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手,“老头乐”不能随便“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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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乐”即老年代步车,近年来,“老头乐”凭借价格便宜、手续简单、无需上牌、不用考驾照等便利条件,深受广大老年人们的喜爱。各式各样的老年代步车涌入市场,解决了大部分老年人独自外出的问题,但也给交通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影响。

一些人对老年代步车的认知程度不高,认为这只是可以遮风挡雨的电动车,不会受到处罚,于是在道路上行驶时肆无忌惮,时而穿梭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导致了大量的交通事故发生。

北京市交管局于4月12日再次强调,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近日,江苏也拟立法明确,老年代步车等生产销售将被严管。4月15日起,安徽芜湖市将在主城区设置电动三四轮车(“老头乐”载人三四轮电动车、行业及普通货运三四轮电动车)严管路段,通过严格措施全面加强管理。

北京:违规“老头乐”明年起禁行

据北京晚报报道,2022年,北京市共发生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131起,死亡138人。北京市交管局于4月12日再次强调,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这些车辆中凡有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警方将依法查处。

警方表示,所谓的“老年代步车”是生产厂商凭空编造的一个词,这种产品的正式称呼是电动三、四轮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

警方强调,“老年代步车”吸引人们的卖点之一是价格低廉,但生产商为了压低价格和利益最大化,普遍采用低劣便宜的零配件,做工也较为粗劣。这类车普遍被设计成窄车身、轻底盘、高车体,车辆稳定性差,行驶中容易发飘和倾斜。

据统计,近5年,全国共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4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召开主题发布会,通报一年来首都安全工作情况。据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长赵鑫介绍,今年北京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将结束,2024年1月1日起启动违法车辆执法管理。

根据2021年7月12日北京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赵鑫表示,列入工信部产品名录的电动三轮车,要尽快到机动车检测场完成验车程序后,到本市六环外的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目前部分检测场可完成一站式办理验车和注册登记手续。

赵鑫称,符合申请条件和相关规定的领取京B摩托车号牌,同时驾车时驾驶人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按本市《关于加强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的规定,京B号牌正三轮摩托车禁止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其中,包括电动三轮摩托车。

多地出手治理“老头乐”

据现代快报报道,3月29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本次修订全面回应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从打造现代化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加强源头监管、改善便民服务措施、完善道路通行条件和通行规定、科学设置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完善,对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人、车、路等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作出法治回应。

其中提到,近年来江苏省城乡特别是农村地区,有不少以“老年代步车”名义出售的低速电动车,未经安全检测,不上正规车牌和保险,成为极大安全隐患。此次修订加强了对非道路用车辆和其他具有动力驱动工具的管理,以及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生产销售的监管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生产、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的机动车(含摩托车以及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

4月9日,现代快报记者在电商平台上,以“老年代步车”为关键词进行搜索,销量好的商家,月成交数甚至能达到上千笔。记者注意到,这些老年代步车的售价,从一两千元到三四千元不等。主要区别在于续航公里数和电池类型不同。老年代步车的电池可分为铅酸电池和锂电池,续航里程则是分为40公里、60公里、90公里几个档次。

在一家月销500+的网店中,不少有意向的消费者会向已经购买的消费者进行提问,最集中的问题就是“能上路吗?会被交警收走吗?”而消费者也会实话实说,“上不了牌照,交警会拖走。”即便如此,仍有许多消费者抱着侥幸的心理购买。“就是买菜时候骑一下,应该不会被处罚”“买给妈妈让她遛弯用的,也不会上大路” ……

在安徽芜湖,4月15日起,芜湖市将在主城区设置电动三四轮车(“老头乐”载人三四轮电动车、行业及普通货运三四轮电动车)严管路段,通过严格措施全面加强管理。

图片来源:大江资讯

针对“老头乐”载人三四轮电动车,在严管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检查车辆来源,并询问驾驶人,购买车辆时销售场所是否落实店堂告示制度,告知消费者该类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

如未落实告示制度,由驾驶人联系销售者进行退换(赔),如销售者拒绝退换(赔),驾驶人可进行消费维权,期间涉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如已落实告示制度,当事人仍然购买并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