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身亡矿方花120万私了?官方称死于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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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在矿山死亡,爆料人称矿方瞒报,给家属120万赔偿私了。矿方否认发生矿难,应急管理局负责人称调查后认为死者死于突发心脏病,不属于瞒报。

爆料人称瞒报矿难

“花钱私了,死者家属现在也不说话了”

4月13日,一位甘肃籍爆料人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称一个多月前,金昌市永昌县焦家庄萤石矿发生一起瞒报矿难。

“3月3号下午发生的,据说是一个塌方事故,现在是花钱私了了,死者家属现在也不说话了。”

爆料人介绍,死者马某,50多岁,是甘肃人。“这是一家私人矿,矿上做的很隐蔽,和家属私了了。我是死者家人朋友的朋友,前面家属是让我朋友去和矿方协商,现在说是已经解决了。”

这位爆料人告诉记者,“我让我朋友给媒体记者打电话,他也没打,主要是担心报复,矿上赔了120万。死者家属刚开始想让赔偿多一点,现在拿到钱了,也不太配合了。”

爆料人表示,事发一个多月前,死者马某已经火化了。

家属证实上月去世

“我们定的有协议,事情已经处理完了”

4月13日晚,记者联系上死者马某的家人,其儿子称父亲是3月3日去世的,“是在这个矿上,这个事情已经处理完了。”

通话中,马某另一位家属接过电话告诉记者说:“我们定的有协议。”马某的家属不愿透露和矿方所签协议的具体内容和赔偿金额,很快就挂断了电话。

矿上法人代表回应

没有发生矿难,不认识死者,否认瞒报

4月1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焦家庄萤石矿法人代表,他表示没有矿难。记者询问马某是否在矿上死亡,对方答复称:“没有发生矿难,我不认识他”。对方不正面回答是否向管理部门报备,矢口否认发生矿难和瞒报。

连日来,记者多次致电矿井承包人马某某,其一直未接听电话。

永昌县应急管理局

突发心脏病去世,矿方补偿家属120万

4月13日,记者致电永昌县应急管理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不是矿难,死者是突发心脏病去世,矿方给家属补偿了120万。”

一位负责人介绍,“我们去问了一下,确实是这个情况,是3月4号发生的,不是工作时间,当时也有人说是3月3号,我们调查了,矿上是4号下午5点多的事,他(死者马某)是矿上负责在隧道里放炮的,就是从事打隧道这么个工作。”

这位负责人表示,应急管理部门调查了,“认为不属于瞒报,不存在瞒报。事情处理完了之后,我们在稽查过程当中听说这个事,就去调查了,当时矿井承包人就在矿上,打了电话叫了救护车。我们调查了,不是社会上传的瞒报矿难,也不属于私了。”

这位负责人认为,120万并不高,“如果是个事故的话,那就赔的多了,最高有的要好几百万。”

处理后事早已火化

否认签赔偿协议,矿方是出于人道考虑

永昌县应急管理局这位负责人证实,焦家庄萤石矿性质属于私营矿,他否认矿方与家属签的是矿难赔偿协议,“死者马某的父亲是矿上董事长的舅舅,矿井承包人是死者马某的叔伯哥哥,考虑到死者家属的生活,矿方从人道方面考虑才这么做的。”

这位负责人证实,死者马某的后事已经处理,“人早就火化了。”

他表示可以向记者提供马某的诊断证明和死亡证明,“这些都有,加微信我明天(4月14日)给你发过去。”但4月14日,记者一直未收到相关证明。记者催问,这位负责人微信回复称:“我在培训,我把你电话发给我们的执法人员了,他会和你联系。”

但截至记者发稿,并未有当地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人员联系记者。

涉事矿存安全隐患

法人代表去年曾因安全事故被行政处罚

“矿山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话,对矿工的生命就是威胁。”前述爆料人告诉记者,涉事矿安全措施不到位,多年来发生伤亡事故有瞒报之嫌。

记者看到,永昌县政府2022年7月14日一份红头文件显示,2022年5月7日,焦家庄萤石矿一采区技术改造项目施工运输平硐内,一名工人驾驶三轮车与矿井直井溜槽发生碰撞,经救治医治无效死亡。

县政府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认定及处理。其中,该矿法人代表、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沈某未严格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由县应急管理局对其给予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永昌县政府要求强化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严打违法行为,有效控制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