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位美国好皇帝 他们说宪法是什么 宪法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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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位美国好皇帝

最高法院在 6 月 24 日以 5:4 的投票比例,推翻了已经执行了 50 多年的 Roe v Wade 判例,使得近一半的美国保守州立刻不同程度地宣布了女性堕胎为非法行为。这不仅让美国社会震惊,也让全世界文明国家的人感到震惊。我的女儿在加拿大。她告诉我,她听到这一消息,为美国的女性留下了眼泪。

在英国,爆发了大规模的抗议游行。英国首相约翰逊表示说,“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是文明倒退了一大步。”;加拿大首相特鲁多谴责这项裁决是 “令人震惊的”。在加拿大堕胎不但是允许的,而且费用由国家医保承担;在欧盟,绝大多数欧盟国家都允许堕胎,至少妊娠三个月之内的堕胎是没有问题的。而在美国一向瞧不起的墨西哥,去年,墨西哥最高法院一致裁决,惩罚堕胎是违宪的。



你会发现这个所谓世界灯塔的美国,其文明程度在发达国家中,实际上是排名靠后的。这主要体现在,宗教对世俗的影响力,在美国要比欧洲和其他发达国家高得多。

宗教本身是一柄双刃剑,它即规范了古代人类的组织和行为;又触发了大量排斥异己的战争和对异教徒的迫害。我的理解是宗教是人类早期发育的一根拐杖,类似于人类文明的学步器,帮助人类学会了走路。但如果学会走路之后还继续使用学步器,那就无论如何不能算是一个灯塔,而是一个学习的懒汉了。请大家注意一点,美国的建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这是写在美利坚基因里的东西。

很多人以为发生在 16 世纪的宗教改革是削弱了基督教,或者说让基督教变得接近现代文明。恰恰相反,马丁路德和加尔文发起的宗教改革只是削弱了天主教教廷的控制力。但从宗教上来说,是加强了基督教的原教旨主义性。加尔文甚至建立了一个日内瓦共和国,这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政教合一国家。后来伊朗建立神权国家就是参照加尔文宗的日内瓦共和国的制度建立的。而反过来,罗马教廷虽然腐败,但和新教相比,他们却更加地世俗化。

17 世纪来到美洲大陆的英国清教徒,则是新教中更为极端的原教旨主义者(或者按宗教的语言来说,他们的信仰更加纯洁)。他们甚至都不允许去戏院看戏,不允许玩扑克等游戏。这些人也许道德高尚,非常虔诚。但在宗教信仰的层面上来说,他们和塔利班、瓦哈比、哈雷迪等极端宗教势力没有区别。或者说,他们唯一的区别,就是教派不同而已。他们都主张用宗教的律法去规定世俗的生活。换句话说,用几千年前人的观念,去指导几千年后人的生活准则。

清教徒的基因,深植于美国的文化之中。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的文明程度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更为落后的主要原因。他们对学步器的依赖性,强于其他大多数发达国家。


但历史总是要前进的。历史的前进毫无例外地在宗教里,都是堕落的体现。事实上这是一个市场策略。如果人类凭自己的能力越来越好了,神的地位就会下降,就不利于宗教的销售了。所以宗教总是会说世界越来越糟糕了,马上要末日或者末法了,你现在上车来信我,还来得及。这是一个典型的市场促销策略,很多时候这也很奏效。

但反过来看,就会发现大众越来越疏远宗教。这不是宗教的错,而仅仅是人类发展的一个正常现象。人总是要脱离学步器的,现代生活的内涵和观念,不是古代人可以想象的。不幸的是,美国的宗教传统根深蒂固,川普提名的两位最高法院大法官卡瓦诺和巴雷特,都是非常虔诚,也就是非常极端的天主教教徒。请注意,虔诚和极端这两个词在英语中是高度重合的,一个叫faithful,一个叫 religious,只是同一种宗教态度的两种褒贬不同的说法,其本质都是认为自己所信的宗教内容是绝对真理,不容置疑。

