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状告美甲店:我家小孩整个背部都是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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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你看,我家小孩整个背部都被文满了文身。”

“是小王自愿到我们店里文身的,他支付费用,我们提供服务,我们有什么责任?”

5月10日,云南高院公开了一起特殊的健康权纠纷案例,未成年人自愿文身,店家到底该不该担责?

据了解,原告小王为未成年人,他于今年初到保山市龙陵县城某美甲店对自己的背部、手臂进行文身。事后,小王身上的文身被父亲发现,在对小王进行批评教育后,小王和父亲将美甲店告到了龙陵县人民法院,要求美甲店对小王造成的健康损害进行赔偿并公开道歉。

↑资料图片 图据IC photo

经承办法官了解,本案当事人小王虽是自主选择文身,但出生于2007年2月的他在进行文身时还未满16周岁,为小王提供文身服务的美甲店也未对小王的年龄进行核实。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由美甲店负责对小王背部的文身进行清洗,小王和父亲撤回了起诉。

法官介绍,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发现,由未成年人文身引发的官司并非少数,上海、山西等地有检察机关直接出庭支持起诉,或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官认为,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不足以对文身的性质和后果作出正确判断,文身服务提供者如未对其年龄、身份尽到审慎注意义务,贸然提供文身服务,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