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批最高法院决定是“悲剧错误” 美国倒退1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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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带领美国倒退150年。”美国总统拜登24日在白宫表示,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剥夺已经被认可的、宪法保障的妇女堕胎权,是“悲剧错误”,今天是美国悲伤的一天。

拜登说,他相信罗诉韦德案作为宪法保障个人隐私和自由权利,是一项正确决定;这不仅保障妇女可以在与医师讨论做出选择的权利,也强调妇女的隐私权及平等原则。

拜登表示,罗诉韦德案在1972年由大法官7票对2票做出的决定,即便是共和党总统提名的大法官都曾支持罗案,却在前总统川普任命的3位大法官手中被推翻,刻意破坏数十年来的法律衡平,这是最高法院的极端意识型态和悲剧错误的体现。

拜登表示,数百万名的妇女健康因此置于险境,贫穷的妇女会受到最严重的冲击。

拜登说,视堕胎为犯罪是19世纪的州法律,最高法院带领美国倒退150年。

拜登表示,今天是美国悲伤的一天,但不代表这场战役已结束,他呼吁透过立法让保障妇女堕胎权成为联邦法律,今年的期中选举需要更多听到选民心声的联邦参众议员,也需要更多州政府和国会议员挺身保护这项权利。

拜登说,“罗案在选票上,个人自由在选票上,隐私、自由和平等权都在选票上。”

前总统奥巴马(Barack Obama)推文表示,最高法院的判决侵犯个人基本自由,这是毁灭性的(devastating),呼吁透过选举选出民选代表保障堕胎权;前第一夫人蜜雪儿(Michelle Obama)说,“我心都碎了。”

司法部长加兰德(Merrick Garland)表示,司法部强烈反对最高法院的决判决,这将对全国人民(尤其是有色人种和贫穷者)的生活产生直接且不可逆转的影响。

加兰德说,今天的决定并未禁止各州合法堕胎,州政府依然不得限制民众在他州接受堕胎等生育服务,司法部将持续保护和促进民众的生育权利,支持国会将其合法化,也呼吁民众和平示威表达意见,司法部不会容忍暴力和威胁。

川普(Donald Trump)对福斯新闻表示,这是遵守宪法,归还老早就该还回去的权利;川普曾自称自己是美国史上最反对堕胎的总统,并因此获得右翼宗教团体和反对堕胎者的支持。

浪迹天下 发表评论于
老糊涂瞌睡虫挑战司法权
基度山101 发表评论于
这个法案影响到哪些人?只要有能力开车几个小时到邻近州的都不会受影响。用脚想想都知道这些小孩生出来后的家庭成长环境会怎样,长大以后一定会投民主党。共和党这是在为民主党扩大票仓做贡献啊!
awang36 发表评论于
成功的转移了中期选举的焦点。对通胀,高犯罪率民主党束手无策。但对堕胎问题是拿手的。所以中期选举谁输谁赢还真不好说。
kankanwo 发表评论于
左派煽动的女权运动动不动光着上身露着乳房大街上狂奔博眼球。或干脆全裸上阵。这些如石器时代或猩猩类的行为在左派政客嘴里都是伟大的时代进步。都是妇女解放的杰出成果。
kankanwo 发表评论于
现在这个世界就是堕落到无可救药。如果最高法院随民主党的愿判毒品合法。任何人何时何地随便用。保证没有这么多人气急败坏。包括英国加拿大和美国的老年痴呆总统都会一致赞美高法法官都是进步人士。无耻的左派政客随便进厕所政策让人类倒退到了低级动物时代,我怎么没有见这么打大的反映呢。
LISP 发表评论于
如果拜登这个转移视线的政治机会都利用不好

