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对于众多求职者,尤其是应聘,公共服务岗位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今年 3
月份,江苏省连云港市民姬女士向媒体反映,在应聘工作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时,发现一个在她档案里隐藏十几年的大问题,差点导致她无法正常就业。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找工作时政审,女子发现自己竟有犯罪记录
姬女士称,今年 3 月因应聘需要,她到连云港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机关的答复令她非常震惊。
" 当地派出所拒绝给我开证明,说我有案底,2009 年因诈骗案在江西女子监狱服刑,实际上 2009 年的时候我在昆山上班。"
姬女士表示,连云港民警查询后告知,其户籍系统里有个叫 " 史某某 " 的别名,牵涉到江西省的一起刑事案件,系统显示 2009
年前后,她在江西当地监狱服刑。
姬女士说,2009 年自己正在苏州昆山工作,从来没去过江西,也没收到自己因为违法犯罪被调查处理的消息。
为了弄清到底怎么回事
姬女士联系了江西遂川警方
" 他们值班队长说星期一要开会讨论此事,星期一下午再打电话过去,对方说在更正了,称当时犯罪的不是我,可能人家用了我的身份证。"
经过多次联系沟通,3 月底,江西遂川警方向姬女士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派出所发出证明,称 2009 年 4
月抓捕一名诈骗案嫌疑人,嫌疑人自报的是姬女士的名字和相关信息,民警就以姬女士的身份信息录入办案系统。
后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真名为史某某,在该案中姬女士无犯罪嫌疑。拿到上述证明材料后,连云港当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姬女士得以正常入职,可对于姬女士而言,这一证明并未打消其各种疑虑。
" 我希望江西遂川公安局赶紧删除我的相关案底,会对我有各种影响,我心理压力很大。" 但对方并未给出明确的处理时间," 就说此事正在处理
"。
可是!直到 5 月 9 日,记者陪同姬女士来到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派出所,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姬女士的犯罪记录并没有被删除。
律师调查
一个错误被警方 " 拖了 " 十四年
姬女士反映的事情发生在今年 3 月,与此同时,她向江西吉安遂川警方反映其遭遇,但直到 6
月中旬,她的违法犯罪记录仍在警务平台上未被删除,为了弄清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记者和姬女士所委托的律师一起来到江西吉安的遂川县,找到遂川县人民法院调取原始的案件卷宗。
在遂川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在 1998 年至今的案件资料里查找三遍,都没有发现跟姬女士相关的材料。
律师表示,未查到有当事人姬女士名字形成的判决书,可能因为——
当时法院没有用当事人的名字判决;
这个案件是被故意隐瞒;
当时不是这个法院判决的。
要想弄清楚只有问公安机关,因为这个错误是在办案的公安机关。
随后,律师找到遂川县公安局。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查询后证实,姬女士名下的违法犯罪记录确实仍未删除。
" 此事要从两条线审批,一是监管系统要批;另一个是办案系统要批。两个系统都已走到市级了,我们这里的工作已经完成。"
民警表示,此案件在 2009
年抓捕时,犯罪嫌疑人确实是以姬女士身份录入公安系统,但后续侦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冒用姬女士身份,其真实身份是安徽涡阳籍的史某某。
上述民警称,因为其本人并非当时的办案民警,其他情况无法透露。
不过,上述民警也表示,在办案时如果嫌疑人冒用身份,会对冒用身份进行拘留,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再纠错。
律师表示,公安部门应当是在办理案件时就已经发现信息错误,但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都没有主动将此犯罪记录消除,直至当事人自行发现。
既然事实清楚
姬女士没有犯罪
江西遂川警方就应加快速度
把她的犯罪记录清除
并考虑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