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二(12月13日)再次就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始人黎智英等人的国安法案件开庭,并决定将庭审日期再次延后至明年九月底,以便继续等待中国人大常委会就外籍律师能否出庭为黎智英等人辩护作出释法。等候中国人大释法,香港高等法院将黎智英国安法案件审理延至明年九月 https://t.co/TuWeUQbZKg
— 美国之音中文网 (@VOAChinese) December 13, 2022
现年75岁的黎智英与目前已停刊的《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以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被当局依照所谓国安法被控犯有“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等罪嫌。
目前因其他罪名在监狱服刑的黎智英此前就其被指控的国安法罪嫌,申请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蒂姆·欧文(Tim Owen)为其在庭上抗辩,获得香港高等法院的批准。但是对此持反对态度的香港律政司不服并两度提起上诉均遭驳回,最后上诉至终审法院。
终审法院最后作出判决,驳回律政司的上诉,判定欧文律师可以代表黎智英在庭上抗辩。但是香港特首李家超随即宣布,将就黎智英聘请外籍律师一事,提请中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65条作出解释。
香港国安法第65条规定,该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李家超当时强调,释法的重点就是没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可否参与处理香港国安法案件的辩护与审理。
香港高等法院12月1日曾根据控方请求,决定将原定当天开庭审理的黎智英国安法案子,延后至12月13日提讯,以等候北京中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结果。但是中国人大常委会12月27日至30日会议的议程并未提及释法事宜,因此香港高等法院再次作出将庭审日期再度延期至明年9月25日的决定。
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二就此案再次开庭时,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在庭上表示,香港特首李家超已经提请北京中央就香港国安法案件能否聘用海外律师进行释法,相信北京中央会严正处理此一事宜。
但是代表黎智英的律师团队在聆讯时反驳说,中国人大常委会并未确实表明是否会释法,因此法庭不应单纯地等待下去,辩方希望法庭可以订定审期。辩方还透露,原计划为黎智英辩护的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因为工作签证未获延续,目前已经离开香港。
法官在控辩双方发言结束后表示,中国人大常委会会否答应释法请求,以及何时释法,不在法庭控制范围。但考虑到欧文大律师明年5月至9月需要前往香港处理另一起案件,因此裁定黎智英等人的国安法案子的审理日期延后至明年9月25日开审,11月21日审结。
黎智英是是香港媒体界的知名人物,不仅长期坚定支持香港的言论自由和民主运动,而且一直是北京以及香港当局的批评者。香港2019年爆发大规模“反送中”抗议示威活动之后,北京于2020年6月底起在香港实施无所不包的国安法,对泛民主派和持不同政见者大加挞伐和镇压,黎智英也因为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嫌被捕。对他的指控如果被判罪成,他的最高刑期可为终身监禁。
黎智英目前因为未经许可而聚众的罪名被判入狱20个月,而他的律师团队此前曾呼吁联合国调查黎智英遭遇指控、被判入狱的案情,并指出,当局对他的多项指控是因为他力挺民主和自由遭到当局以“法律骚扰”的方式惩罚他。
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嫌的案子共涉及七名被告。除了黎智英本人外,还包括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执行总编辑林文宗、主笔冯伟光(笔名卢峯)和主笔杨清奇(笔名李平)。
黎智英及前行政总监黄伟强,此前被控违反租约,隐瞒业主科技园公司,让黎智英用以处理私人事务的力高顾问公司,在苹果日报大楼设办公室,并被判欺诈罪名成立。两人上周六在香港区域法院分别被判监禁5年9个月及21个月。
有旁听市民质疑此案纯粹是政治迫害,专门针对政治异见人士。另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次判刑比预期重,质疑有政商界人士触犯僭建等类似罪行,判刑比今次案例轻得多,并非法官所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认为此案判决将影响香港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