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嫌犯:明明被通缉 还能上法院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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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打人事件 " 主要犯罪嫌疑人陈继志曾刑拘在逃,此次事发时,陈继志是否仍为在逃人员,引发关注。6 月 14 日下午,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刑警值班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局针对此案成立了专案组,至于陈继志的刑拘在逃情况,其表示不清楚。

事发监控截图

两大疑问待解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落款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的(2018)冀 0203 刑初 286 号《刘涛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5 年 12 月 12 日 18 时许,在唐山市路北区闻新园小区,被告人刘涛伙同他人,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被告人刘涛使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的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致使其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额顶部跨发际瘢痕按 " 系数相加 " 办法计算后所得数值大于 1。后被告人刘涛等人将其强行带上黑色帕萨特离开,将被害人商某带到陈继志(刑拘在逃)位于开平东外环的厂房大院内。至次日 12 时许,被害人商某趁人不备逃脱并报警。

落款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的(2019)冀 02 刑终 216 号《刘涛故意伤害罪二审刑事裁定书》,依然对陈继志标为 " 刑拘在逃 "。

(2019)冀 02 刑终 216 号《刘涛故意伤害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对陈继志标注了刑拘在逃

6 月 14 日下午,刘涛故意伤害罪的受害人商惠凯向记者证实,在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主犯之一陈继志,就是此前殴打过他的陈继志。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告诉记者,所谓刑拘在逃,是指经公安机关调查已初步掌握了嫌疑的犯罪事实,而嫌疑人为了逃避其应负的刑事责任而逃跑的情况,对于刑拘在逃的嫌疑人,公安机关会一般会在网上开展追逃行动。如刑拘在逃的嫌疑人因其他犯罪事实被抓捕归案,前后两起案件将会并案处理。


美篇账号 " 路北巡控 " 发布于 2019 年 7 月的一篇文章曾披露商惠凯被打一案的嫌犯抓捕情况称,光明里派出所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涛、陈继志、高杰、侯程亮、王磊等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将犯罪嫌疑人逐个上网追逃。经过大量侦查工作,犯罪嫌疑人刘涛、陈继志、高杰纷纷落网,侯程亮一直在逃,最终于 2019 年 7 月 1 日 12 时许成功抓捕归案。

" 路北巡控 " 相关截图

综合上述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和 " 路北巡控 " 披露的情况可见,2018 年 12 月,陈继志刑拘在逃;2019 年 3 月,陈继志仍刑拘在逃;2019 年 7 月前,陈继志落网。

蹊跷的是,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 年的《陈继志与孙仕永、刘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陈继志与宋喜民、刘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两案中,陈继志均是上诉人。其中一案,陈继志委托代理人胡萍萍到庭参加诉讼。

刑拘在逃期间,陈继志公然通过司法途径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属实匪夷所思,他到底有无被追逃?


另外,如果 2019 年 7 月前陈继志落网,他落网后是否已受到应有的处罚?2019 年至今的 3 年里,陈继志经历了什么?直至此次公然在烧烤店殴打他人。

受害人讲述当年遭遇

6 月 14 日下午,商惠凯告诉记者,2015 年 12 月 12 日下午,自己到了闻新园小区就被刘涛等 4 个人围了起来殴打。其后,他被拉到东郊外的一个院子,这个院子正是陈继志所有。陈继志连同此前参与殴打的 4 个人,又开始殴打他," 整个过程持续了约 1 个小时,中间昏厥了好几次。"

商惠凯说,在被打 1 个小时后,陈继志等人可能心虚,将其带到一医院,找了熟人,给他的伤口进行简单缝合。从医院出来后,商惠凯说自己被扔进了车的后备箱,随后车便一直开。直到第二天中午,他才逃脱。

商惠凯告诉记者,此案发生于 2015 年,但直到 3 年过后的 2018 年,殴打他的几个人中只有刘涛一人落网被判刑,他觉得事有蹊跷。


商惠凯还说,刘涛被判刑后,陈继志曾出现,让他写一封谅解书,承诺在事后赔偿其 50 万。听到陈继志这么说,商惠凯就去派出所写了谅解书,但陈继志并未给他钱。此后便再也没见过陈继志,直到此次烧烤店打人事件在网上发酵。

值得注意的是,(2019)冀 02 刑终 216 号刑事裁定书在网上公布后,商惠凯的遭遇引发网友关注。不少网友质疑,商惠凯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额顶部跨发际瘢痕按 " 系数相加 " 办法计算后所得数值大于 1,被鉴定为轻伤一级,是否存在问题。

记者就此采访了两位律师,他们告诉记者,按照人体损伤鉴定标准对照,商惠凯的伤情鉴定应为轻伤一级。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唐山是中國最安全的地方,最公正的地方,表現在通緝犯能上法院高人,充分體現習思想在唐山已經全面落實了。
走出非洲67 发表评论于
生活在墙国偷着乐?
abraham007 发表评论于
明明是黑社会,却还要走法律程序,呵呵
己千之 发表评论于
唐山就是中国的一个写照,哪里都一样。
空城之主 发表评论于
对不起,是曹建华,不是曹继华。
unanimous 发表评论于
肯定给警察行贿了,警察睁一眼闭一眼的就放过去了, 这在中国很正常
空城之主 发表评论于
团伙中有承德路政支队长王晓光,还有一个打手曹继华,但当时不在场。
smithmaella 发表评论于
土共在中华大地上作乱一百年、独栽了八十年,名曰现代管理,看看这个烂摊子。应该被开除球籍。
zhige 发表评论于
少见多怪了吧?云南的孙小果,在被判死刑后的21年内,依然逍遥法外,在社会上危害百姓,还不说明问题吗?
密码忘记了 发表评论于
中国警察,司法系统不作为,乱作为是普遍的。没好处的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司法案件了:等人送好处。“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的童谣,绝对是有生活体验的人才能编出来的。有好处的事,才有积极性。有人行贿了,拿到好处了,就乱作为,像去年多起作弊,改名换姓顶替别人上大学的,铁链女的假结婚证等,就是贪好处乱作为的冰山一角。即便被挖出来了,也多用“工作不认真”搪塞,弄的处分蒙混过去。
liu12345 发表评论于
看来这就是所谓最安全,犯罪率最低的真面目,不立案,犯罪无罪话是其中奥秘。
Capitaltwo 发表评论于
事实证明“唱红打黑”是打击各种犯罪,打击非法移民,打击选举舞弊,打击恐怖分子,降低物价,抵抗侵略的有效武器。
泰傻 发表评论于
此乃,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及公检法体制。
股未入段 发表评论于
见怪不怪了,地痞流氓遍地横行,见着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