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事件:受害人为何是“轻伤”?民间提四大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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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烧烤店恶性打人事件引起的风波久久不能平息。公众舆情批评当局信息封锁,而警方最新的发布又立即引起质疑。

(德国之声中文网)在震惊中国的唐山打人事件发生10天后,本周二(6月21日)河北省公安厅发布了案件侦办进展情况的通报,称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

通报称,在案发后第二天,即6月11日,警方将9名涉案人员( 7男2女)全部抓获。6月12日,经检察机关批准,9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河北公安的通报称,4名受害女性送医后,两人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两人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已好转。6月20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住院二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另两位同伴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轻伤哪里轻?

此前,不少中国网民一直呼吁公布受害人的伤情和境况,推测官方缄口不言是有意隐瞒信息。更有传言说,四个女生中,有三个已经伤重去世。但最新的通报发布后,却引来更多的质疑。

视频中受害女性被残忍暴打的画面挥之不去,对两名住院伤者鉴定结果却为"轻伤二级",让很多关心这一事件的人大跌眼镜。惊呼"难以置信!"、"这怎么说得过去?"于是在第一时间,网络新闻网站纷纷发表法律知识科普文章,总结指出,法律上说的"轻伤","轻微伤",和一般人的理解有很大差异。

根据中国官方的《人体损伤鉴定程度标准》,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二级,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标准》列表显示,颅骨骨折、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四肢长骨、骨盆骨折、内脏挫伤、外伤性难免流产都属于轻伤二级。而轻微伤,也并不"轻微",包括肋骨骨折;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或视力等。

"寻衅滋事"刑重于"故意伤害"

网易法律平台"法度Law"援引中国法学会会员葛树春律师指出,根据最高法院发布2017年修订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体到本案,若按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显然应当以两年为起刑点,并且应当顶格处罚。同时,若按"寻衅滋事罪"量刑,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警方的通报还称,发现了至少一名嫌疑人的其他违法犯罪线索,包括非法拘禁、网络赌博洗钱、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此外,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传媒学院教授:记者不该跨省暗访

事件爆出后,包括凤凰网在内的多家外省媒体记者前往唐山采访,遭到当地警方无端扣留、暴力执法等对待,也引起舆论关注。6月17日,用户张巍瀚在微博发布了一则视频,称自己是贵州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的记者,在唐山采访时,被唐山市路北区机场路派出所民警暴力扣压8小时。

在就此的网络讨论中,湖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教授柳倩月发帖批评地方台记者在"央视记者都还未现身"的情况下,"到敏感地方搞暗访"被扣查,应该自我反思。她还提醒,"记者证不是万能的通行证",跨省采访要向当地部门报备。

这一言论立即引发网民的炮轰。有人感叹"这样的教授得多误人子弟?"还有人指出柳任教的学院虽然名称里有"传媒"二字,但是她并不算新闻学界人士,其主要研究方向为人类学、民间文艺学。

有关记者跨省采访需要报备的说法也遭到了专业媒体人的驳斥。"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吴龙贵写道:这番言论"是对记者职业和新闻行业错误认知的集大成者"。6月19日,柳倩月已删除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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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案最新通报 民间提出四大质疑

唐山烧烤店的打人事件仍在发酵。6月21日,官方通报了唐山打人案件的细节,却反而引起更多质疑。受害的女孩为何只是轻伤?出警为何拖了半小时?被消声的受害者家属及被限制的调查记者又是怎么回事呢?在震惊中国社会的唐山打人事件发生十一天后,河北省公安厅6月21日发布了案情侦办进展的最新官方通报,称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不过,通报的细节却引起中国舆论更大的质疑。

质问一:受害女孩只有轻伤

首先,最广受质问的是受害女孩们的真实情况。通报写到,根据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其中两位伤者远某、李某为“轻微伤”,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自行离开。另外两位王某某、刘某某则为二级“轻伤”,“在普通病房住院治疗,伤势已好转。"

“我看到被打得最严重的那位女性也是轻伤,其实还挺意外的,虽然我是一名法律从业者,也常常处理刑事案件,但真的没想到才轻伤二级。"在四川的刑事律师汤弘扬在中国的社交媒体上分享自己的观察。他解释,虽然法律上对轻伤、重伤的定义与日常有点不同,但从他处理过的案件来看,他对轻伤认定也感到意外。“现在的问题是,既然伤情鉴定结果已经是轻伤,如果单是按照故意伤害罪来量刑,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谁能接受呢?"

