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印太司令部:国际法许可之处美军皆可自由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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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军方周五(6月24日)发表声明承认,美国海军的一架P-8A“波塞冬”反潜巡逻侦察机在周五飞越台湾海峡,向该地区展示了美国对维护印太地区的自由与开放的承诺。

美军印太司令部在这份声明中说:“美国海军的P-8A“波塞冬”侦察机在6月24日从国际空域飞越了台湾海峡。美国将继续在国际法允许的任何地方进行飞行、航行和行动,包括台湾海峡。”

声明说,“美国根据国际法在台湾海峡内进行活动,维护所有国家的航海权益和自由。”

声明强调,“飞机飞越台湾海峡展示了美国对维护印太地区的自由与开放作出的承诺”。

美军的这一行动显然是对台湾海峡紧张局势最近突然恶化作出的一个反应。

6月12日,中国国防部长魏凤和在新加坡参加安全论坛会议时强硬表示:“如果有人胆敢把台湾分裂出去,我们一定会不惜一战,不惜代价,一定会打到底,这是中国不二的选择。”

6月14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突然否认台湾海峡是国际水域的说法,称这样的说法是有关国家为“操弄涉台问题、威胁中国主权安全制造借口”。

北京方面对台湾海峡海域定位的立场变化加剧了这一地区的紧张程度。6月21日,中共出动29架军机进入台湾西南防空识别区,其中包括一架运-9通信对抗机、一架运-8电子侦察机、两架空警-500、六架轰-6轰炸机、一架运-8反潜机、一架运油-20加油机、五架歼-11战斗机、四架苏-30战机、八架歼-16战斗机。

中国解放军东部战区新闻发言人施毅大校周六(6月25日)称美国军机的行动“干扰破坏地区局势,危害台海和平稳定,”中国军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

施毅说,解放军在空中和地面“对美机行动全程跟监警戒”,“战区部队随时保持高度戒备,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另据台湾英文新闻报道,6月17日,中国制造的第三艘航母福建号下水。6月19日,中国进行反导试验。6月22日,解放军两艘海军军舰沿着台湾宜兰县东北部海岸进行贴近航行。

nanoptics 发表评论于
我说:习哥,动手吧。习哥说:再等等,等等,等…..
zzbb-bzbz 发表评论于
美国从不遵守国际法
rain77 发表评论于
胡叼盘这次哑巴了??
不好吃懒做 发表评论于
Japan said the same thing to American and did it in WWII - 不惜一战,不惜代价, and we all know the result. Hope this will not happen again!
西岸-影 发表评论于
问题在于美国并不承认国际法。
美国至今也没有批准参加国际海事公约,理由是会限制美国海军行动自由。
那么这里的逻辑是如何形成的?
其实就是我说的就算是国际法的意思。
姜饼师 发表评论于



第三十七条
本节的范围
本节适用于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
之间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第三十八条
过境通行权
1. 在第三十七条所指的海峡中,所有船舶和飞机均享有过境通行的权利,过
境通行不应受阻碍;但如果海峡是由海峡沿岸国的一个岛屿和该国大陆形成,而且
该岛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一条穿过公海,或穿过专属经济
区的航道,过境通行就不应适用。
2. 过境通行是指按照本部分规定,专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和公
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的海峡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行使航行和
飞越自由。但是,对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要求,并不排队在一个海峡沿岸国入境
条件的限制下,为驶入、驶离该国或自该国返回的目的而通过海峡。
3. 任何非行使海峡过境通行权的活动,仍受本公约其他适用的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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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船舶和飞机在过境通行时的义务
1. 船舶和飞机在行使过境通行权时应:
(a) 毫不迟延地通过或飞越海峡;
(b) 不对海峡沿岸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
武力,或以任何其他违反《联合国宪章》所体现的国际法原则的方式进行武力威胁
或使用武力;
(c) 除因不可抗力或遇难而有必要外,不从事其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通常方
式所附带发生的活动以外的任何活动;
(d) 遵守本部分的其他有关规定。
2. 过境通行的船舶应:
(a) 遵守一般接受的关于海上安全的国际规章、程序和惯例,包括《国际海上
避碰规则》;
(b) 遵守一般接受的关于防止、减少和控制来自船舶的污染的国际规章、程
序和惯例。
3. 过境通行的飞机应:
(a) 遵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制定的适用于民用飞机的《航空规则》;国有飞机
通常应遵守这种安全措施,并在操作时随时适当顾及航行安全;
(b) 随时监听国际上指定的空中交通管制主管机构所分配的无线电频率或有
关的国际呼救无线电频率
山龙 发表评论于
美国是世界和平的保障,支持美国
技术员 发表评论于
按照国际法,美军可以在台湾海峡通行,但必须是无害通过。
照妖镜007 发表评论于
美军印太司令部差一点没说,我们就是国际法
照妖镜007 发表评论于
美国自己不签海洋公约,也就是没有国际法可以约束美军。。。哈哈,美利坚枪炮所到之处,就是国际法!
长剑倚天 发表评论于
因为美国没有成为国际海洋法的成员国,所以按照美国现有法律,美国的领海是3海里!
等着吧,美国有哭的那一天的!
裘千里 发表评论于
国际有法吗?阿富汗,伊拉克,可以上诉吗?斯基到哪里讨公道呢?
纽西兰的冬天 发表评论于
国际法不许可之处,美军可以不遵守该法。流氓行径
bingwood 发表评论于
韭菜和豬,一素一葷,都是要被吃的,所以相安勿躁,繼續做自己的大頭夢----到美國東西兩側“自由航行”吧!!
鬼不灵 发表评论于
抓紧机会自由通行吧,过不了太久,中共的舰队就要在美国东西两侧自由航行了。
偶偶地来一发 发表评论于
美国国会又没批准国际海洋公约,就是想着把便宜都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