这就导致民众对宗教性增强的最高法院,开始变得不再信任。在今年五月份的一份民调中显示,对最高法院投不信任票的民众竟然高达 52%,这是有类似民调以来,对最高法院最高的不信任度。而且得出相似结论的民调还不止一家。要知道,在历史上,最高法院曾是三权分立中,民众信任度最高的一个。

最近我在和中国北大法学院宪法学教授张千帆先生的一次访谈中,他告诉我,美国宪法属于那种刚性宪法,即修改的门槛极高的宪法。而最高法院大法官则是历史中形成的(而非是宪法规定的,这得追述到 1803 年的一次著名的审判)宪法的解释者。这意味着什么呢?这就意味着,宪法是什么?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说宪法是什么,宪法就是什么。

这话是不是听起来很像是我的一句气话?但,不是这样的。张教授告诉我们,这句话就来自美国 1930 – 1941 年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 Charles Hughes 大法官的原话。他的原话是:


“We are under a Constitution, but the Constitution is what the judges say it is.”

正是因为美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拥有如此大的权力,因此一贯非常自律和谨慎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们,都尽量避免过分地使用自己对宪法的解释权、尽量尊重民选议员们制定的法律、尽量不去判处议会制定的法律违宪。但其背后制约他们的机制是什么?没有。只能靠他们自己自律。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也有理由去盼望一个自己能非常自律的皇帝呢?如果说我们不放心将最高权力交给一个可以自律的皇帝话,那么为什么我们放心将宪法的解释权交给 9 个非常自律的法官,而对他们不加以任何约束呢?

而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如今越来越不自律。保守派大法官非常激进地修改了运行良好的纽约州控枪法案和 Roe v Wade 判例。大多数评论家认为,他们这种做法并非是保守,而是一种宗教的激进做法。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皇帝会变得不再自律;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有强烈宗教信仰的法官,凭什么继续自律下去?这是一个人性的拷问。

张教授还提到欧洲其他国家的宪法法院,比如说德国和法国。他们的宪法法官似乎更具有进攻性,因为他们经常性地会判处联邦或者地方的法律违宪。但是,没有关系。欧洲的这些宪法法院的法官是受制约的。如果他们的判决是不对的,或者说,他们对宪法的理解是错误的。这些国家可以立刻启动修宪程序,通过民选的议员投票来改正或者澄清宪法的内容表达,从而修改宪法法院大法官的判决。


但是,在美国。没有这样的机制。修宪的门槛过高,没有人可以通过修宪来改正最高法院大法官对宪法的理解。于是在美国,确实存在这种现象:“最高法院大法官说宪法是什么,宪法就是什么。”

这是美国基因中带来的毛病。伟大的美国人民,无力改变这一遗传疾病。

我们可以看到,在支持推翻 Roe v Wade 判例的五名保守派最高法院大法官中,无一例外他们在上任之前,要通过参议院审查时,都被问及到是否会去企图推翻 Roe v Wade。但他们无一例外含糊其辞地表示说:“该判例是一个有显著意义的判例,我会非常尊重这一判例”。他们为什么不敢直接告诉参议院:“我就是反对这一判例,如果我当上最高法院大法官,我就会力主推翻这一判例?” 议会一定程度上代表人民,他们为什么不敢光明正大地告诉人民,我就是要推翻 Roe v Wade?很简单,因为如果他们这样说,他们就当不上最高法院大法官。

换句话说,至少在Roe  v  Wade问题上,他们是通过欺骗,至少是耍滑头的方式,才当上最高法院大法官。而一旦有了机会,他们立刻不遗余力地推翻了这一经典判例。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没有人是完人,没有人是可以完全自律的。用 9 座无人可以制约的神,完全靠他们的自律来维护美国宪法的严肃性,是一种自我欺骗。

美国的这个基因病,如何治疗?


