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 日,黑龙江高院公布了一则案例。被告人郭某某因被老板拖欠工资心生怨恨,意图杀害老板 9
岁的儿子进行报复,最终造成男孩重伤二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重伤,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正观视评:
看到这起案件,心情很沉重。一方面,郭某某意图杀人,而且要杀害的对象是儿童,性质确实恶劣,造成孩子重伤二级,后果也十分严重,被判无期徒刑没啥好说的。但另一方面,郭某某行凶又事出有因,其被拖欠工资,原本是值得同情的一方,但最终走向极端,落得个终身监禁的结局,令人唏嘘。
而郭某某并非个例。近年来,不乏有人因讨要工资、工程款不成而走极端。最终往往是钱没要回来,自己反而成了被告。这些教训真的太深刻了,谁被拖欠工资都会感到不满,但越是这样,越要保持冷静,避免使用非法手段,不然只会把事情变得更糟。
但同时,社会也要深刻反思,为什么索要工资、工程款往往这么难?如果走合法途径能够要到钱,谁愿意铤而走险?如果走正常途径要不回钱,被欠钱者又该怎么办?无论如何,不能让欠钱者
" 逍遥自在 ",更不能让被欠钱者被迫走上被告席。
对此,应该加大这方面的维权法律保障,尤其是针对农民工群体,要积极开展欠薪法律援助工作,帮助维权讨薪,对判决之后拒不执行的,要及早强制执行。别让被欠钱者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更要避免民事纠纷演化为刑事案件。
回到这起案件,虽然郭某某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我们仍要问一句,老板欠的工资还清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