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妻手撕海外小三 “退还”千万资产 但钱已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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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美华人圈一件华人八卦新闻颇引发热议。

原因是事件本身涉及华人原配手撕小三,婚外情大额资产转移,以及加拿大和中国不同的法律体系,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8月中,人在中国的黄女士将老公的情人告上了BC省最高法院,称丈夫从家庭共同积蓄中“非法”给了这位年轻女子约460万加元,她表示年轻女子还用其中的一部分购买了加拿大卑诗省本拿比的一处价值310万加元的房产。



根据BC最高法院提交的一份民事索赔通知书,黄女士称她和丈夫Xing Huang至今已结婚18年,2014年丈夫与年轻的朱女士相识,当时她22岁。

黄女士说:她的丈夫和朱在 2015 年至 2020 年期间保持了长达五年的婚外情。

黄女士此前并不知道丈夫的这段出轨经历,直到2022年9月她才发现了丈夫的不忠,并意识到丈夫从夫妻共同存款中给朱“非法”转账460万加元(约合2480万元人民币)。



通过调查,黄女士可以确定这些转账包括 "一系列涉及多个中介和多个账户的交易"。


比如2016年4月,也就是双方认识一年左右,丈夫就转出去了80万。三周后,朱就在加拿大购买了一处房产,卑诗省评估局(BC Assessment)列出该房产的价值略低于 313 万加元。

根据民事索赔,黄女士称朱某就是用从黄的家庭银行账户转账的钱支付了首付款和其他与房屋相关的款项。

而这处房产证上只写了:朱某一个人的名字。

黄女士称,朱某对于这一非法行为知情或 "罔顾或故意视而不见",并通过接收资金协助了这一非法行为。

于是,黄女士将小三在中国南通地方法院告上了法庭。


法庭文件显示,崇川区人民法院已经显示黄女士胜诉,她的丈夫承认他在妻子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况下将家庭共同存款中的资金转给了朱,法庭裁定朱女士应该偿还 460 万加元,还需支付利息。

但是小三表示对于判决不服,对赠与她资金的说法提出异议,并准备上诉。

毕竟这钱已经到了加拿大,还能要回来吗?朱女士就算不还怎么办?

气愤不已的黄女士现在又将朱告上了加拿大BC法庭,希望执行中国法院的裁决,让朱某赶紧还钱。

黄女士还要求法院下令让自己拥有位于Hersham Avenue的那处价值300多万的房产,因为丈夫涉嫌慷慨赠予而 "不当得利"。


朱某尚未回应黄女在卑诗法庭提出的索赔诉讼,所有索赔指控目前均未得到法庭证实。黄女士索赔还称,朱某还需退还自1月提出诉讼之日起索赔金额4.3%的年利息,中国法院裁决10天后按双倍利息计。

但本案的法庭判决,却吸引了北美华人的热议。

有些人认为,对方税务上没有欺诈,赠与在加拿大是不可能收回的。

也有些人认为,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能追讨回一半。

此案涉及两国法律体系截然不同,中国的判决能不能应用到加拿大,赠与财产是否需要归还,有关转移到海外的资产该适用于哪个国家的法律体系,这些都是存在的不确定性。


相信此案在加拿大的判决将对未来同样案件都有参考意义,值得关注。

 
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瞎判。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在夫妻分割财产的时候才用得着。其中一个人把共同财产花掉了,那跟是不是共同财产没关系。花掉了就花掉了。
Bslrim 发表评论于
几个简单的逻辑,第一,家庭财产不能一方单独处置,所以老公挪用了老婆的钱是不行的,但是如果是老公用自己的那部分钱呢?第二,只要没签协议,赠予就只是口头协定,法律效力有限。
hagerty 发表评论于
中国法院真是胡闹。难道丈夫瞒着妻子炒股票赔了,也能退钱吗。
杰瑞王 发表评论于
文章释放大量的信息:悍妇当初家境很好,拿钱给黄先生(小白)创业,黄事业小成,包养小三. 事发,迫于压力,黄也站在正宫一边,追讨赠予(看来小三也已找到小白脸). 结婚20年,正宫已无姿色和资本和当年的小白离婚 . 人生赢家:现代版黄世美。
真想发言 发表评论于
各种新闻都在“暗示”,女人天生就可以有“第三职业”
jasonkahn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不知道加拿大如何),如果接受人是美国税务居民,赠与人是美国税务居民,有一个赠与人一生大约500多万美元的免税限额,超过由赠与人付税。而如果赠与人不是美国税务居民,那就完全免税,没有任何限额,只要申报。
杰瑞王 发表评论于
没听说过,嫖金还能往回要的,那是5年的报酬。
令胡冲 发表评论于


看了楼下发言,我特意去查了一下,发现加拿大接受赠与真的不交税。这么大的漏洞,真是不可思议。


jasonkahn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接受赠与的人不需要付税,而是赠与的人需要。接受的人只需要在超过每年10万时申报而已。

令胡冲 发表评论于 2023-09-04 14:51:41

在西方国家,特别是英美加澳,赠与的钱都是要当收入上税的,除非你是注册的慈善机构。这里面有税务欺诈。这个小三会吃不了兜着走。

借的钱不用上税,但必须有借条,有偿还日期协议!
duty 发表评论于
唉,有钱人就是任性,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现在恐怕是腸子都悔青了。
德州女 发表评论于
美国德州休斯顿市的华商常湘滨因小三介入, 与发妻盛穗楚离婚. 盛穗楚跳楼自杀身亡. 华商常湘滨患有严重心脏病, 与小三结婚一年后, 常湘滨因心肌梗塞身亡.
SeSeYiYi 发表评论于
这个官司打完,估计两边就没啥钱了,都给律师了
maina 发表评论于
在北美共同账户应设置单方转账上限,金额超过是这个上限需要两人都同意银行才会放行。
河西海龟 发表评论于
在加拿大,丈夫给小三的钱应该是讨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