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发生社会瞩目的兄妹乱伦案。(示意图/CFP)
根据港媒报导,哥哥生于1996年,母亲改嫁之后,与继父于2003年生下妹妹,两人为同父异母的兄妹。2017年7月底某日,哥哥进入妹妹的房间,表示想与妹妹做爱,接着脱下了妹妹的衣服,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发生了两人的第一次性关系。
第一次性关系后,两人开始会在家中搂搂抱抱,接着更在父母的床上发生了性行为,同样未使用安全措施。2018年1月某日,妹妹在自己房间换衣服时,哥哥正好回家,并从后面抱住了妹妹,接着两人在床上发生了性关系。
两人最后一次发生性关系是在2020年4月,妹妹主动前往了哥哥的住所,想聊聊两人的关系,哥哥表示想做爱,妹妹不知如何拒绝,于是两人又发生了关系,之后两人就没有单独见面过。
事情会曝光,是因为继父发现两人行为过于亲密,要求哥哥搬出,妹妹情绪不稳,向老师透露了与哥哥的关系。老师通报之后,哥哥很快被捕,并向警方坦承与妹妹感情很好,把妹妹当“老婆”,两人曾多次发生性关系。
哥哥也提到,他知道什么是乱伦,但不知道乱伦犯法。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曾向法官求情,强调兄妹两人是“真心相爱”,只是混淆了兄妹之情,才会做出“天理不容”的事情。
哥哥总共被控2项猥亵罪、3项乱伦罪,法官认为,哥哥一直没有意识到错在哪里,“如果他没有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事情根本不会发生。”法官更指出,就算是妹妹要求,哥哥作为成年人也应该拒绝,因此判哥哥入狱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