那就说明根本能力不足
嘉嘉乐 发表评论于
Shame on republican judges !
正人伪君子 发表评论于
左棍推崇的进步就是杀人不用偿命,胎儿随便杀,变态是骄傲。
正人伪君子 发表评论于
当年如果有现在的避孕方法,就不会有这个法案。
haohao88 发表评论于
看看美国盟国和联合国对此反应:加拿大总理Trudeau称美国最高法院决定是"horrific"和"devastating setback";英国首相Johnson"big step backwards";UN人权组织称其"major setback."大概世界上可能只有塔利班赞同:哎,我们理念一致啊。
西雅图eagles 发表评论于
楼下不懂法律吧?要权力投票修改宪法去,别让法官自行制定法律。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旨在废除奴隶制和强制劳役,除非是“依法判罪的人的犯罪的惩罚”。该修正案于1864年4月8日在联邦参议院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再于1865年1月31日在联邦众议院通过,1865年12月6日获得宪法第五条所规定的四分之三多数州批准生效。1865年12月18日,国务卿威廉·H·苏厄德正式宣布修正案通过,成为南北战争结束后通过的三条重建修正案的第一条。”
不可告人 发表评论于
当年是否保留奴隶也由各州自行决定,也没毛病吧。
joetheplumber 发表评论于
@柳小波 要是我没猜错, 您老属于当年红卫兵那一代吧?语言都很纯熟。煽风点火、是何居心, 呵呵。你不知道你的川爷正在发脾气呢!这几个草包, 早不判晚不判, 偏在这个时候判, 不是给我添乱吗!
相信事实 发表评论于
半个世纪前已经定案的东西现在再打脸推翻?既然都是靠人解释的,法律的尊严何在呢?
ZJNB0507 发表评论于
最高法院的判决根本没有提到堕胎是否违法,而是认为1973年的判决是任意解释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是一次权限上的拨乱反正。现在所有州都允许堕胎,差别在于限制不同。
dropfrog 发表评论于
而且当年的R :W案件中,也只是讨论20周以内,不能独立在体外存活的胎儿,而不是扩展到胎儿的后期。
ZJNB0507 发表评论于
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本意是保护解放的黑奴权利,根本没有提到堕胎权,堕胎合法性应该由州立法者决定,联邦立法者也可以推动立法,但是最高法院没有这个权力,最高法院只有释法权,没有立法权!随意使用判例法是典型的越权!这次最高法院自我设限,符合宪法精神,是正确的方向。
dropfrog 发表评论于
堕胎权是个人的自主权听起来怎么也比色情属于言论自由靠谱些吧。
dropfrog 发表评论于
就像当年裁决色情也属于宪法修正案的言论自由,那宪法也没有规定色情刊物合法,但如果认为色情刊物映像属于言论自由,那就要保护。这几个法官同样可以裁决色情刊物,映像不属于言论自由,那各州就可以判决非法。
dropfrog 发表评论于
这样变来变去真的有损美国宪法的严肃性。
dropfrog 发表评论于
今天最高法院认为堕胎不属于第十四修正案规定的个人自主权,所以由州法决定,过几年,自由法官多的时候又规定堕胎属于个人自主权。这不是非黑即白的事。
dropfrog 发表评论于
1972年最高法院的裁决是根据宪法第十四修正案:1973年1月22日,美国联邦高院最后以7比2的表决,确认妇女决定是否继续怀孕的权利受到宪法上个人自主权和隐私权规定的保护
dropfrog 发表评论于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No State shall make or enforce any law which shall abridge the privileges or immunities of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nor shall any State deprive any person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nor deny to any person within its jurisdiction the 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s
我要真普選 发表评论于
打出來! 墮出來! 流出來!
就是不能生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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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年生 發表評論於 2022-06-24 18:01:20 將進一步撕裂美國社會,讓全世界看清美國的人權到底有多low。
马年生 发表评论于
拜登败选已经成为定局。他干什么都无法挽回了。
Meddy123 发表评论于
最高法院只是把堕胎的法定权利交还各州,怎么成了剥夺堕胎权了,败灯在造谣生事,分裂美国!
joetheplumber 发表评论于
粗略浏览了一下, 这里为胎儿发声的大多是些不能怀孕大老爷们。当然, 那些做司法裁决的基本上也都是没有怀过孕的大老爷们。真有意思。
马年生 发表评论于
将进一步撕裂美国社会,让全世界看清美国的人权到底有多low。
裘千里 发表评论于
倒退150年,回到了美国的奴隶时代。
Mayrain777 发表评论于
拜蹬和左Π们的哀嚎“美国妇女杀死她们腹中的胎儿的权力今天起被美国大多数地方禁止了”,前第一夫人08蜜雪儿”我心都碎了“
neoreturn 发表评论于
受精卵如果算人的话,所有怀孕女性应该都享有当年的 tax credit. 推销极右的落后思想只能让美国更不受待见。
正人伪君子 发表评论于
左棍只要堕胎爽就投民主党,堕胎是他们的第一需要。
llarry 发表评论于
美帝宪法本来就没有明文规定妇女有堕胎的权利。pro choice的人只有通过国会立法,才能确定他们的权利
约翰捞面 发表评论于
过不了多少年,屠杀动物将是犯罪,此后美利坚公民进入素食社会。再过若干年,植物生命权保护进入最高法院讨论范畴。
那夜的雨 发表评论于
很多情况下,让小孩生下,也是以一种罪恶。
生命到底该送什么时候算起?胚胎?
旁观者XWY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各州可以自己决定abortion,而不是联邦决定?美国妇女的基本权利随州而定?
worley 发表评论于
左派把孕妇“可以随意杀死胎儿”的权力,鼓吹为民主人权,鼓吹为时代进步。