Eric 2022 年 6 月 27 日

发表评论于
民主了,就不该三权分立,法官也应是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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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cracy and rule of law are the two sides of the same coin ,,
大荣确 发表评论于
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的文明程度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更为落后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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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先进与落后依据谁的标准由谁来判断?作者肯定没有这个资格。
肚皮舞 发表评论于
我们可以看到,在支持推翻 Roe v Wade 判例的五名保守派最高法院大法官中,无一例外他们在上任之前,要通过参议院审查时,都被问及到是否会去企图推翻 Roe v Wade。

================这是典型的张嘴就来的造谣。
zzbb-bzbz 发表评论于
民主了,就不该三权分立,法官也应是民选
Idado 发表评论于
另外,宪法常被修正,但不是废除。对于修正案的废除,也算一种修正吧。如果一定要一个字一个字地抬杠。
Idado 发表评论于
所以对于目前保守派大法官的限制高法释宪范围,是非常值得赞赏的。高法里也有自由派大法官占据优势的时候,他们对宪法的诠释范围过宽,离开对政府权力限制,而介入到国民生活细节,这是不合适的。
Idado 发表评论于
我只关心宪法中关于政府权力限制的正常部分
Idado 发表评论于
禁酒法这样的法案,本来就不该进入联邦宪法,因为这和政府体制无关。其实改头换面的各种禁酒法还在,例如年龄限制,公共场合限制,都非常严格
Idado 发表评论于
这是我的执拗吧,政府都不是啥好东西,指望政府来引领人民那是瞎了心。不管是川普政府还是奥巴马政府,都需要警惕
Idado 发表评论于
我在国内就一直反政府,在美国也反政府,对政府充满警惕,从来不认为啥政府是主子。一个宪法,明确限制政府权力,非常得我心。
dropfrog 发表评论于
美国很伟大,美国宪法思想很超前,我生活在美国,也喜欢这里。美国的伟大不是共产党伟光正,他是有很多缺点,但会直视这些缺点,去纠正这些缺点。而很多到了美国根本没有理解美国精神,而是以前拍共产党的伟光正,现在无非换了一个主子,变成了只会拍民主,自由,美国的马屁,而没有任何自己的思想。
Idado 发表评论于
别说第18修正案,只要有足够选票,第一修正案都可以被废除。1920年代的大法官政治家比较差,将管理人民生活进入了宪法,而不是限制政府
Idado 发表评论于
阿利托大法官很想介入,但是他能做的最大事情,只能是让滨州合法保存资料。
Idado 发表评论于
舞弊,不需要解释宪法,是一般的刑事犯罪。
Idado 发表评论于
2000年高法介入,是因为重新计票的程度违宪。
dropfrog 发表评论于
当时英格兰本土有1万4千奴隶,为什么就成了英国不需要奴隶?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Idado 发表评论于
美国宪法制度,是使美国成为超级大国,科技腾飞,引领世界的根本原因。
dropfrog 发表评论于
还有,宪法规定各州选举是各州负责,这本来就不是联邦政府的事,为什么要介入佛罗里达选举规则呢?这和宪法有毛关系?
Idado 发表评论于
倒是美国,强迫英国放弃了殖民地。
Idado 发表评论于
内战是为了奴隶制度而爆发。
Idado 发表评论于
英国圈地运动,以及为了海军而迫使农民变成渔民。只是当时英国本土不需要奴隶而已,英国对于殖民地的奴隶制度并没有啥看法。
dropfrog 发表评论于
难道英国的奴隶是靠起义吗?美国晚了一百年,而且是先打内战,才废奴,而不是相反。
dropfrog 发表评论于
当时的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王座法庭院长William Murray, Lord Mansfield于1772年6月22日宣判:“无论有多么不便都应该有个决定,我不认为英格兰法律准许或认同这个案子,所以黑人应该释放。”此即宣布了奴隶制不存在于英格兰法律之下,那么蓄奴等同非法行为。这一判例使得英格兰境内的一万至一万四千名奴隶得到解放,亦表明了其他辖区实行的奴隶制,在英格兰不适用。[1]
