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合肥一男子在小区张贴小广告被小区的物业人员发现后控制,物业人员在其脸上涂鸦的视频引起关注。视频拍摄者唐先生称,这名贴小广告的小伙有点残疾,听小伙讲当时有7名物业人员将他控制住了,他没办法反抗。唐先生觉得小伙子挺不容易的。
一个七尺男儿,被人涂得满脸都是红叉,看上去软弱无奈的样子,的确让人觉得有些同情,但拍摄者的话却在网络上引发了一些争议。很多网友表示,在小区里贴小广告是令人非常反感的行为,破坏了大家的居住环境,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劳动量,拍摄者觉得这个小伙子挺不容易,难道那些下了班还要清理门上小广告的业主就容易吗?那些辛辛苦苦清除小广告的清洁工人就容易吗?同情心应该给那些真正可怜、不做坏事的人,不用如此泛滥。
这话听上去的确是有道理在,在这世间忙忙碌碌,每个兢兢业业工作的人都是不容易的,该男子的行为的确也给他人带来了很多麻烦,但这并不代表着,他无论怎么被对待,都不值得同情。
毫无疑问,在小区随意张贴小广告属于违法行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得很清楚,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物业虽没有执法权,但对于所属小区有相应的管理权限,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物业工作人员发现该男子张贴小广告,可以及时劝阻制止,可以要求他清理干净,可以要求他赔偿清洁费用,也可以将他交给警方处理,让他负起应有的法律责任,实无必要,也没有权限用“按倒画脸”这种暴力行为对他进行羞辱式的惩罚。
而且,贴小广告违法,强制将他人按倒,并在其脸上乱涂乱画,属于采取暴力手段,故意侮辱他人人格,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用违法行为来制止和处理违法行为,这显然是有些行为过当,没有分寸了。
这种生活中的轻微违法行为,能够协商处理、消除后果当然最好,如果屡教不改,持续破坏居住环境,依法处理,同样可以解决问题、以儆效尤,采取野蛮侮辱的手段处理,本质上就是法治意识薄弱,而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的人,如何能更好地代替业主行使管理职责,营造好的居住环境?
话再说回头,一个身体残疾的人,没有恪守规则,在小区乱贴小广告,是否就活该被强制涂脸羞辱,是否就一点都不值得同情?脱离网络上一些“非黑即白”、过度简化的思维定式,看看这每个人都在摸爬滚打、用力生活的真实人间,相信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更合适的,更有温度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