左派真无耻,真没有人性,就是一群牲畜!即使牲畜也不会杀死自己的胎儿。
左派连牲畜都不如。
那夜的雨 发表评论于
共和党下届总统没戏了
旁观者XWY 发表评论于
worley 啊,出身纸是美国人最重要的文件,以后要改成受精纸。某年某月某时某地精子进入卵子。
worley 发表评论于
简单地说:左派希望拥有随时随地可以杀死胎儿的权力。
左派完全没有人性!左派完全不尊重胎儿的人权!
闲聊几句 发表评论于
有钱人不想要孩子很容易解决,相反没钱的就麻烦了,生下来也往往培养不好,搞不好就是给社会造成麻烦,等着看吧。
那夜的雨 发表评论于
美国的宪法、法官任期和任命,选举人团制度都需要修改。堕胎与否是女性与家人自己的事,政府不得干预。选举人团这个违反民主的选举制度必须废止,
高院法官终生制也必须废除。

我支持!
旁观者XWY 发表评论于
那个黑人大法官越战越勇,说要重新检视夫妻性生活时避妊权力。
Paenia1 发表评论于
女性和家人的生命不是命?什么时候可以被认定是胎儿?
反堕胎人士说得那么好听,那这些婴儿你们来养?还有那么多无家可归者,你们来养?
如果反堕胎的人士能做到上面两点,并能保证女性在生育阶段的健康,才能体现对生命真正的尊重。

worley 发表评论于 2022-06-24 16:16:23胎儿不能说话,就可以被随意杀死,这种野蛮历史应该结束了。

这不是倒退,这是进步。胎儿也有人权,也有生存权,尤其是有了心跳的胎儿。
这是一种进步。这不是可以任意杀死胎儿的蛮荒年代了。
worley 发表评论于
左派把孕妇“可以随意杀死胎儿”的权力,鼓吹为民主人权,鼓吹为时代进步。

左派真无耻,真没有人性,就是一群牲畜!即使牲畜也不会杀死自己的胎儿。左派连牲畜都不如。
kankanwo 发表评论于
让一个在国会吃了一辈子官餉的废物当总统才是美国最大的悲剧。没有任何一个悲剧能与之匹敌。
勤恳兢业 发表评论于
worley, 为什么是州就去决定“胎儿算不算一个生命”,而不是孩子的母亲决定? 难道母亲不比议员 更知道哪个选择更好?
worley 发表评论于
胎儿不能说话,就可以被随意杀死,这种野蛮历史应该结束了。

这不是倒退,这是进步。胎儿也有人权,也有生存权,尤其是有了心跳的胎儿。
这是一种进步。这不是可以任意杀死胎儿的蛮荒年代了。
Paenia1 发表评论于
按民主和人权来定的。民主不是说选举由多数人决定吗?自由人权不是说政府不能干涉个人自由吗?
我是按民主和人权来认定的。否则,就不要吹自己是自由民主了

吾思故吾在 发表评论于 2022-06-24 16:11:03Paenia1 发表评论于 2022-06-24 15:23:13

你说的这些当然可以改变啊。按照规矩来办,来修改,都没有问题。但是不是你嗓门大喊得凶就能成事的。关键的问题是凭什么你认为的就一定是对的?
Paenia1 发表评论于
各州无权干涉女性堕胎!美国之所以落后世界150年,最高法院这一决定就是让美国倒退150年
zxxxz 发表评论于
美国很多法律都体现200多年前的思维,现在还当宝贝
worley 发表评论于
这不是倒退,这是进步。胎儿也有人权,也有生存权,尤其是有了心跳的胎儿。
这是一种进步。这不是可以任意杀死胎儿的蛮荒年代了。
正人伪君子 发表评论于
拜登胡说,高院只是让各州自己管。并没有说堕胎违法。其实所有州都可以堕胎,只是具体时间上有差别。民主党就会忽悠不了解真相的愚民。
worley 发表评论于
孕妇有没有杀死自己“未出生”孩子的权力?
这是一个残忍的问题。尤其当这个胎儿已经有了心跳,还能随意杀死吗?

