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密苏里州一名孕妇去年在怀孕第17周时,羊水提早破裂,有生命危险。政府官员今天说,中西部的两家医院拒绝替这名女子执行紧急堕胎手术,违反了联邦法律。
法新社报导,密苏里州贾普林市(Joplin)居民法默(Mylissa
Farmer)去年8月怀孕17周时羊水破裂,市内医院和240公里外的堪萨斯市(Kansas
City)另一家医院都拒绝替她堕胎。
密苏里州禁止堕胎,但若孕妇有健康风险,则不在此限。堪萨斯市虽然也在密苏里州,但那家医院位于堪萨斯州州界上的郊区,而堪萨斯州允许在怀孕22周之前堕胎。
医师认定法默应终止妊娠,也认为她有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感染,但由于胎儿仍有心跳,决定不执行堕胎。
美国妇女法律中心(National Women's Law Center)为此向联邦医疗服务中心(Centers for
Medicare and Medicaid Services)申诉,这所机构隶属于卫生及公共服务部(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有权调查受惠于政府健康保险计划的医院。
妇女法律中心今天在一篇文章中表示:“法默承受巨大的痛苦、恐惧和羞辱,因为这些医院无视医师的医疗判断。她满怀悲痛,又担心自己的性命,只好开了数小时车,跨越3个州,终于在3天后于伊利诺伊州获得治疗。她获得必要照护时已开始阵痛,她非常痛苦,可能出现了感染,她觉得崩溃、绝望、自尊受伤。”
医院管理阶层担心堕胎手术会让他们陷入法律风险。自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去年6月推翻“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裁定对堕胎权的保障之后,各州开始各行其是,上述案例凸显了这种现象引发的混乱。
卫生及公共服务部长贝塞拉(Xavier
Becerra)透过声明宣布要调查这两家医院,他说:“幸好这名患者存活下来。但她本来就不该经历那样恐怖的折磨。”
贝塞拉说:“我们希望她和所有与她一样的患者知道,我们会尽全力保护她们的生命和健康,并依据法院命令加以调查,在我们的合法权限内彻底执法。”
贝塞拉还说,他今天发函提醒全国医院,依据“紧急医疗和分娩法”(Emergency Medical Treatment and
Active Labor Act),不管各州法律为何,医院在医疗紧急情况下都负有提供堕胎的“专业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