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的父母提起女儿,忍不住哭泣
故事最被传颂的部分,是弟弟为姐姐追凶十五年。余下的,都是普通人寻找真相的艰难。
2007年5月,姐姐杨文失踪了,透过种种反常,正在服刑的杨钢猜测,她遭遇了不测。出狱后,杨钢跑遍了姐姐所在的安徽省界首市的公检法机关,一次次讲述自己的推断:姐姐被姐夫杀了。但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有有力证据”。
漫长的十五年中,为数不多的确切回应是,姐姐失踪两年后,2009年,当地公安终于以“失踪”立案,2010年,姐夫张某伟被界首市公安局拘留,后因证据不足,解除了强制措施。那之后,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杨家父母与张某伟签下了协议,接受对方的赡养,条件是不再追究张某伟的任何责任,并且不再为女儿的失踪信访。
直到2022年初,有省领导到六安市霍邱县接访,杨钢托人递交了材料,十天后,当地再次为该案成立专案组。同年7月,张某伟被抓,审讯21天后,他供认了15年前杀妻埋尸的罪行。2023年5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此事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张某伟如实交待罪行,认罪认罚,构成坦白,最终判处“死缓”。
杨钢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他当庭提起抗诉,希望可以对张某伟改判死刑立即执行。2023年6月,被阜阳市检察院驳回抗诉请求之后,他又向安徽省高院申请二审。“杀人偿命”是许多人心中的公平正义,他的决定得到了很多支持,
这与多位接受深一度采访的法律界人士的观点不同。他们普遍认为,结合该案的案情,以及控制死刑适用的大趋势,“死缓”的量刑更加妥当。
但这不光是人情与法律的分歧。杨钢对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坚持,除了有对张某伟杀妻后欺瞒、逃匿的愤怒,还需要被看见的是,过去15年间,他对真相的执着得到了怎样的回应。
掩埋杨文遗体的地方如今已经变成商铺
“他诚实地告诉我,我会原谅他的”
2023年6月底,与杨钢第一次见面时,他就讲起前一天晚上看的电影《消失的她》。“电影里,女的也是被丈夫杀了,一直不放弃寻找真相的是被害人的闺蜜。那是我亲姐姐,我为什么不能为了她走下去?”
杨钢所说的“走下去”,是继续抗诉,希望法院可以改判张某伟死刑立即执行。
有朋友劝他,“差不多可以了,他(张某伟)受到了处罚,你至少已经让这个案子真相大白”。但杨钢无法接受这样的结局,他相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且十五年间,他在张某伟那里,看到的只有欺瞒、躲藏,毫无悔意。
姐姐失踪时,杨钢25岁,年少无知,犯了错误,正在上海的监狱服刑。2007年7月,父亲在电话里告诉他,姐姐杨文已经失踪两个月。当时张某伟的解释是,“把她送上大巴车,去上海看弟弟了”。但杨钢没见到,觉得出事了。
后来,张某伟一家对外称,杨文跟人跑了。杨钢了解姐姐,“她最疼儿子,她不会不管这个已经10多岁的儿子”。杨钢说,姐姐的婚姻虽不圆满,但生活已经好过很多人。张家是当地最早的万元户,姐姐和张某伟一起做煤炭生意,有时候,一天就可以收入一两千元。而且,当时父母也已经年近八十,姐姐很孝顺,就算主动离家,也会联系他们。杨刚那时就觉得,姐姐可能遭遇了不测。
杨父、杨母回忆,女儿失踪前,曾给他们打电话哭诉,“日子过不下去了,都给我气受”。杨钢曾在姐姐家生活了五六年,帮着做生意,他见到过很多次婆媳争执,“每次张某伟都会帮着他妈。”据判决书,杨文失踪前两个月,还和张某伟打了一架,砍伤了张某伟的头。
杨母记得,女儿失踪几天后,他们去女儿家里时,发现她常穿的鞋子还在,身份证、户口本也在。他们觉得女儿可能被张某伟害了,去派出所报案,但“没人给处理”。不久后,张某伟找上门,不满他们到处告状,“你们说我把她害了,我还找你们要人呢”。
2011年,杨钢出狱后,第一时间来到张家,姐姐住的房子已经对外出租,张某伟和外甥都不在。在几百米外张某伟父母家,他得到的答复是:没有联系了,不知道他们在哪。
“和儿子不联系这正常吗?如果没问题,为什么不联系?”他从周围邻居口中得知,张某伟出去打工了,很少回家。他还了解到,张某伟曾在2009年、2010年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一份张某伟2010年手写的离婚起诉状上,他称,2007年5月4日,杨文取了5000元后,不辞而别,他和父母四处打听,登报寻找,没有音信。至今,杨文已外出两年,她的所作所为给自己的心灵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一家人欲哭无泪,十分痛苦,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要求婚前、婚后财产归自己所有。法院的回执单显示,两年后,张某伟自己撤诉了。
