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村民母亲的坟墓被施工队挖开 且骨灰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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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马鞍山,有村民在短视频平台连续发布视频称,母亲的坟墓被施工方挖开,连骨灰也找不到,引发关注。20日,当地派出所证实称,确有村民亲属坟墓被挖,目前,此事仍在调查处理中。

记者注意到,从该村民发布的多个相关视频来看,现场有机械设备施工,堆积有大量泥土。这位村民还提到,在马鞍山市丹阳镇,当地一家名为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的公司,将其母亲的坟墓挖开,连骨灰也找不到。在一段有警方工作人员在场的视频里,家属还提到,不能这样子,没有任何通知。为此,该村民还非常愧疚:“妈妈,我们无法面对您。”其视频定位多次显示在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公司项目部。

▲施工现场。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对此,记者先是联系上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公司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试图了解详情,但对方一听是询问此事,立即挂断了电话 。

随后,根据其定位信息,记者又联系上丹阳镇百峰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回复称,确有村民亲属坟墓被挖,他们去了现场进行查看,针对此事,区里也跟村委会联系过,不过,村民并非他们村的,而是龙山村的。就其了解,施工区域位于百峰村和龙山村之间,但坟墓位于龙山村。

丹阳镇党政办工作人员则回复称,针对此事,镇政府已经介入,一直在处理当中。至于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公司具体施工内容,则不太清楚。

事发地所辖丹阳派出所向记者证实,确有村民亲属坟墓被挖,报警后,有民警介入处理,目前,此事仍在调查处理中。据其初步了解,该坟墓没有墓碑,又长有许多杂草,应该是施工时工人没注意挖到的。

记者试图联系发布视频的村民,但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其回复。

北京市康达(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邵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针对损害坟墓,第一,如果对方是故意的,则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如果是非故意过失行为,则构成侵犯死者的人格利益,造成近亲属的精神损害,属于侵权行为,依法应当承担修复、精神损害赔偿等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