中国司法鉴定将伤情级别分成五级:轻微伤、轻伤一、二级、重伤一、二级。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官方微博发文科普指出,司法鉴定领域的伤情,和普通人心中的伤得很重和很轻,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通俗点概括,可以认为是“轻伤不轻,重伤很重”。文中举例,常说的“植物人"、植物生存状态,即为重伤一级。

现居美国的前中国政法大学教师、纽约城市大学亨特学院兼任教授滕彪告诉本台,中国司法鉴定机构的不独立、调查过程的不透明也是官方通报难以平息外界质问的原因。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法律术语上的轻伤,跟普通民众理解的轻伤是不一样的。第二个问题,中国这些鉴定机构、法医,不是独立的,不完全是依照科学标准来鉴定。在这种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做出损伤级别鉴定的人们很难有独立性,上面说是什么结论,他就是什么结论,或至少会受到干涉。"

左图:被打伤的其中一名女子。 右图:唐山警方接到民众报警的记录。(网络截图)

质问二:出警花了三十分钟?  恶势力有保护伞”?

其次,外界还质疑当地警方的出警速度。根据通报,唐山打人事件发生在6月10日凌晨2点40分,一分钟后就有人报警了,但直到3点9分民警才抵达现场。

派出所与烧烤店的距离不到两公里,打人事件发生后十五分钟,120就已经抵达现场接走伤者,但警察却花了近三十分钟。

“在中国很多地方都存在,这至少有两种现象,一种是中国的警察渎职不尽业,归根到底是对谁负责的问题。中国没有民众监督、没有选举、也没有媒体、公民社会的监督,所以它的不作为、疏忽,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得不到追究。 另一种情况,无论唐山、或其他地方这种警黑勾结,黑社会势力很多都有保护伞,大多数所谓的黑社会犯罪集团都有官方保护伞,可能是公安局、可能是地方政府。”滕彪说。

《中国青年报》21日报道,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已针对唐山案涉嫌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展开调查,包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在内的多位民警都正在接受调查。

2022年6月10日凌晨,河北省唐山市两名女子宵夜时遭一群恶汉围殴,受伤送医。(网民提供)

质问三: 受害者与家属为什么没有发声?

“我们老百姓想知道她们是否平安,就哪怕你家属出来说一句话。一句话都没有,这意味着什么?巷子里边监控视频哪去了?明明有监控录像,不会又坏了吧?就这么刚巧,一到正经事视频就坏?我就想问我们质疑这些有什么问题吗?还是说这件事就象网传一样早就已经解决了?”住在河北的李先生一直在关注唐山打人事件,一谈起案件他连提出了好多疑问,他告诉本台,官方通报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他最不明白的是,受害者的声音哪里去了?

“ 这在正常的社会看来,这是非常不寻常的事情。受害者没有发声,然后这么大的事情,在中国没有什么媒体去唐山,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滕彪说,但在中国针对重大舆论事件的管控模式下,受害者被消声已是一种“常态”。

网民上传了五名参与围殴女子的男子照片(网络截图)

质问四:烧烤店被拆? 记者不得入唐山?

网路传言发生打人事件的唐山老汉城烧烤店被拆除。不过,河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20日晚间在微博号回应,他了解到的情况是装修,短期内店主无法经营。

“官方老告诫大家,不信谣、不传谣,我说既然这样……北京距离唐山不过180里,开车两小时都用不了 ,权威媒体怎么不来权威报导?”河北的李先生问道。

不过,连日来已有多位包含凤凰网、贵州电视台等官方记者分享进入唐山却被阻扰,甚至被无端扣留、暴力执法的经历。几位记者还分享在唐山火车站被要求乘坐指定出租车、人车合影后才能离开等严格的防疫规定。