杨钢多次找当地派出所,希望能安排自己和张某伟见面,但都没有成功。直到2018年,他才唯一一次等到了张某伟的电话,通话不超过三分钟。他希望张某伟回来一趟,张某伟解释,厂里请不到假,年底再说,就把电话挂了。之后,这个电话再也没有打通过。
回忆起这些,杨钢很失望,“这能算是悔过吗?”过去十五年间,对张某伟的不满是一点点积攒的,“找了这么多年,他从来没出现过,如果他诚实地告诉我,我姐被他害了,我会给他写谅解书。他是我外甥的爸爸,人心都是肉长的对不对?我会原谅他的。”
杨文与张某伟的结婚照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2022年,张某伟被捕之后,杨钢了解到更多让他愤怒的事实。
张某伟供认,2007年5月5日早上,他和杨文起了争执,“脑子一热”用枕头捂在杨文面部,捂了几分钟直到她不动才把枕头拿开,他解释称,自己没想真的害死杨文,还用手按了杨文胸部几下,想看看能不能抢救。
判决书显示,在确定杨文死亡后,张某伟特地来到镇上有人打牌的兽医站,用杨文的手机拨打自己的电话,伪造杨文外出的假象。之后,他回到家中,用铁锹在院子里挖了60公分深的坑,将杨文埋了起来。此后,他曾主动到派出所报案,又多次在报纸刊登寻人启示。
在后来的几年里,张某伟一家两次加盖了房子。一位参与的工人告诉警方,张某伟要求,要把土垫高一点。张某伟被抓后,杨钢又从邻居口中得知,张家人还在埋姐姐的后院做了一个铁桶,里面种满了仙人掌,每到初一、十五,都会有人围着铁桶上香祭拜。深一度记者联系张某伟的父亲,他没有否认做过迷信活动,解释称,做这些是希望杨文快点回来。
更让杨钢失望的是外甥的做法。直到张某伟被抓后,外甥才第一次打来电话,面对杨钢的质问——“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你妈被你爸害了?”“你结婚当天为什么跪在院子里哭?”——外甥哭诉,对不起妈妈。第二次见面,外甥在两位老人面前下跪磕头,承诺会保持中立。到了第三次,外甥说,自己已经没了妈妈,不能没有爸爸,要用200万元补偿金换取谅解书。杨钢拒绝后,外甥再没有来过。
2023年5月,法院一审宣判。认为张某伟犯罪手段残忍,造成后果严重。但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张某伟归案后如实交代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构成坦白以及本案其他具体情节,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书中还提到,张某伟带领侦查人员找到被害人尸体的供述对侦破具有重大意义。
杨钢不满判决,当庭提出了抗诉,希望可以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这种坚持,他听到的大多是支持的声音。不止身边的亲友,在杨钢的社交媒体上,常有陌生人问,张某伟怎么判的?得知是死缓后,他们很气愤:“结婚证就是免死金牌吗?”“他这十五年哪怕有一天良心发现投案,我都理解死缓,但他什么也没做””对待自己的妻子都这么残忍,对社会的危害只会更大”......他们和张某伟心中的公正一样,“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但很多人不知道,2010年2月8日,最高法出台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列举了一些“酌情从宽处罚”的情节,其中就包括如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一位从业多年的法官说,就目前的证据,基于当下的形势政策,判死缓比判死刑立即执行可能更加妥当。
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的几位法律界人士认为,改判的可能性不大。他们指出,我国目前对死刑的原则是“少杀、慎杀”。在过去二十年间,司法系统也一直向这方面努力。2007年,“最高法”收回了死刑复核权。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九项死刑罪名。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进一步解释,控制死刑适用是中国、也是全世界的趋势。“目前,我们国家的死刑只适用于那种罪行极其严重、手段极为恶劣,没有任何从宽处罚情节的案件。如果把犯罪的危害性比做一个金字塔,那么死刑只能适用于金字塔顶尖儿的少数犯罪”。
泛黄的回执单记录着杨家寻找女儿的努力
“如果中途我放弃了呢”
在寻找杨文的十五年里,杨钢觉得,这个案子的每一次推进,更像是他们自己的努力。他对相关部门有不满,这种情绪也延续到了对案件最后的判决上。
2023年7月,深一度记者见到了杨文年过八十的父母。十多年前,杨父的眼睛就看不清了,他要把纸张紧贴着脸,才能大概识别上面的内容。杨钢出狱前,一直是他为杨文的事奔走,去过很多次女儿生活的镇上的派出所,也向界首市的公安局、法院,安徽省公安厅提交过材料。
