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起诉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西南局)未按时公开西藏航空事故调查报告一案,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民航西南局称,该起事故调查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属于主动向社会公开内容,而不属于依申请公开内容,调查报告最终会向社会公开。
法庭没有对该案件作出当庭宣判。
西藏航空一航班
在重庆江北机场冲出跑道起火
2022年5月12日上午,西藏航空公司TV9833航班从重庆江北机场起飞,执行飞往林芝的客运任务。
该航班在起飞滑跑过程中突然偏出跑道,机身随即起火。事故发生后,封面新闻记者曾赶赴现场进行采访并了解到,当时机上的113名旅客和9名机组人员,共122人全部安全撤离,其中36名受伤旅客被送往重庆市内多家医院进行救治。
从事发现场传出的视频和图片可以看到,整架飞机机身“瘫趴”在跑道旁边的草坪上,飞机左后侧留存了两个气垫滑梯,而机身左前侧登机口附近有明显过火痕迹。
据飞常准App显示,出事航班机型为空客A319-115,编号B-6425,机龄9.5年。原计划7点45分从重庆江北机场起飞,10点30分到达林芝米林机场。事故发生后,拥有3条跑道运营的江北机场,关闭了其中1条。
西藏航空亦通过官微发布消息称,该航司第一时间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应对和善后工作。民航西南局、重庆监管局也都启动应急预案,并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
后据机组反映,飞机在起飞过程中出现异常,按程序中断起飞,偏出跑道后发动机擦地起火,之后大火被消防人员扑灭。
民航西南局:
事故调查报告将通过正式渠道公布
这起安全事故发生一年后,即2023年5月,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向民航西南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如该事故未完成调查,请公开该事故周年调查进展情况(周年报告)。
6月6日,民航西南管理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回复,称“该事件调查工作已结束,报告公布工作正在进行中,局方将通过正式渠道公布报告。”
对于此答复,胡磊不服。他便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胡磊表示,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无论是民航行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还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均作了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事故和严重征候的最终调查报告应当在事发12个月内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未能在事发12个月内公布最终调查报告的事故或者严重征候,组织事件调查的部门应当在事件周年日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情况”。
胡磊根据民航西南局6月6日作出的书面回复认为,事故调查工作已经结束,调查报告已经完成,“该局没有证据证实该报告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法定不公开情况,无论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一般规定,还是根据《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等民航系统的法律法规,西藏航空的不安全事件的调查报告、年度报告均应及时采用主动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对于胡磊提起的行政诉讼,民航西南局在答辩状中称,“正在做调查报告公布前的准备工作,并告知当事人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于近期主动公开,将按工作流程通过官方渠道主动公开。”
民航西南管理局的行政诉讼答辩状。
8月4日,中国民航局官网又发布《关于2022年5月12日西藏航空TV9833航班偏出跑道事故调查进展情况的通报》,称民航西南局依据《民用航空器事件技术调查规定》(CCAR-395)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开展了深入的技术调查,包括对事发现场进行勘查,对有关记录资料进行检查,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机组成员资质能力、航班运行、飞机适航维修、航空公司组织管理、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机场保障等情况开展调查,使用飞行模拟机开展了模拟验证。
截至目前,技术调查工作已结束,事故原因已查明,将向社会公布最终调查报告。
案件开庭审理
民航西南局称在做最后公布前的准备工作
18日下午,胡磊诉民航西南局一案在成都龙泉驿区法院开庭审理。
胡磊介绍,该案件以简易程序审理,民航西南局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了庭审。庭审中,胡磊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此外,胡磊称,民航西南局在2023年5月12日没有公开航班的周年事故调查报告,直到他提起行政诉讼、民航西南局作出答辩后的8月4日,才在其官网发布了周年报告,远超过相关规定,也有程序违法的行为。
对此,民航西南局出庭人员辩称,西藏航空的这起事故调查报告,属于主动向社会公开内容,而不属于依申请公开内容,目前该局在做公布前的最后准备工作。
民航西南局出庭人员在最终陈述中再次表示,该起事故调查报告会向社会公开。
在经过原、被告双方法庭质证、辩论等程序后,法官宣布休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