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集团(Trump
Organization)涉嫌税务欺诈案继续结案陈词,检察官质疑,案中的犯罪行为得到特朗普亲自批准,并曾签署文件授权下属办事,代表特朗普集团的律师曾要求审讯无效,但是动议被法官拒绝。
综合美联社与《纽约时报》报道,特朗普本人在此案中虽然不是被告,但负责案件的曼哈顿地检官斯坦格拉斯(Joshua
Steinglass)2日陈词时出示证据,表示特朗普曾明确为此签署文件,批准特朗普集团的首席营运总监卡拉马里(Matthew
Calamari)减薪,以便账目上列举的收入与其津贴吻合。
斯坦格拉斯又引用了另1名被告、特朗普集团时任财务总监魏塞尔伯格(Allen
Weisselberg)的供词,表示特朗普同意为魏塞尔伯格的孙儿支付巨额私校学费后,魏塞尔伯格表示会还钱,随后也调整了自己的工资记录,将税前薪酬减去学费,由此可见特朗普其实知情。
辩方律师回应时对检方的说法表示不满,批评会让陪审员留下无法消除的偏见,因此希望法庭裁定审讯无效,但主审法官认为没有必要,因此拒绝了要求。
分析形容,由于特朗普并非被告,因此检方没有举证责任,只需证明魏塞尔伯格奉命“代表”公司行事,让自己和公司同时都得到好处。
斯坦格拉斯在结案陈词中表示,特朗普集团历年修改账目,最大的得益是多名高层可透过其他方式获得报酬,其中魏塞尔伯格在2005年到2017年间,以账外的方式获取176万元福利,但这部分若如实上报的话,特朗普集团的成本将会增加350万元。
另外控方也指责,经过魏塞尔伯格改动纪录后,特朗普集团可以避免向部分员工加薪,也可减少在“医疗照顾”(Medicare)方面的开支,同时让获益的高层更加忠心耿耿。检察官斯坦格拉斯强调,税务欺诈风气已弥漫整个特朗普集团,除了魏塞尔伯格之外,其他高层也有参与。
特朗普本人及其律师一直否认知情,特朗普本周也在其“真相社交”(Truth
Social)平台坚称,“我们一无所知”,公司没有得到任何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