密码忘记了 发表评论于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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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款也放上。对许多的恶行,都是出乎意料的宽大处理。
密码忘记了 发表评论于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这就是中国的关于殴打他人的法律。不严重不入刑。何为严重?死人了,打残了才算严重。或者受害人服毒了,跳楼了。
有空聊聊 发表评论于
希望有人以牙还牙惩治这些恶霸
Icecl7 发表评论于
这回真的要感谢网络的力量,让这种罪行曝光,引起重视能及时抓捕。
麻烦007 发表评论于
希望里面有伸张正义的。
令胡冲 发表评论于


这件事上需要杀一儆百,矫枉过正,竖立典型。不能像美国那样不了了之,讲罪犯人权,最后社会治安失控,盗匪猖獗。
groogle 发表评论于
如果能判死刑 俺就赞中国警方一次 虽然中国法律就是个摆设 好歹也要往正道上用一次啊
nyfan 发表评论于
这个要赞!
rainstorm 发表评论于
好。
wxcbug 发表评论于
这方面中国警方做得比美国好!
泰傻 发表评论于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偶尔认真一次,足令宵小吓尿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