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男子元旦当天死亡 家属质疑高强度加班:他是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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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来,河南南阳的冯女士一直坚定地认为,丈夫蒋某某的突然死亡与在单位每天加班的工作状态密不可分。然而申请工伤认定被否,丈夫生前单位的态度则更让她感到心寒。

入职后被外派, 33岁男子新年第一天在外派地死亡

冯女士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失去丈夫。

今年29岁的冯女士家住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是一名人民教师,丈夫蒋某某在当地有名的企业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公司)上班,两人有一个儿子,日子可谓幸福美满。然而不幸不期而至,33岁的蒋某某在2023年的第一天失去了生命。

据冯女士介绍,丈夫蒋某某2022年1月18日正式签合同入职牧原公司,具体岗位是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服务站销售部。入职后外派浙江杭州,负责牧原公司猪肉在杭州的销售供应。

然而,令家人没想到的是,2023年元旦,蒋某某在宿舍中一睡不起,同事发现异常将其送往医院后,医生判定心跳呼吸停止,宣布死亡。

监控拍下的急救车画面 受访者供图

家属还原死者生前最后三天生命轨迹 曾因胸痛就诊

在冯女士看来,丈夫蒋某某入职牧原公司后,加班就是工作的常态。“别说是在杭州(工作地点)了,就连我生孩子、他休假回家那几天,也是不停地接电话打电话,一天到晚都是处理工作上的事!在家休假其实跟工作中一个样。”

“他从上班第一天开始,到最后出事,将近一年时间只回过三次家。”冯女士提到的三次“回家”,第一次是他们结婚;第二次是他们的孩子出生;第三次,是丈夫的骨灰盒“回家”。

事发后,冯女士梳理还原了丈夫生前最后三天的工作和生命轨迹。

据冯女士介绍,2022 年 12 月 30日下午,蒋某某外出在杭州市临平区银杏路拜访客户,下午在办公室跟进产品到货情况并联系客户,下午16点左右称胸部疼痛到杭州城东医院就诊,病历显示,17点48分医院诊断为肺部感染,开药后返回服务站;当晚,蒋某某和同事们加班开会至凌晨4、5点;

2022 年12月 31日,蒋某某在办公室进行系统报单,处理客户问题和解决产品售后情况以及跟进客户付款进度等,完成日常工作。

2023 年1月1日上午,同事需要用车外出拜访客户,去找蒋某某拿车钥匙,但蒋某某已没有了反应,同事们赶紧拨打 120,120 于 9:26 分左右到达, 9:50 分左右将蒋某某送到医院,医生判定蒋某某心跳呼吸停止,宣布死亡。

高强度加班累死员工?家属质疑涉事公司工作强度太大

“他是累死的!”对于张某某的突然逝去,冯女士及其家属难以接受,他们认为,他的突然死亡就是源于高强度的工作。

冯女士及其家属认为,在持续的高强度工作中,2022年12月30日下午,蒋某某已感觉到不适,并曾就医被诊断为肺部感染,然而当晚却依然带病开会至凌晨四五点,这在冯女士与丈夫当晚的聊天里有所记录。次日白天,“肺部感染”的蒋某某依然没有得到休息,而是继续这种高强度的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寓的物业公司监控显示,当晚19:14分,蒋某某与同事一起回到办公住宿地。

“我丈夫的工作场所是宿办一体的,他的办公室就是宿舍。”冯女士说,基于丈夫平时的工作节奏,他即便回宿舍也在不停用电话处理业务,因此究竟是在休息时出的问题还是在工作时出的问题已很难考证,但丈夫才33岁,平常身体健康,也没有任何基础病,没理由就这么突然死亡。

因此冯女士及其家人认为,蒋某某的死,只能是感染新冠肺炎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和休息,持续高强度工作所致。

家属与公司签下一纸协议,等待工伤认定

冯女士介绍,事发当日上午十点多,她接到了牧原公司的电话通知,“当时我们的孩子才五六个月,我跟我公公婆婆一家人赶过去后,在殡仪馆里见到了我丈夫冰冷的尸体。”冯女士说,牧原公司从南阳总部派了一位律师,和当地杭州服务站的站长一起,协助家属处理后事。在对方劝说下,家属接受了为孩子多争取点抚恤金,让孩子的未来尽有个保障的建议,同意等待工伤认定。

