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院撤销对《铿锵集》前编导定罪:“新闻自由受宪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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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法院6月5日撤销了对香港电台《铿锵集》前编导、调查记者蔡玉玲在车牌查册案的定罪。蔡玉玲此前被控为制作“721元朗袭击事件”专题报道而调取车牌登记信息时进行了虚假陈述。法新社报道指出,这对于香港新闻业来说,是一个罕见的胜利。

"高兴 -- 我想不出还有什么词可以形容我现在的心情",资深记者蔡玉玲在周一(6月5日)判决书下达后在终审法院外说。她表示,可能很多人都有相同的感受,这项判决对于香港新闻业界也是喜讯。

蔡玉玲在2020年因制作有关"元朗7.21事件"专题报道向香港运输署申请车牌查册("查册"是指透过当局注册资料查证所有权记录),她被指查册时作出虚假陈述。具体来说是在车牌查册申请证明书勾选用途时,蔡玉玲选择了"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另外两个选项是"用于法律诉讼"和"用于销售、购买车辆"),原审法院和下级上诉法院认为这不包括她的新闻目的。

蔡玉玲于2021年4月被裁定罪成,罚款6000港币,成为了首宗记者因车牌查册被定罪的案件。蔡玉玲不服定罪上诉,2022年11月遭驳回。之后她再向终审法院上诉,终院上月开审,6月5日做出了裁决。

据法新社报道,终审法院的法官们在6月5日一致决定推翻此前的定罪,裁定"没有理由将真诚的新闻调查"排除在蔡玉玲所选的查册用途"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以外,因此蔡玉玲的查册用途陈述不属于虚假陈述。

法官们在裁决中说,可以更广泛地理解"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这包括上诉人在这里进行的调查性新闻工作。法官们还表示,选择广义的理解是出于"宪法保护的言论和新闻自由"。

蔡玉玲说,终审法院的判决强调了言论和新闻自由的重要性,"我想这是今天裁决的最大意义"。

法新社报道指出,这对于香港新闻业来说是一个罕见的胜利。自从北京2020年实施港区国安法以来,香港两个主要的独立新闻机构被迫停运。

香港电台《铿锵集》节目在2020年7月播出了有关2019年反送中示威活动期间发生的"元朗7.21事件"专题纪录片。报道中提及了一些在"元朗7.21事件"中出现的车辆、车主以及他们与该事件的关系,一些细节显示,其中一些人与亲北京的、颇具政治影响力的村委会有联系。蔡玉玲参与了该节目的制作。

法新社的报道指出,这部获奖作品调查认为,警方未能对2019年7月的元朗袭击事件作出足够反应。元朗袭击事件是2019年香港民主抗议活动的分水岭,给公众对警察的信任造成了打击。

南国老翁 发表评论于
好!
喜得利 发表评论于
这个结果,不能让包子知道。

否则,法院院长位置不保。
有门部关 发表评论于
什么宪法?香港宪法?终院是不是昏头了?
Huilianghu5 发表评论于
习近平怎么还给香港留一口气?傀儡不够卖力?
seator 发表评论于
香港法院可以决定是不是违宪?
0101011 发表评论于
退三步,进一步。共产党厉害,不服不行。
内裤超人 发表评论于
法院的裁决是正确的。本身因为新闻调查查询车辆信息就不属于法律官司或售卖车辆。共产党编制罪名把人投入大牢,实在是无所不用其极
louie14 发表评论于
不是说 hongkong 已被中政府控制、没有言论渍油 尤其是司法“公正”了吗?现在 淫了 又怎么编故事?!
說時依舊 发表评论于
恭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