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资深刑法学家赵长青逝世,被刑法界誉为“刑辩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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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消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资深刑法学家、原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教育家协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赵长青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5月19日9时51分在重庆逝世,享年90岁。

公开资料显示,赵长青1934年1月29日生于重庆涪陵,196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学士学位,同年被保送至西南政法学院中共党史研究生班,1961年毕业后留校任教;1970年初至1977年底被选借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庭担任刑事审判法官,1977年底调回至西南政法学院,进入刑法教研室,主要从事刑法基本理论、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至2000年担任西南政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刑法学科负责人),曾任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主任、学位委员会委员、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于2000年荣休。

赵长青参与了我国第一部刑法典(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制定研讨,是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研讨者之一,曾获司法部部级优秀教师、校优秀教师、校先进工作者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赵长青于2009年被收录为《影响中国的500位专家》和被评为“全国十大正义人物”,2012年被授予“2012年度中国全面小康杰出贡献人物”称号,2014年被授予“资深刑法学家”称号。

赵长青从事刑法教学科研五十载,坚持教学与科研、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倡导以刑法理论指导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在经济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方面取得丰硕的学术科研成果。他曾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余篇,撰写《刑法基本知识》《经济犯罪研究》《新世纪刑法新观念研究》等多部著作,主编《经济刑法学》《中国毒品问题研究》等书籍十余部。赵长青在中国学术界率先进行毒品犯罪和经济犯罪理论研究,于1998年主编了380万字的《禁毒全书》,并在西南政法大学首创“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

除了传道授业解惑,赵长青还被刑法界誉为“刑辩大律师”。他于1982年开始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参加过克拉玛依大火案、綦江彩虹桥特大事故案、黎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些大要案的刑事辩护工作。

据《光明日报》报道,作为刑辩律师,赵长青坚持的原则是忠实于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说假话,不畏权势,不贪图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