“他们说我丈夫的情况符合工伤死亡的条件。他们牧原公司给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在内乡县是最齐全的,缴税也最多,跟人社局以及内乡县政府各个部门的关系保持得比较好。”冯女士表示,对方称他们将按照工伤死亡向人社局申报,能很快为家属争取到150万元的工亡抚恤待遇。然后家属同意了尽快火化遗体的建议,并未进一步尸检检验死亡原因,在蒋某某的死亡证明上,死亡原因写着“心跳呼吸停止”字样。

“当时我们跟他们签了一个协议,他们要求我们,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告知”,“不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杂志、网络)发表该事件言论。”冯女士说,当时的情况下,全家人都处在大脑不清醒状态,稀里糊涂就签了协议。

受访者供图

他们随即回了老家,直到1月7日,才又过去把蒋某某的骨灰接回了家。冯女士称,在这个过程中,公司方面没有给过一分钱的抚恤,只是让蒋家人放心,届时工伤申报通过后会一次性给付。

人社局做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后,公司态度发生变化

2023年7月,内乡县人社局的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出具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地人社部门认为,蒋某某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属于不得认定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现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

受访者供图

冯女士介绍,在内乡县人社局做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后,牧原公司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他们再也不提之前的承诺。”冯女士说,对方表示,没有认定为工伤,那么公司就没有任何责任,只能在此前事发后垫付的几万元的丧葬费、死者家属赴杭州食宿等费用的基础上再给付5万元作为补偿。

在双方的一次交涉录音中,牧原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此前公司曾垫付6万元,他的最大权限就是在这6万元的基础上再付5万元,“这是给活着的人的最大的尊重,再闹下去没有任何意义,只能不断让家里老人更加难过。”录音中,参与谈判的蒋家一方有人多次提到当初公司的承诺,但公司方面工作人员没有具体予以回应,只说他的最大权限仅限于此。

“现在家里乱了套。”李先生是蒋某某关系最好的同学,好友的逝去他也非常难过,但他更看重蒋某某家人的未来生活。李先生说,事情发生后,蒋先生的父母因受不了打击,精神出现问题,“经过这半年的治疗有一些好转,但是还是偶尔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据李先生说,现在的蒋家,是冯女士上班带着婆婆和孩子,蒋某某的哥哥和嫂子在家照顾父亲。

万般无奈之下,蒋家人通过网络反映了这件事,希望能有个说法。

家属申请行政复议成功,当地政府责令重新认定

冯女士及其家人无法接受内乡县人社局做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向内乡县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

日前,冯女士拿到了内乡县人民政府出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内乡县人民政府认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每个职工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被申请人作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具有认定职工是否属于工伤的法定职责。本案中,在公安机关已全程参与蒋某某死亡事件调查取证的情形下,被申请人在认定工伤过程中,应当参考结合公安机关的现场相关调查取证材料综合查明案件事实,从而作出工伤是否予以认定结论。现被申请人未查阅参考相关重要证据材料综合查明案件事实,即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遂决定撤销被申请人内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3 年7月10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当事公司回应:公司一直在积极应对,网上说法不属实

11月1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了蒋某某生前供职的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服务站负责人常先生,他表示,由于他赴任较晚,对情况不很清楚,让记者找家属和公司了解情况,并未就记者提出的加班及5万元补偿问题予以回应。

随后,牧原公司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正面回应了此事,他表示,事发后,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从来没有说不承担责任,“并不像网传的不实信息一样。”对于网传信息中说的公司支付5万元还要扣除相关费用一说,他表示,据他了解并非5万10万那么少,公司一直主张沟通,但蒋家人一直不愿意沟通,“他们一直在以他们的方式在网上发帖。”对于之前的承诺150万元的事,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并不十分了解,但可以进行了解后回复,或者协调了解情况的部门工作人员予以回复。

然而,截至发稿,记者并未收到对方的进一步正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