Idado 发表评论于
2000年,两党出现争议,发起了关于有关选举划区规则的诉讼,这是高院的管辖范围。但如果戈尔发起的诉讼,是小布什作弊偷票,这高院每理由介入。因为不需要高院解释宪法。
Idado 发表评论于
而1860年共和党人的立场,在当初宪法中已经埋下伏笔。
Idado 发表评论于
不靠奴隶起义,而纯靠着一帮正直的人,主要是共和党人,去废除奴隶制,这样的事情,历史上极少发生。就如英国方面不会为农民渔民发声,厉害国至今不会为锁链发声。这些才是常态。
dropfrog 发表评论于
那楼下解释一下高院介入2000选举的问题!
Idado 发表评论于
事实上,对于蓄奴制度,美国建国者就分两派,理想派不容忍奴隶制,不管黑奴白奴(有白契约奴,甚至也有黑人奴隶主),另一派南方经济依赖农奴。这个问题在建国时就埋下了隐患,80年后爆发了唯一的一场内战。
Idado 发表评论于
托马斯和阿利托大法官都很气愤,特别想介入,但是他们没有途径。一月六日按川普团队的计划,走进高院的话,赢面巨大。所以建制派和民主党设计了j6事件,加彭斯突然改口。
Idado 发表评论于
高院无法介入大选,高院只关注宪法问题,宪法问题基本只与政府权限有关。如果彭斯按他的权限,退回选举人票,然后民主党起诉,高院才有介入的理由。舞弊,小偷强盗这种案子,高院是没理由接的。
not4any 发表评论于
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对任何案例的判决都是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哪怕推翻对五十年前已经盖棺论定的案例。那些至今还在为川普大选失败而鸣冤叫屈的,认为大选被偷走的人,可以醒醒了,你们如此信任的最高法院当初连证据满满的舞弊指控都拒绝接受,说明了什么问题?除了说明大选舞弊的子虚乌有毫无证据,还能说明什么?你们总不能说当他们做出了为你们称道的判决,他们就是英明正确的,就是至高无上的判决,而当他们对你们毫无根据的指控无能为力,他们就是与民主党沆瀣一气吧?
主要看评论 发表评论于
拿中国人的心理,揣测美国政治体制,胡诌!
freemanli01 发表评论于
抗日胜利日本失败后
SeSeYiYi 发表评论于
长老院
俺是农民 发表评论于
大法官不应该终身制。
Idado 发表评论于
非常有远见的宪法,他们并没有定义人生而平等的人是什么种族的人,从而使宪法不需要被废除
cczz 发表评论于
总结到位。用几千年前人的观念去指导几千年后人的生活准则。
googlywug 发表评论于
加拿大的女儿有病
freemanli01 发表评论于
美国先贤从建国前,及建国时就经过深思熟虑,认识到这个国家将是一个宗教国家,同时也是一个政教分离的国家。
说它是宗教国家,是因为从移民开始,他们就是为了信仰而移居美国,同时在独立宣言里也说,“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人权不是政府给的,而是造物主给的。正像圣经所说,这将是一个受上帝祝福的新天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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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因为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微妙性,又把政府的权利和宗教信仰分开了。日常生产和交换归政府管理。思想、信仰等抽象的东西归个人所有,个人决定自己信仰基督教还是伊斯兰,还是天主教,还是佛教、印度教、儒教。。。等等等等。
。。。
现在一些国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彻底接受唯物主义,29岁的马克思(恩格斯只有27岁),还没有什么生活阅历,一觉醒来,没看见上帝,就开始写共产党宣言了。只因写得铿锵有力,很多年轻人就被催眠了。
他们被催眠后,不知道天启、天命,竟然反过来认为宗教是落后的。
。。。
唯物主义的陷阱,在反面乌托邦小说《奇妙的新世界》已经预言了。那里会把人当成产品来生产,还得意洋洋。
理查 发表评论于
作者对“文明”的理解和美国的价值观是完全不同的。
照妖镜007 发表评论于
回归政教合一
nickSr 发表评论于
很怀疑这个作者究竟对这条法律理解多少?大法官只是把禁止堕胎的法律下发到州一级了,由各州自行决定。
己千之 发表评论于
我相信美国的政治家会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高院还需要受到国会和白宫的制衡,这就体现政治智慧的时间了,
日人民报 发表评论于
厉害国终于在堕胎问题上领先了世界一次。
日人民报 发表评论于
厉害国最先进,8个月都可以引产。

