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借用行政楼厕所遭拒,不与人方便怎会仅是保安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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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不让群众上厕所的闹剧。一段网上的视频显示,有一名群众到吉林白城市住建局办事,想借用行政楼的厕所,却被保安人员严辞拒绝,态度恶劣,口气生硬。

哪怕这名群众已经向工作人员解释,是因为办事大厅的厕所已经被锁,还带他去查实了,但是对方仍然不让他借用,并且大声喊“我就不让你进去行政楼,大楼不对外”。11月3日,白城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表示,当时保安不知道办事大厅的厕所已经坏了,言语上发生了一些误会,确实做得不对。还特意强调视频当中的保安“非在编安保人员”。

不让群众借用行政楼的厕所,将这次冲突引发的责任推到没有话语权的个体身上,恐怕很难让人信服。谁让保安做出如此不近情理的反应?这才是关键。

其实,“借用厕所被拒”事件这不是第一起。比如:今年10月,一名女子到江苏昆山市千灯镇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借用厕所,却被工作人员辱骂“有问题有病”。这样的态度,和党群服务中心墙上高挂的“为人民为百姓服务的方式很多,我们选择离您最近的一种”的标语,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和讽刺。

“小厕所、大民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除非有安保等特殊要求的单位)愿不愿意向群众开放厕所,是对待群众工作态度的一块试金石、一支温度计。给想方便的群众行“方便”,是政府日常工作中应有的人文情怀,是不动声色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作为对外办公的窗口单位,住建局就应该正常维护公共厕所对外开放,但是却发生了公共厕所被锁的事,这已经是错了。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才不得不找到行政楼上厕所,不是群众无理取闹、无事生非,借用厕所也不是什么非分的要求,为什么就不允许呢?

古人说,“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也”,政府工作人员绝对不应有这样的想法,只想把“方便”留给自己,一点儿都不想着给群众“方便”。虽然和群众直接冲突的是一名“没有编制”的保安,但是背后还是日常工作安排的结果。有什么因,才有什么果,导致保安不敢轻易放“外边”的群众借用厕所,是因为他知道这背后的意味。如果住建局在日常工作,内部管理中时时刻刻贯彻提升营商环境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强调对群众工作的态度,也不至于闹出这么激烈的冲突。

目前,涉事住建局已对这名安保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作出工作调整的处理,“与此同时,我们向当事群众道歉,取得对方谅解”。这种前倨后恭的态度,道歉很诚恳,但是改变是不是很及时呢?已有前车之鉴,为什么还是有单位把错误的动作再示范一次呢?

“怨不在大,可畏惟人”,借厕所的新闻不大,但公众的反应强烈。这种小事代表了群众所感受到政府的真实体感,千万不要马虎敷衍。政府机关要把“方便”留给群众,别把过失推给“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