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公司体育中心部分采购项目,却发现项目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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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通过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体育中心钢结构—铸钢件采购项目后,招标单位却不和中标单位签合同,中标公司经实地踏访后发现铸钢件施工已经全部结束。中标公司认为该项目虚假招标,损害了招标参与者的合法权益。12月1日,奔流新闻记者先后联系招标单位及招标机构,均未得到回复。

在江苏淮安经营建筑生意的吉先生反映,今年8月,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金湖县体育中心钢结构—铸钢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本招标项目金湖县体育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金湖县体育中心项目的通知,金发改投资核[2020]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城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金湖城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海外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范围为金湖县体育中心项目钢结构工程共有铸钢节点约415吨。招标控制价为1020.9万元,自签订合同起30日内交货。

吉先生的公司投标后,该项目于2023年8月30日上午9:30开标。“招标结果还没出来,就有人打电话给我公司的供应商,说该项目已经做了,要求我公司的供应商撤销对我公司的授权。我听到这个电话,当时很纳闷,打电话的人怎么知道我公司的供应商的?”吉先生说,他立即问招标代理公司,代理公司负责人告诉他投标文件内容属于机密,只有代理公司跟采购人知道,不知道是怎么泄露的。

疑惑不解的吉先生随后去了金湖体育中心施工现场,发现铸钢件施工安装已经全部结束。“项目已经结束,怎么还进行招标?”令吉先生更感到不解的是,他竟然中标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钢结构-铸钢件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显示,项目名称是金湖县体育中心项目,中标单位是吉先生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中标金额9300150.00元,中标时间是2023年09月07日,但是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空缺。

“代理公司于9月7日给我公司下发了中标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在9月14日前上传了合同,并当面跟招标人之一的中海外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赵总沟通,赵总说不可能跟我们签合同,我分析应该是项目已经结束,没有办法跟我公司签订合同。”吉先生认为,在项目已经结束的情况下,仍然进行招标活动,违反了招标法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损害了招标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招标机构的声誉。“对我们投标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我们浪费很多时间和资源参与招标,但最终无法获得合同。对于招标机构来说,虚假招标会破坏其公信力和声誉,可能导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吉先生说,他之后投诉到金湖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告诉他招标人不执行合同,他们也没办法。

奔流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8月25日,金湖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消息,称金湖县体育中心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备受群众关注,该项目南临省道金宝南线,东至人民南路,北至工三路,西至新都花园,“目前综合馆和职工活动中心钢结构工程已完成,体育场和体育馆的钢结构工程也将于十月前全部完成。”

项目建成后,将打造成为集文化娱乐、体育竞技、商贸会议于一体,极富现代气息和地方特色的大型文化体育商务运营中心,具有承办各类大型赛事演艺活动、体育运动产业展示、服务培训、会议会展、康体健身等功能,可实现年盈利收入约1600万元,增加就业岗位数量约200个。

天眼查APP显示,金湖县体育中心钢结构-铸钢件采购项目招标人金湖城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中海外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1日上午,奔流新闻记者拨打招标公告上显示的金湖城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海外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许某电话,咨询涉嫌虚假招标一事,许某回应“晚一点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时未得到任何回复。

记者随后拨打招标公告上标注的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对方称自己是金湖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无权向记者回复招标事宜。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交易中心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可以向项目主管部门投诉。记者当日联系到金湖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她是顶替值班,不清楚此事,也不知道怎么办。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鹏翔