阿弥陀佛!
charley3 发表评论于
瞎写吧,说说自古至今哪个国家同时有九个皇帝?要是有九个同在,还叫皇帝吗?
老糊涂2 发表评论于
宪法里确实没有有关堕胎条款,把权力下放给州里没毛病。蓝州这下可以随便堕了,还啥叫唤啥?呵呵
Idado 发表评论于
法治就是政府必须工作在授权范围。
Idado 发表评论于
大法官尤其要限制自己的权力,不能自由发挥诠释宪法。
Idado 发表评论于
罗伊对韦德案,实质上是联邦政府的一次扩权,违背了宪法精神。宪法不能自由解释,不然宪法一个框,啥都往里装,很快会变成厉害国先进的“全过程民主”
zzbb-bzbz 发表评论于
法治就是法官的人治
Idado 发表评论于
美国联邦宪法为什么不会出现过时需要废除的现象?原因是,宪法的所有条例,都是对政府权力的限制,而不是对民众生活的规范。宪法是纯政治的,保证政府不会脱离民主轨道,成为精英或者暴民的工具。
柳小波 发表评论于
某些左派就是这样,大法官和他们意见不同,一定是大法官水平太差。大法官理解宪法,一定不如他们深刻。

Idado 发表评论于
所以联邦政府对州政府的立法反对,是不符合宪法的。这在联邦宪法管辖权之外。
Idado 发表评论于
关于堕胎权,实际上是州政府立法了,但是宪法确实没有说政府不得对堕胎权立法
Idado 发表评论于
宪法没条例说:社交媒体不得删账号,或者媒体不得造谣传谣….
Idado 发表评论于
宪法从来只约束政府,界定政府能做的事,宪法不管老百姓怎么生活。
Idado 发表评论于
free speech是俗话,真正的宪法条例是,“政府不得立法….”
Idado 发表评论于
大法官们无法阻止修宪,大法官是宪法民意的忠实诠释者,而不是某个正确势力的工具。
Idado 发表评论于
大法官也得尊重民意,毫无疑问。所以去通过修宪,确定堕胎权吧,别老想着走高院shortcut
旁观者XWY 发表评论于
九个法官垄断宪法解释权,不符合宪法本意,We the people. 宪法规定民众有拥枪权,但两百年前的枪杀伤力远低于现在的半自动枪,法官们没有尊重宪法原意。民众可以拥有杀伤力不高于宪法制定时的枪。
goldeyeball1 发表评论于
年龄比拜登都大,走路都需要扶墙,还能指望他们做正常事?
平均每天有166人被枪杀,他们视而不见,却拿几个受精卵哭丧,丢人!
Panda-2020 发表评论于
美国政府也管子宫了
freemanli01 发表评论于
不想增加那些已经堕胎的女士的负担。(因为任何因果都可以化解,天无绝人之路,但是预防比事后补救要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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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事实的话,胎儿在受精后一两个星期,就有灵魂来投胎了。已经是生命了。
...
中国社会的戾气,应该是和大规模堕胎也有一定的关系。万事都有因果。大规模堕胎就造成社会无视生命的风气。
wbkds 发表评论于
最高法院法官退休后待遇不变就可以了,没必要干一辈子。 当然法官也不是皇帝,同一个政党控制了议会和白宫,可以通过增加法官席位稀释他们的力量。 法官受的限制较少担不是零,判决太出格了也会受反弹。
远方的风 发表评论于
宪法里也没有大法官,大法官就应该取缔。
我要真普選 发表评论于
夢回長池:如果最高法院法官有任期,他就要考慮任期結束後的連任或找下一份工作。這會影響他們判案的決定,容易受到政治影響。
freemanli01 发表评论于
投胎和离世,这个事情本来是有明确的事实过程的,不是瞎猜的。