褪色、泛黄的回执单记录着杨父寻找女儿的努力。2008年11月4日、2009年5月10日、2010年1月12日......连续多年,杨父到安徽省公安厅信访,案子几次被转回地方公安局办理。
安徽省公安厅在2022年8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到,2007年7月12日,杨父到界首市公安局报案,请求公安协助查找他失踪的女儿。此后,杨父多次反映失踪的女儿可能被女婿杀害,但未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杨父保存的回执单显示,直到报案两年后,2009年8月10日,界首市公安局才正式受理杨文失踪一案。一位基层民警说,“按照规定,(即使失踪原因不明)一个成年人失踪超过三个月,警方就应该立案侦查了。”
深一度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界首市公安局在2009年6月开始抽调专人,成立专案组,排查杨文失踪一事。2010年6月9日,张某伟曾被界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当年,警方还聘请专家对张某伟进行测谎,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后因证据不足,张某伟转为取保候审,一年后,解除了强制措施。
陈永生教授分析,过去一段时间,有的基层警方在接到失踪报案时会“先破后立”,“如果评估案子没法破的话,就不立了,因为破案率会影响年终考核。”他提到,公安部曾多次发文要求,在接报案件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立案审查,不得拖延推诿。他认为,在最初报失踪问题上警方的消极态度,可能也加剧了被害人家属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
这也是杨钢一直想不通的地方,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立案?警方给杨钢的答复是“没有有力的证据”。
杨钢说,2011年11月出狱后,他主动找到界首市公安局,提出对张某伟的怀疑,但事情不了了之。在他几次信访之后,公安局又找到他询问情况,让他不要再“往上找了”。
后来还有人劝他,“拿点钱好了,不要去闹了”。听到这话,他更生气了,和一个公安局的工作人员理论起来,对方也表现得很无奈,杨钢记得,那个人说“我们也没放弃过啊,你哪怕告我都可以,那是我没这本事(破案)了”。
时间一年年过去,没有一点收获。刚出狱那几年,杨钢正为生计发愁,和老婆一起在浙江工厂打工,养着两个孩子。其他兄弟姐妹也过得贫苦。2016年前后,他做生意赚了一些钱,回到安徽霍邱县开厂,才有了更多时间和精力为姐姐的事奔走。
“如果中途我放弃了呢?”杨钢觉得,那姐姐可能永远被埋在地下。他认为,在2022年之前,当地相关部门并没有积极破案,而是花更多精力“劝阻”他们不要上访。他拿出了一份打印于2017年2月16日的承诺书,承诺人是杨父、杨母。该承诺书写道:因2007年5月5日,其女儿杨文失踪一事,要求公安机关帮助查找,并多次信访,现在我二人承诺不再因此事上访,接受界首市政府司法救助款5万元。
杨钢一方面生气父母瞒着自己签了承诺书,又对当地政府这样的行为感到不满。杨钢说,“我不需要钱,我要的是公正公平的对待”。
2020年,在当地相关部门调解下,张某伟还曾和杨父、杨母签署了一份调解协议书。张某伟承诺自愿赡养杨父、杨母,在他们去世前,每年支付6000元的赡养费。并写明,双方当事人及他们的子女不再追究对方的任何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协议书还特别强调,杨父、杨母不得再因此事以任何形式信访。杨钢告诉深一度记者,协议书上的两个见证人,一个来自界首市信访局,另一个是当地公安系统的工作人员。
杨钢知道这份协议时,父母已经签字按了手印。采访中提到这件事,他依然很生气,没有忍住,对父母发了脾气。杨母小声地解释,“我们年纪大了……”杨钢也理解父母的不容易。他自己都曾想过放弃,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一直没有结果。
他和姐姐有过矛盾,但记住更多的是“疼爱”。小时候,姐姐每次从合肥回来,都会给他买新衣服,还有糖果,当时他觉得“有姐姐很幸福啊”。想起姐姐的死,他也会自责,“如果我当年在上海没有出事,张某伟也许不敢杀人”。
杨钢觉得,姐姐的事最终能被翻出来,是一种偶然的运气。2022年1月4日,他打听到省领导要来霍邱县接访,提前准备好材料,托人交了上去。“如果不是这次机会,案子可能现在还没有方向”。据媒体报道,2022年1月14日,当地很快成立了专案组,7月1日,在外地工作的张某伟被抓获,经历了21天的审讯后,承认了罪行。
弟弟杨钢总会想起小时候姐姐对自己的疼爱
怎么算是坦白?
