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9
日电,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艳梅今日表示,近期,乌鲁木齐市围绕保障好低收入、无收入等生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问题,研究制定了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对低收入、无收入等生活困难群众,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按照每人
3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救助。二是乌鲁木齐市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对未缴纳租金、合同尚未到期的,以户为单位减免五个月租金;对已缴纳租金、合同未到期的,租期予以顺延五个月;对合同到期的保障家庭,如符合续租条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时,在收取房租时减免五个月租金。三是各区为就业困难的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一批公益性岗位,有相关就业需求的人员可以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乌鲁木齐市将及时妥善做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