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一篇公开征集某法院领导玩忽职守违法犯罪线索的网帖引发关注。据悉,山东一律师在其社交账号遭封禁后将运营平台诉至法院,俩月后法院仍未决定是否立案。多番沟通无果后,当事人遂发布了上述通告。
被封号的当事人是山东律师于凯。上述网帖显示,今年初,于凯的微信视频号被停止使用,原因是“违反视频号运营规则”。于凯无从得知,视频号的哪一条内容违反了哪一个具体规定。5月5日,其向腾讯公司发去律师函,询问详情并要求解封账号,但遭拒。
于凯随后委托律师将腾讯告上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我们刚开始是给腾讯发的律师函,希望能够沟通。他们认为违规的视频可以删去,把我们的视频号给恢复。但是腾讯把我们的律师函原封未动退回来了。”于凯表示,作为一位法律人,“只能依法起诉”。
于凯的代理律师在网上立案后,南山区法院迟迟未审核通过。7月24日,于凯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直指“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立案难”的问题。当日,南山区法院便审核了相关立案材料,但本案审核结果却显示为“其他处理”。
此后,于凯的律师多次与南山区法院沟通,均未果。立案庭的法官告诉于凯的诉讼代理人张文鹏,“(法院)领导表示要向腾讯核实情况,如果是腾讯自主封号,则法院予以立案。若腾讯是受网信等有关部门指示封号,则法院不予立案。”
此时,距提交立案材料已逾两月。而在我国,普通民事案件立案期限为7日。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对此,于凯及其代理律师认为,南山区法院存在“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的玩忽职守行为,故选择公开征集涉事法院领导的违法犯罪线索。
值得一提的是,于凯的公众号亦于近期遭到封停。截至发稿,上述网帖和于凯的微博均被封禁。
据了解,司法实践中存在因言封号的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的先例,但鲜有立案成功的。
2022年,网友“五木”发帖称,朋友使用了15年的豆瓣账号被永久封禁,多次申诉解封无果后,将豆瓣运营主体诉至法院。“近9个月的时间里,在经过接连不断的失败的尝试过后,我们终于立上了案,并最终在近期拿到了一审判决。”五木称。
同期,五木还帮着其他被封号的朋友起诉平台,但均未能成功立案。
“如果你的社交账号因为被认定为‘发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管理规定的内容’而被封号了,现有的司法救济途径几乎是完全无效的。”五木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