2023年6月9日,杨钢收到了阜阳市检察院不予抗诉的答复书。检察院回应,张某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指认埋尸现场并找到被害人尸体,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构成坦白。此案死缓判决并无明显不当。
作为杨钢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陈孝劲认为,张某伟的行为不能构成“坦白”。他指出,当年事发时,张某伟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20予以抢救,任由被害人死亡。隐瞒真相十五年,情节非常恶劣,不应该从轻处罚。这次被抓后,在经历了24小时的突击审讯后,拒不认罪,后被监视居住,一直到第20天,才被迫承认罪行。
杨钢也这么认为,无论是十五年前,还是现在,张某伟都没有主动承认罪行。他说,在一审开庭时,当律师询问杀人凶器的形状以及案发具体细节时,张某伟都保持沉默,避而不答。这让他觉得,张某伟并没有如实讲出杀害姐姐的经过。
“法律对坦白的要求并不高,”陈永生教授告诉深一度记者,“被动归案的嫌疑人如实交代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本人罪行就可以认定为坦白。只需要被动归案,不管审讯了多久,最终他是交代了的。而且只需要交待警方已经掌握的罪行,不需要交代没有掌握的”。
陈永生认为,“这个案子的特殊性在于,案发时间太久远,其他的证据非常少”。根据现有的资料,他分析,法院之所以判死缓的原因之一,可能是案子的证据体系有缺陷。他说,按照证据法,除了口供以外,还必须有其他证据佐证口供的真实性、可靠性。“此案中,杨文死亡是有其他的证据佐证的,因为尸体挖出来了。但杨文就是张某伟杀的这一点,也许证据不是特别的充分,只能依靠合理的推理。比如,你如果没有杀她,你怎么知道她埋在哪里。”
陈永生解释,充分的证据指的是,杀人凶器、被害人身上的指纹、被害人陈述,证人等等。但多年过去,被害人已经死亡,只剩尸骨,对于杀人情节的还原,只能依靠口述。他说,“如果当时能很快开始侦查,在尸体还没有腐败之前做鉴定的话,很多遗留在肉体上的证据也许可以出来”。但现在已经没办法知道这些信息了。犯罪现场也早就不存在了。“对这种证据链有缺陷的案子,法院在判决时,也会适当留有余地”。
深一度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2022年1月14日,当地成立了以界首市公安局局长为组长的专案组。虽然重视程度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15年的跨度还是给侦破带来了巨大困难,相关人员的通讯数据已无法恢复,在走访案发地时,多数群众也因时间久远,记不清具体情节。
直到办案人员找到张某伟在2007年交往的情人时,才获得了唯一的进展。她透露,张某伟2009年和她打电话时,无意中说起过和杨文打架过程中失手了。深一度记者掌握的一份材料显示,公安机关将此总结为后来审讯张某伟的“唯一底气”。
在2022年7月,张某伟被抓获后,该案仍面对“七无”证据的处境————无犯罪现场、无任何痕迹、物证、无电子数据、无旁观佐证、无视频资料、无嫌疑人口供、无被害人陈述。
据深一度了解,面对警方的24小时突击审讯,张某伟没有认罪。在变更为指定监视居住后,警方对他继续审讯,并制定了长期计划,从法律、人情等多个方面入手。审讯进入第20天时,张某伟的“心理防线崩溃”,供述了杀害妻子的犯罪事实,并带警方指认了埋尸现场。
张家院子里的铁筒和仙人掌,还有焚香的痕迹
“法律残酷的一面”