左棍的生活方式:吸大麻、乱性、搞基、吸毒、群交、多夫多妻制、随意堕胎、给儿童灌输变性人知识。。。
左棍们只知道自己风流快活,哪里会关心胎儿的人权!
Paenia1 发表评论于
拜登说得非常对!
拜登说,视堕胎为犯罪是19世纪的州法律,最高法院带领美国倒退150年。
正人伪君子 发表评论于
左左要求的权力都是为了自己的方便和享受,至于会不会伤害其它人包括胎儿的生命,他们才不管呢。妇女都被左左搞得不存在了,还哪有妇女的权力?
worley 发表评论于
简单地说:左派希望拥有随时随地可以杀死胎儿的权力。

左派完全没有人性!左派完全不尊重胎儿的人权!
worley 发表评论于
左棍的生活方式:吸大麻、乱性、搞基、吸毒、群交、多夫多妻制、随意堕胎、给儿童灌输变性人知识。。。

左派真无耻。胎儿难道不是一个小生命吗?你左派凭啥随意堕胎?
至少,当胎儿有了心跳以后,就是一个小生命了。
既然最高法院让各州自己决定,你们州就去决定“胎儿算不算一个生命”这个问题。

worley 发表评论于
最高法院不支持堕胎,也不反对堕胎,只是让各州自己决定。
核心问题是:胎儿算不算一个生命?孕妇是否可以自由决定杀死胎儿?

左派不能搞双重标准。孕妇随意堕胎,不算“杀人”;而其它人某种方式造成了孕妇流产,就算“杀人”。

其实很简单,如果你想拥有随时杀死自己的胎儿的权力,就在左棍州居住就可以了。
gladys 发表评论于
最高法院这班老家伙越来越不着调了
nyfan 发表评论于
看美国两党不务正业搞这些,分裂在所难免。美丽国和厉害国都在自己搞自己,不需要敌对势力参与就可以走向衰败了,不可思议啊!
Paenia1 发表评论于
美国的宪法、法官任期和任命,选举人团制度都需要修改。堕胎与否是女性与家人自己的事,政府不得干预。选举人团这个违反民主的选举制度必须废止,
高院法官终生制也必须废除。
Paenia1 发表评论于
美国的宪法、法官任期和任命,选举人团制度都需要修改。堕胎与否是女性与家人自己的事,政府不得干预。选举人团这个违反民主的选举制度必须废止,
高院法官终生制也必须废除。
生意不错 发表评论于
美国牛逼!
宪法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自由。允许集会,言论自由,再加公共场合可以持枪,这几项加起来就等于允许民间军队,最终保障了人民的自由。这样从长远看对人民是有利的,你看看现在几乎所有的房产,地,森林,矿山,自然资源都私有化了,这些资本会越来越集中,人民会被剥削至死的。
莫言无语 发表评论于
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女人对待怀孕问题应该慎重对待,要有道德。不能因为图一时之快两个人可以对造成的后果不负责任,对于小生命是不负责任在先,两人应共同负责。对于强奸问题,由强奸犯负责。在现今道德缺失的情况下,片面追求女人身体女人作主,是道德沦丧有悖伦理。
大号蚂蚁 发表评论于
向前150年美国就亡国灭种了。还是向后150年有希望。
另,堕胎和避孕相比才落后150年。
true? 发表评论于
这算是行政干涉司法,拜登以为他自己是老习?
老糊涂2 发表评论于
最高法院又没有禁止堕胎。各州自己定。各州的法律制订者是人民自己选的。
不允许的笔名 发表评论于
司法部长加兰德(Merrick Garland)表示,司法部强烈反对最高法院的决判决,这将对全国人民(尤其是有色人种和贫穷者)的生活产生直接且不可逆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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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推行堕胎的初心一百多年来没变哦:种族优化,减少劣等人种出生。这样劣等种族永远只能停留在第一代当投票机,永远也不能当总统。
变法维新 发表评论于
拜登自己才是个“悲剧错误”!
novtim2 发表评论于
现在老的案例被推翻,又没有联邦法律;各州可以自行其是了;如果国会通过保护妇女生殖权力的法案,那么到时候就是民主党一大功劳,对下次选举大大有利-- 这个是 给民主党翻盘的好机会---
黄雀在后 发表评论于
就是嘛,若跟吕儿一起泡澡后出了事咋办?
北美庆丰 发表评论于
不支持最高法院的总统是非法总统!
小毛er 发表评论于
喜欢堕胎的都搬去蓝州,想持枪的都搬去红州就好了。为什么一定要别人服从你的意愿呢?
己千之 发表评论于
这决定很可怕,想想那些意外怀孕的女性该如何面对未来?
LaBrisa 发表评论于
欢迎美国塔利班回归 :)
duty 发表评论于
拜登与床铺还是有共同语言的嘛。
lwei 发表评论于
拜登和奥八才是美国的悲剧错误
蓝靛厂 发表评论于
哈哈帝立法950以下的抢劫弄成轻罪是进步的?
yhr 发表评论于
别转移矛盾,先把油价降下来,治安搞好点再是别的,现在中产穷人怨声载道了。
长袖马甲 发表评论于
司法部长加兰德(Merrick Garland)表示,司法部强烈反对最高法院的决判决,这将对全国人民(尤其是有色人种和贫穷者)的生活产生直接且不可逆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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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ND,别代表全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