按佛教的说法:

人的本质是灵魂,
身体是灵魂的工具,载体。基督教也承认:You don't have a soul, you are a soul, who have a body.
生命是指:灵魂在肉体中居留时,肉体就有了生命。类似基督教,先有身体,然后吹口气,才有了生命。
生命的起始点:受孕后一、两周,就有灵魂投胎。
生命的结束点:不是呼吸,不是脑停,而是灵魂的离开。通常人在身体没有动静后,灵魂还有一个驻留、徘徊的时间,所以民间都有7天甚至七七四十九天的做法时间。最后才是真正离世。
注意,不是生命消失,而是灵魂的离开。这会儿,才可以随意处置肉体,火化埋葬。
灵魂是司机,身体是汽车,在灵魂进入汽车前,以及离开汽车后,别人可以处置汽车。当司机已经进入汽车里后,就不应该擅自破坏汽车了。相当于问一声,里面有人吗?
现在科学单靠物理现象来判断人的生死,就难以下个定义。到底是停止呼吸,还是停止心跳,还是脑袋不转了。标准多少类似什么叫秃子,不好定义。而佛教的说法就是非常明确,灵魂来了没,还在不在?我相信这佛教个说法不是远古某个人突发奇想梦出来的,而是有天眼通的人看见的。

但困难是,只有极少数人具备天眼通的能力。普通人不好观察、判断。所以,只好法律规定一下。
蓝靛厂 发表评论于
不能比不能比,跟定于一尊不能比
天台坐客 发表评论于
几个没有任何行政权力任何军事权力任何警察权力任何经济权力的法官,把决定权交还给社会更低层的结构,居然能和做皇帝的拉扯到一起。如果他们有和皇帝稍微相似的权力时在来套近乎
bia 发表评论于
最高法院大法官不应该是终身制
hengheng- 发表评论于
美国大法官今后能“保守派”和“自由派”各占一半就可以彻底避免任何一派的妄行。人就是人,没有偏见是不可能的,只有制约平衡才能相对公正
Idado 发表评论于
作者…以及这些攻击高院的人不是蠢,是坏。他们不会连这最基本的逻辑能力都没有,但是他们就是要煽风点火
voiceofme 发表评论于
按照这个说法,至少中国应该有9个皇帝,而不是只有一个。9个皇帝至少还有制约。
我要真普選 发表评论于
看看中國,早就放棄九龍治水,定於一尊了!
truth_hurts 发表评论于
是啊,中共搞计划生育可是强迫妇女堕胎的啊!不管多少个月的胎儿!
我要真普選 发表评论于
還沒有定於一尊,看來美國還是很落後呀!
大西洋里来的人 发表评论于
我们都承认厉害国最先进,无限制堕胎和去星巴克差不多。也不会产生数十万弃婴
少林商僧 发表评论于
伞兵一个!
新雪落基山 发表评论于
当初齐心选择堕了习近平就没这么多事儿了
xiaoxiao雨 发表评论于
Don't use CCP mindset to consider US system. you need more clear definition first.
Parkbrooke 发表评论于
作者脑袋被驴踢了?什么是落后什么是进步?
rainstorm 发表评论于
看这种码字,最好事先了解一下全梗。否则容易被带跑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