在采访杨钢的几天里,他常常会和朋友一起交流关于姐姐的案子。在讨论为什么婚姻家事矛盾会成为轻判的理由时,他提到了发生在2020年7月的杭州“许国利杀妻案”。许国利将妻子肢解后分散抛弃,编造虚假信息,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2023年3月21日被依法执行。他觉得张某伟的行为同样恶劣。
深一度记者梳理了在过去几年间公开的26起杀妻案判决,有5起案件的嫌疑人被判处死刑。大部分案件会把“因婚姻家事矛盾引发”作为从轻处罚的因素之一;其中,考虑到嫌疑人有自首或者坦白情节,会判死缓或者无期徒刑;还有一些如果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或者作案时有精神病性障碍等情况,则被判为有期徒刑。
发生在2016年的“上海杀妻藏尸案”是其中非常特殊的一起。法院认为,该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嫌疑人自首,但犯罪性质恶劣,作案后长时间藏匿被害人尸体,还用被害人的钱款、身份证,肆意挥霍享乐,无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自首不从轻。最终没有对嫌疑人从轻处罚。
在本案中,根据判决书显示,“由家庭矛盾引发”也是最终判决死缓的考量因素之一。前述从业多年的法官向深一度记者解释,在故意杀人案件中,起因也是量刑时综合考量的因素之一,因“情感矛盾”、“家庭纠纷”杀人和其他的“故意杀人”有一定区别。
他说,家庭矛盾发展到杀人的地步,很少是一时起意,可能是多因一果,而不是一个因素导致最终结果。在这类案件中,小孩的抚养、父母的赡养也是法官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如果把孩子的父亲杀了,是不是对这个小孩来讲也是残酷的呢?”判决书显示,杨文和张某伟的儿子为父亲出具了谅解书。这位法官说,儿子的谅解书可能也是法官综合考量的一个情节。
就杨文被害这件案子,他可以理解家属无法接受“死缓”判决的情绪,“这么长时间才破案,家属有一些想法很正常。”如果家属觉得公安执法有问题,可以追究公安的责任,但“那不是法官要在这起判决中考虑的”。他也提到,至于在具体侦办中,公安机关是不是渎职,也要通过事实、证据才能确定。
“当地法院判决以后,司法机关应该积极和被害人家属沟通,充分解释为什么判死缓,给出更权威的解释,在法律上称之为‘释法说理’。”陈永生教授说,这也是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专门发文要求的。他相信,如果司法机关能积极“释法说理”,也会降低被害人家属的不信任心理。他觉得,想要让被害人的家属得到情理上的安慰,更需要司法机关以积极的态度去回应诉求。
“法律有残酷的一面”,这是杨钢现在的感觉,他也明白,二审法院很有可能维持原判。但如果不继续下去,他“过不了自己这关”。
“我姐被害死得很冤枉。”杨钢想起,2月15日第一次开庭结束,张某伟被带走时,旁听席的张家人大声吼着,“你把嘴巴闭紧点,我们会救你的”。这句话让他产生了许多联想,姐姐被害的真相可能不止于此。
现在,杨文的遗体还被存放在殡仪馆。杨钢说,他要等到自己心中公平、真相的那天,再让姐姐入土为安。
时间回到2022年7月22日,凌晨四五点,杨钢接到电话,得知张某伟招认了。他很难形容那时的心情,“案子翻出来是好事,但也意味着姐姐真的死了。如果不翻出来,我们就相信张某伟的假话,姐姐跟人跑了,起码她还活着”。
他坐了一会,抽了两根烟,找朋友帮忙开车。两个小时后,来到了姐姐婚后生活的镇子上。埋姐姐的院子成了一家母婴超市,楼上还开着KTV。看着围在那里的当地政府工作人员,他觉得“很委屈”。“我们十几年坚持不懈努力,我们的方向都是对的,我们没有冤枉他,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