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错判“强奸”后妻离子散,74岁翁申请低保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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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都、N视频推出调查报道《被错判改变的人生:四川男子卷入一桩“强奸案”之后的40年》,讲述74岁的四川巴中农民卢文儒因一纸错判入狱,改判无罪后仍妻离子散,至今追偿无果的遭遇。11月20日,卢文儒告诉南都记者,他已向所在社区提交了低保申请。该社区书记表示,将对其低保资格进行审核。

南都此前报道,1983年8月14日,卢文儒正在原巴中县九镇乡水库大坝抬石头,因被控告强奸,他被九镇乡治安室传唤到乡政府。“当时的乡公安人员用棕绳把我吊起,双脚不沾地,用大指头粗的柏树条子猛打。”卢文儒称,自己被打到肋骨骨折,昏迷过去,乡公安人员强行拉他的手在认罪材料上按了手印。

次年3月他被判有期徒刑7年,服刑期间,他不断为自己申冤。1989年法院再审宣判他无罪,此时的他已服刑5年,并因表现良好获得减刑,距离刑满释放只剩35天。

被贴上“劳改犯”的标签后,妻子改嫁他人,儿子不认父亲,一个家庭就此分崩离析。出狱后的30多年里,又在辗转多地打工谋生的同时,一次次申请国家赔偿,却一次次落空。

法院认为,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卢文儒被错判发生于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前,法律不溯及既往,因此其申请国家赔偿事项不适用国家赔偿法,决定“对赔偿请求人卢某儒的国家赔偿申请不予受理”。

如今年迈体衰的卢文儒,膝下无子孙承欢,仍想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11月20日,卢文儒告诉南都记者,他已于近日向所在社区提交了低保申请。卢文儒的律师郑克一向南都记者出示了一份落款日期为2021年9月19日的申请书,其上有卢文儒原来所在的村委会盖章。卢文儒称,此前他曾向原来的村委申请过低保救助,但一直没有拿到。

卢文儒目前所在社区的社区书记告诉南都记者,已经接到了卢文儒的申请,将按照巴州区相关管理规定对其低保资格进行审核。其表示,卢文儒是近年来才暂住该社区公租房的,社区对卢文儒的具体生活状况需要时间核查,“了解清楚他的个人情况之后,我们会上报到上级政府,按照巴中的流程规定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