《北京晚报》21日的社评以《越是出了事,越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为题写道:信息越是畅通、舆论压力越小。善待舆论监督,才能在社会良性互动中建立起信任。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對,他們都是輕傷,只有習近平一人重傷。
说一说2 发表评论于
问题是打人者,怎么受了中度伤了?
zhangaa2008 发表评论于
這個通告試水的,用來看看反應以及底線的。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伤情鉴定可能问题不大。在大陆,警察和流氓地痞最懂伤情鉴定标准,他们可以在轻微伤甚至无伤等级下打得人人事不醒卧床不起。这次打成轻伤二级是因为参与打的人太多,等级没控制好,弄不好要被判三年(哪怕打得更重达到轻伤一级,也是这个上限)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了。按楼下rainstorm的说法,这是非常重的惩罚了。毕竟这些流氓还是爱党爱国懂法的,按楼下相信事实的说法,这些人对人的伤害没有造成终身残废,对党国更是没有伤害,轻判是合理的。
achicod 发表评论于
中央管不了地方。因为上头抖在忙权术,哪来时间管下面。
凉亭 发表评论于
奇葩,记者没有权利去唐山报道,那美国人也不能来中国了。这就是该被认可的逻辑。
___1984___ 发表评论于
--派出所与烧烤店的距离不到两公里...但警察却花了近三十分钟。
估计警察是漫步走着去的。
xyz99 发表评论于
轻轻的她们被棍棒送走了,黑帮动动鼠标,不留下一片云彩。
空城之主 发表评论于
这种伤势鉴定标准常用在军事行为中,用以统计双方损失。民事刑事验伤一般给出具体伤情对症救助,很少见到用军事标准定等级的,因为给人一种搪塞的嫌疑,意思是还行,还能打。
青柏 发表评论于
无法无天
nyfan 发表评论于
和疫情一样,可防可控,嘘….
lthy 发表评论于
前有铁链女事件不了了之,唐山女事件最后也一样会不了了之,被揭出来的都这样,没被揭出来的更黑暗。
parisunshine 发表评论于
无法无天,颠倒是非黑白和历史事实,丧失礼仪廉耻与道德,乱七八糟的共产党制度。尤其习禁评皇帝做得最彻底。
unanimous 发表评论于
“轻伤”是为了给这些黑社会恶棍轻判提供法律依据, 背景水深, 谁都不知道是否幕后有交易
不见不怪 发表评论于
恶劣网民希望被打的最好死掉,轻伤自然觉得大失所望
杰瑞王 发表评论于
急什么?这不过是河北省厅通告,还有省委和中央通告在起草中 …
山龙 发表评论于
如此伤害性高,侮辱性强的恶性案件,被官方轻描淡写,是在为凶手开脱吗?
yshen05 发表评论于
现在这共产党全枪毙了肯定有冤枉的 一个隔一个枪毙呢肯定有漏网的
相信事实 发表评论于
精神伤害是另一回事,不属于身体伤害鉴定,而是精神鉴定。精神伤害同样具有轻重不一的等级,造成严重精神分裂的,完全没有正常思维的是重伤,而现在看来几个女的并没有这样的程度,所以精神伤害同样属于轻伤范围。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会不会又有一个张小果
相信事实 发表评论于
法律上定义的伤情当然和平时的感觉不一样。法律上的轻伤一般来说就是可恢复的伤都是轻伤,也许需要休养几个月,但不会留下什么残疾的。重伤则是会留下某种终身残疾,会影响生活的,直至会影响生命,但不会马上死亡的。

所以,判定被打者是轻伤并不奇怪,这也是中国小说中常说的皮肉之苦,虽然会流很多血,鼻青脸肿,但都是可恢复的。
DumbGoose 发表评论于
请有兴趣的网友们自己判断,如果按照米地的界定,这几位女子的伤是不是“重伤”。
DumbGoose 发表评论于
再贴一遍米地关于“重伤”的界定。加了一堆乱码 (aaaa) 是为了不被删掉。

米地关于“重伤”的界定(21 U.S. Code §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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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The term “serious bodily injury” (aaaa) means bodily injury (aaaa) which involves—
(A)a substantial risk (aaaa) of death;
(B)protracted and (aaaa) obvious disfigurement; or
(C)protracted loss or impairment (aaaa) of the function of a bodily member, organ, or mental facu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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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死亡的风险并不是必要条件。请注意条款中用的时 "or" 而不是 "and"。如果中国的规定与此相近,那么官方说必须有死亡风险就是欺骗。
maolaomao 发表评论于
轻伤最高判三年,然后保外就医+缓行,不到一年就出来继续作恶。这也是为什么受害女生不敢出来说话的原因,怕被人渣报复。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肿成包子了,所有是“轻伤”
密码忘记了 发表评论于
法律法规术语是轻伤,但法律对如此重的“轻伤”,却只有最高的两年刑期!故意伤害罪,犯罪成本是如此之低!而受害者难道真的只是皮肉之苦?羞辱,被虐,社死,恐惧,精神上的创伤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愈合!奇葩的法律啊!
泰傻 发表评论于
答,只有轻伤,才能轻刑,轻刑,才能轻判,子曰,善轻拿轻放者,皆轻车熟路也。回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